近日,盛大文学与读吧网之间的互讼,以盛大文学全面胜诉划上了一审判决的句号。读吧网状告盛大文学垄断案的所有诉请,均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盛大文学起诉读吧网侵犯名誉权的纠纷,却由法院判令北京书生公司(读吧网)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其网站首页公开做出书面赔礼道歉,同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盛大文学与读吧网的争端,缘起自读吧网连载《星辰变后传》侵犯了首发起点中文网的《星辰变》权益。读吧网遭遇“烂尾小说”后,却认为盛大文学此举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一事件迅速升温为网络文学领域的焦点事件,互讼随即展开。
想要说明白这起争端发生的诱因,必须从网络文学的模式说起。盛大文学旗下诸家网站推行的模式被国内外称为“世界版权三大主流模式之一”,而读吧网则是延续“开放、免费”的模式,也正是由于《星辰变后传》的免费阅读,才使得该书点击量节节上升,成为百度小说排名前十位中唯一的非起点中文网作品。我们当然不是在排斥网络的“免费午餐”,但是这种免费绝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利益的基础之上。读吧网看准了《星辰变》的热度而跟风推进《后传》,是别人种树他摘果的行为。如果在网络风行的交际游戏中这算“偷菜”,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这就太不厚道了——同样借用交际游戏的逻辑,那么读吧网把自己的车停在了盛大文学的地盘上,让法院贴了罚单这不是苦果自吞吗?反观读吧网状告盛大文学“垄断”,却带着吃不到葡萄的心理,想从“投机人”摇身一变而成“代言人”。读吧网还组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万人签名”,声讨盛大文学的“霸权主义和欺行霸市”,摆出为免费小说鼓与呼的架势,最终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名声又折兵。
换个角度看这场官司,我们不妨从网络文学的类别说起。如今网络文学的类别划分,已经超越了学院派的课本,同人、穿越、玄幻等等,都是近年来网络文学的新兴文体,估计会让许多中文系教授晕菜。而起点中文网作为网络文学的重要代表,不仅是这种网络文体的“梦工厂”,也成为中国文学发展的重要参照,更是《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修订的本源之一。《著作权法》规定“对原作品的续集或改编都需要获得相应的授权”,《星辰变》与《后传》的“夺星”之争立显泾渭。本次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让我们对网络文学的类别产生了深思,因为这种类别是应运而生,具备值得参鉴的标本意义。
从深层看盛大文学胜诉读吧网,也是网络文学未来方向的拨云见日。网络文学经过十年的纠结,直到起点中文网为首的新模式出现,这才一改旧模式的困境。读吧网的免费旨在吸引用户和招揽流量,从而获得一些小钱,但恰恰是这种模式让先行者榕树下停滞不前。盛大文学创新模式并不是读吧网所言的扼杀或打压,相反让网络文学跨越了发展瓶颈,进入了崭新的时代:正是这种模式让网络运营方和作者都得到了保障,让网络文学优秀作品从个位数衍生到了量级;正是这种模式让起点中文网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根据地,让红袖添香成为言情小说的第一站;正是这种模式让榕树下起死回生,加入了创新模式整合的阵营。读吧网以及类似网站的“山寨模式”,是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更不用提盗取别人劳动成果的不入流行径了。
盗版等困扰网络文学发展的黑洞已经到了非制不可的地步了。盛大文学的胜诉表明,用法律的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可靠的保护相关权益的方式。但愿网络文学生态圈由此得到净化和进化。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