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举办“十大战略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业内人士指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与山东出版集团,是国内出版业实力规模均位列前茅的两个大型集团,二者的战略联合,意味着出版业跨地区经营迈出重要一步,具有示范意义,很可能进一步刺激其它出版集团展开类似合作。
据介绍,这次签约的十大战略合作项目主要内容是:针对“三个一百”国家重点图书规划和图书“走出去”等国家战略,双方共同创意、投资、经营重大出版工程;双方合作投资在北京建设图书发行中盘项目;双方对纸张、木浆、油墨等印刷耗材实行联合采购,共同开发社会用纸市场;双方共同选择、联合投资重大文化地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的硬件建设;凤凰出版集团参与山东出版集团的股改,凤凰出版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时优先向山东集团增发;双方在文化产业领域作为一致行动人从事特定项目的并购重组;双方共同发起创立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文化产业及与文化相关联的科技企业或项目。
不难看出,双方签署的十大战略合作项目,既有现实操作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许多合作内容正是针对困扰我国出版界多年的一些体制弊端而来。
近些年,我国出版业发展迅猛,新闻出版产业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
但是,受制于以前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出版资源按省分配、按种类分配的旧模式,各出版社只能在自己的省内“做文章”。出版资源分散、出版内容趋同、出版市场条块分割,严重限制了出版业做大做强。
对此,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跨地区经营的呼吁就不断出现。2002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新闻出版业跨地区经营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出版业跨地区经营;今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保护合法的跨地区经营活动”。
但是,这些跨地区的合作经营更多的是出版社的个体行为,大的出版集团的跨地区经营鲜有实例。此前只有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签署了跨地区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而此次苏鲁出版集团的战略合作意味着出版业在更高层面的跨地区合作拉开了大幕。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认为,这次苏鲁的十大战略合作项目,其最大的亮点在于:苏鲁携手强强合作,双方共同创意、投资经营重大出版工程;共同投资拓展图书发行渠道;相互开放本省域的图书市场;双方资本层面开始融合,并共同创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这些项目符合出版产业跨区域合作的方向,有利于国内图书统一市场的加快形成,有利于做大做强出版产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版产业的集约度,这对于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部署的精神,着力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着力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着力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对中国出版业的未来改革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