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44个汉字的“动刀整形”,我是反对派之一。理由很简单,这种折腾,看不出必须,麻烦却很多。因为汉字规范涉及面太广,一个小小的字形调整也会引发许多混乱。
在这方面其实已经有过很多教训。当年硬要把“林荫道”改成“林阴道”,我也就认了,因为估计专家们没有读过董桥,不知道什么叫“字虱”,所以才会把“阴”和“道”搭配——这联想得太远了点,我的意思是,人家改就改吧,我也没有办法,好在它不至于混淆。但把“唯一”改成“惟一”就让人很恼火了,根本想不明白改得有什么道理,很难记得住。后来又说二者可以通用,刚松了一口气,又说虽然可以通用,但其中某一个是首选词。而我当时供职的杂志社标准是,用了非首选词,也算错误——我到现在还犯着糊涂呢,到底哪个是首选?
话说在我供职杂志社时,每月出刊后,校对老师就会把每个编辑的字词错误列出来,然后,按错误多少进行处罚。当然我不是心疼那几个钱,只是觉得,对于一个受过正规教育、又从事文字工作十余年的人来说,经常有错字太不应该。可认真看看那个表格就会发现,你根本没办法避免出错。因为绝大多数错误,都是类似“唯一”和“惟一”这样改来改去造成的。“语委”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就折腾成了一盆糨糊,让人很抓狂。
我特意留意了一下这次字形微调的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里还真明明白白写着,“本字表以《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笔形变异规则为依据”—“笔形变异规则”,好专业的说法,估计只是少数专家能明白的事。而我以为,汉字规范不应该唯专家马首是瞻,而应该尊重大多数人的使用习惯。大多数人在大多数场合如何使用汉字,应该成为汉字规范化的标准。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的用法,根本就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地折腾。
规范汉字当然会有许多具体标准,但最高准则应该是“不折腾”。尽量承认大众的习惯,尽量维持现有的标准,以减少混乱和动荡,而不是相反。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