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8年4月11日,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和美国文库出版社联合在哥伦比亚大学米勒剧院为菲利普·罗斯举行了一场研讨会,庆祝他的75岁生日。
美国文库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出版社,由一批学者和评论家发起成立于1979年,依靠各种私人捐助、基金会资助,是一家非营利性出版社。美国文库所收的作者大都是已经过世的、在美国文学史上已经盖棺定论的经典作家。迄今30年来,只有三位作家在活着的时候被收入“美国文库”:索尔·贝娄、尤多拉·韦尔蒂和菲利普·罗斯。而前面两位,目前已经去世。
活动开始前两小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在剧院外排队。688个座位的剧院全部爆满。没能挤进场的观众又赶到哥大法学院观看电视上的现场视频转播。电视画面中偶尔会出现坐在台下第一排的寿星,他双手合拢放在身前,认真地听台上的发言。
主办方邀请了两组发言人,一组是学者,一组是作家。不过观众最期待的是罗斯本人的压轴演说。在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中,罗斯走上台。
“75岁,真突然。时间过得太快了。好像现在还是1943年。”那一年,他才10岁,用他母亲的打字机写他最初的故事“哈特拉斯的风暴(Storm Off Hatteras)”,起了个笔名“埃立克·邓肯(Eric Duncan)”,因为“菲利普·罗斯”不像一个作家的名字。
从1959年出版第一本书《再见,哥伦布》至今,菲利普·罗斯已经在美国文坛叱咤整整五十年。极少有作家能像他这样在如此漫长的时间跨度中不断写作,作品又始终保持着极高的水准。2005年初,《纽约时报·书评周刊》请两百位著名作家、评论家、编辑等文坛重要人物推举“过去25年来出版的(美国)最优秀的一部小说”。得票数最高的是托尼·莫里森的《宠儿》,但在得票最多的前20部小说中,菲利普·罗斯的作品最多,独占六部:《美国牧歌》、《反人生》、《夏洛克行动》、《萨巴斯的戏院》、《人性的污秽》、《反美阴谋》。所以换句话说,菲利普·罗斯也许是1980年以来美国影响力最大的小说家。
但是,纵然创作力旺盛如罗斯者,在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时刻,也难免流露出对生命流逝的感伤。
2005年,他参加了索尔·贝娄的葬礼。几十年来,索尔·贝娄是他的精神导师,也是他最好的朋友。在他看来,“索尔·贝娄和威廉·福克纳是20世纪美国文学的脊梁。”菲利普·罗斯早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于芝加哥大学英文系读研究生期间就认识了比他大18岁的索尔·贝娄,当时索尔·贝娄已经名满天下,是罗斯的偶像。1959年菲利普·罗斯出版了第一本书《再见,哥伦布》,索尔·贝娄马上评论说:“与我们闭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光溜溜地呱呱坠地不同,罗斯先生一出场,指甲、毛发、牙齿都已长齐,他说话流利,技巧娴熟,机智幽默,富有生气,具有名家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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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索尔·贝娄墓前的菲利普·罗斯,应该会想到40多年前贝娄所说的这句话。在一年之中,他一下子失去了三四个朋友,而索尔·贝娄是其中最后一个,也是他最亲近的一个。索尔·贝娄的葬礼结束后,罗斯心想,“好吧,是该写写这个主题了。”
二
这就是索尔·贝娄去世第二年,菲利普·罗斯出版的第27部长篇小说《凡人》(Everyman)。主题就是每一个人都难以逃脱的疾病与死亡。
“老年不是一场战斗;老年是一场大屠杀。”这是《凡人》中被屡屡引用的句子。这不是常人能够驾驭的主题。无论对于读者还是作者,直面死亡这个问题并不那么容易。离死亡越近,人们就越不想正视它。比菲利普·罗斯年长22岁的诗人罗伯特·洛威尔曾对他说,人过了五十岁,就没有一天不会想到死亡。而罗斯对死亡最切肤的感受,可能来自于20年前他父亲临终前的那段时间。在1991年出版的回忆录《遗产》中,他描写了自己照顾患病的父亲直至去世的过程,感人至深。在那本书中有一个片段,罗斯刚刚得知父亲长了脑瘤后,神思恍惚开车拐到了母亲的墓地。“看到母亲墓旁留给父亲的墓地,我就被重重地击倒了……墓地所能证明的,并不是逝者仍与我们同在,而是他们已离我们远去。他们远去了,我们还没有。无论你怎样接受,这都是容易理解的根本事实。”
即便如此,同代人的去世才会真正触动人对死亡的恐惧。20年过去了,当年50多岁的菲利普·罗斯,已经70多岁。“在这个年纪,就算你不去想它,它也会因为你的老朋友一个个去世、你去医院探视病人和临终者而来提醒你。这个朋友在做放射治疗,那个朋友在做化疗。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摘除恶性皮肤瘤。人年轻的时候不会碰到这些。我记得我父母谈论他们的朋友病了或者要死了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他们,即使当时我已经40多岁了。我想,人体内一定有某种生物性的屏障,保证人不到一定的年龄,就不会真正明白死亡无时不在,压倒一切。即使当我父母开始失去最好的朋友的时候,我也只是听着,没有明白他们所失去的所有意义。现在我明白了。”
《凡人》是一部在情节上难以归纳、或者情节简单得无需归纳的小说。因为主人公没有名字,是千百万美国普通男人中的一个。罗斯故意没有给他取名字,而是“让他与别人的关系来定义他,跟父母的关系,跟哥哥的关系,跟几个妻子的关系,跟女儿的关系。也许我们都觉得自己是由名字定义的,其实,我们是由我们与相识之人的关系所定义的。那定义了我们是谁”。小说并无悬念,一开场就是主人公的葬礼。在葬礼上,书中的重要人物渐次登场。用罗斯的话说,他就是要让读者“体验难逃那种命运的感觉”。但作者用精巧的结构、雕刻刀般的细节和无与伦比的文笔令读者明知主人公的死,在阅读中却会忍不住希望他没有死。他自幼喜爱美术,读了美术学院,但无力抵抗父母的意愿,进广告公司最终成为创意总监,也算事业小成。然而,他是生活的失败者。难以满足的欲望导致他几次婚外恋和三段失败的婚姻,留下两个仇视他的儿子和一个深爱他的女儿。而这样一个凡人的一生穿插起来的,就是他的疾病、衰老乃至最终的死亡。
三
《凡人》的封面全黑,白色的书名套着细红线框。这是菲利普·罗斯自己选定的封面,因为“这像一座墓碑”。而在创作《凡人》前一年,罗斯刚刚接受一次背部大手术。为了避免人们误以为《凡人》就是写他自己,进而担忧他的健康,极少接受采访、为人低调严肃的菲利普·罗斯罕见地在《凡人》的封底登上了他站在工作间外的大幅近照。
薄薄一百多页的《凡人》,好像是罗斯的一个阶段总结。2006年《凡人》出版不久,他就相继获得美国笔会/纳博科夫终生成就奖和首届索尔·贝娄终生成就奖。《凡人》本身也为作者捧回第三座美国书评人协会小说奖,使他成为唯一三次获得该奖的作家。在《凡人》之后,菲利普·罗斯以每年一部长篇小说的速度,延续着属于他的当代美国文学传奇。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