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家祁
香港书展对香港市民的最大贡献,不是给香港人有个买书的机会,也不是什么作家讲座,而是带来许多有趣的话题。
往年有误把世界名画封面当成色情图片的事件,今年话题有二:一是所谓的“口靓模”,一是某女歌星出书,全篇错别字。
“口靓”其实是某个电脑出不来的字,字的写法是口字边加上“靓”,发音是“靓”字的平声音,意思是“年轻”或“年纪小”的意思。“口靓模”是一群没有怎么受过模特儿专业训练的年轻女孩子,因为金融风暴,商家不想花大钱请专业模特儿,于是本来的想法是找些“次等”的,没想到因为她们年轻貌美,十几二十岁,出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穿着比基尼泳装,于是大受欢迎。媒体报道的主要内容很集中在她们身体的某些部位,谁的“成就”比较高,谁是真材实料谁又不是等等。书展到了,头脑灵活的商人便为她们出写真集来“赶集”,内容很有趣,据说照片有躺在床上的、穿着比基尼吃冰淇淋的(我猜现在某些男读者也开始心痒了)。
让我向大家报告一下销量,香港纯文学作家一本书约莫卖两三百本,口靓模写真集几乎每本在这几天内就都卖过一万本以上。
有赞成的必有反对的,有人认为她们污染了书展,应该禁止;也有比较温和的,认为应另辟专区给她们,不必和其他书放在一起就行了。后者就因为现在没实行,弄得隔邻的商户“鸡毛鸭血”(粤语真传神),她们的粉丝挡住了真想买书的人,这些商户生意大受影响。其中一位“口靓模”为了招揽更多的粉丝来买书,还很有创意地当场派送鲜奶(各位男性读者,如果你没有想入非非的话,你一定是柳下惠转世)!
因为我教性别研究,所以对这种事并不大惊小怪。以“性”作为行销的手段或内容,是人类的行为模式,愈是禁止愈是增强它的诱惑力。有人说,“书展”应该怎样怎样,“书”其实是一种形式,难道写真集不是书吗?书的内容一定要哲学、文学、经济……等,“色情”就不能成其内容吗?而且要知道,香港书展的主办单位是贸易发展局,而不是文化单位(香港政府管文化的衙门还是“文化康乐署”呢)。这些现象,我不捧也不骂,它们不过让我们更了解香港社会文化,也更了解人类而已。我早就知道,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威力是能比荷尔蒙更大的!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