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论与美学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优秀学术成果,涌现出来一批敢于拼搏进取和富有创新精神的文论家和美学家,为中国文论与美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繁荣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杜书瀛作为当代文论和美学学术活动的积极实践者之一,30多年来先后出版了《论艺术典型》、《论艺术特性》、《文艺创作美学纲要》、《文学原理——创作论》、《李渔美学思想研究》、《新时期文艺学反思录》、《说文解艺》、《艺术的哲学思考》等理论专著,在中国学术界的相关领域产生了一定影响。2008年杜书瀛再度出版《价值美学》和《艺术哲学读本》,修订再版了《李渔美学思想研究》和《中国20世纪文艺学学术史》。在《价值美学》这部探索性的著作中,他力图提出自己的一些研究心得,其中许多是不同于传统美学的观点。
为此,由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理论研究室、文艺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文学年鉴》社近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杜书瀛美学研究暨《价值美学》座谈会”。与会者认为,在《价值美学》一书中,作者认为审美的秘密隐藏于主客体互动关系所生发的意义之中,表现于可感受、可体味的意义、意蕴、意味之中。审美作为“可感受、可体味的意义、意蕴、意味”,即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形态,把审美现象视为一种价值现象,庶几能把几千年来困扰人们的总想说清楚而总也说不清楚的有关审美的一系列问题,说清楚或说得比较清楚。以往美学误区正是在于从价值现象之外找美,并且认为审美无利害。审美价值具有愉悦性,审美愉悦以情感为中心、以人自身为最高目的;审美价值载体的形式必须是感性的,审美价值载体的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艺术媒介与审美价值本体不能分离,特定的审美价值只能由特定的艺术媒介来实现。考察审美价值的生产时,对审美活动进行了生产性审美活动(以审美价值的生产为主导)和消费性审美活动(以审美价值的消费为主导)的划分;对艺术创作中审美价值生产的各种类型——崇高型审美价值的生产、优美型审美价值的生产、悲剧型审美价值的生产、喜剧型审美价值的生产等等,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论述,考察了它们的不同规律。考察审美价值的消费时,对消费性审美活动的特点进行规定,指出审美价值的消费与非审美价值的消费的区别。这些学术见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解决美学理论中长期得不到很好说明的问题极有帮助,因此对今后的美学研究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习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