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了《盗墓笔记4》遭网店盗版侵权案。
由《盗墓笔记》等小说引起的国内图书市场盗墓类小说的旋风刮过之后,一股盗版之风也随之而来,它们正以方便快捷的网络途径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掠夺着为正版书付出辛劳的人们的果实。近日,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与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合作出版的《盗墓笔记4》一书的盗版书出现于某些网店,它们以低于批发价3至6元的价格在网上销售,有的还在出售《盗墓笔记》合集,此前出版社从未出版过三集合一、四集合一的所谓“全集”或“合集”,甚至有些网店在非法出售《盗墓笔记》的电子文档。基于上述情况,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以侵犯出版权为由,于2009年2月25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三名被告,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要求被告支付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4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