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各大学中至少有20名文学硕士博士所写的毕业论文,是研究陈应松的“苦难叙事”的。关于这方面的评论更多。现为湖北作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文学院院长的陈应松几乎成了“苦难叙事”的代名词。
的确, 他写的很多作品,从中篇小说《太平狗》、《松鸦为什么鸣叫》、《狂犬事件》、《马嘶岭血案》到长篇小说《到天边收割》,无不深刻而真实地描写苦难的生活以及苦难的人群,他也认为苦难对一个民族,对一个作家,对一个普通人,都是极好的滋养,正视苦难,是文坛和我们的现实必须面对的。但事实上,陈应松并不仅仅是一个写苦难的作家,写苦难只是他作品的极少部分。有人说陈应松是“底层写作”,有人说他是“生态文学”,还有的说是“打工文学”。但他认为自己所坚持的唯一一条就是“好作品主义”。因为这个“好作品主义”,他的小说曾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二届中国小说学会大奖、第十二届《小说月报》百花奖、2006—2007年度《中篇小说选刊》奖、首届全国环境文学奖、第六届上海中长篇小说大奖、2004年人民文学奖等等,2001—2005连续5年进入中国小说学会的“中国小说排行榜”中篇小说十佳。
“贫困山区的妇女是社会地位最低下的人,我在神农架看到了太多的命运悲惨的女人。‘苦难意识’是生活本身告诉我的,不是编造的。”陈应松说,贫困山区的农民,是农民中的农民,底层中的底层。底层作为消费水平低下的、缺乏言说舞台的群体,更具有本土生活经验的特征,他们遭受的屈辱多,愤怒也多,希望总是充满着破碎感,这都是小说最能打动人的东西。他说:“我自己是个最下层的人,不过是混入了作家队伍,典型的冒牌知识分子。但我对自己的身份认同,从来是清楚的,我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我的情绪,我的立场,绝对是底层的。特别是我的精神状态,永远跟老百姓站在一起。”
对陈应松而言,2008年在创作上是个丰年,他的两部长篇小说《猎人峰》(上海文艺出版社)和《到天边收割》(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而且反响都不错。还有一个中篇《像白云一样生活》被改编成了电影《复活的三叶虫》,另一个影响很大的中篇《马嘶岭血案》被陈应松敬重的一名导演买去了改编权。
写诗10年,写小说20余年,陈应松渐入佳境,找到了写作的最理想状态。他说:“我的写作态度绝对是虔诚的,我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名声负责,我写作越来越战战兢兢,越来越不敢造次,心中越来越畏惧小说。我感到我现在写小说就像杀人一样,要痛下决心。我总是怕冒犯什么——倒不是政治等具体的东西,而是隐隐中的什么东西。”写《猎人峰》之前,陈应松焚了香,因为要写许多猎人和野兽,写许多血腥场面,写许多人与兽的亡灵,他有些出征前风潇水寒的悲壮与惶恐。在他这个年纪,对许多东西开始畏惧了。而他写的小说,都是“下狠手”的东西。“我现在的习惯是:谨慎下手,慢慢写来,不慌不忙,不急不躁。评论家说作家有焦虑,我直好笑。我没有焦虑,只有宁静。我的内心非常宁静,已经苍苔累累,像一棵山中树。”
陈应松谈到,去年在四川甘孜藏区,他看到那些从甘孜磕等身长头到拉萨的朝圣者,他们非常单纯,非常安静,没有很多想法,每天就磕那么两三里路,要磕一年或者更长才能到达他心中的圣地拉萨。写作也是这样的,就是一种很简单的想法,作好远行的准备,哪怕千辛万苦也要走到心中的圣地的那么一种决心。如果还没有作好准备,那么文学就是世俗的,所有的操作就是功利化的,技术性的,与整个世俗生活所要求的那种文学期待,采取了一种毫无警觉的合作态度,也就无法品尝到真正写作的那种愉悦和欢喜。
“我毫不怀疑陈应松将成为当代文学中的重要作家。”复旦大学教授陈思和的评价值得信服。因为我从陈应松的作品中,能看到他与作品共同的升华与成长,在不停歇的写作途中,他不停地修正自己,不停地紧逼自己,不停地催促自己,去加固和修正心中的那个信仰。陈应松就在这坚持中,心里越来越明净、单纯、宁静。他自有一种非常简单的生活方式,弃绝外界的各种干扰、诱惑,“我把它称为文字的仪式——如果你能够沉醉其间,那么你离文学的成功就越来越近了,你最终能看到心中的那个文学之神。”他说,作家在我们这个时代的角色是非常尴尬和落寞的,但对于一个执着于文学的人,它依然是演绎生命的最好方法。文学是最形象、最绚烂的一种精神表达。文学是寂寞者的一种精神狂欢。总之,时代不管怎么发展,科技和传媒无论如何发达,文学的存在依然是必须的。文学是一种最洁净、最简单也是最令人沉醉的劳动。
他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作家。问及怎样走上写作之路时,他坦率地说,一个人刚开始写作,并没有多少远大志向和重大抱负。就像你问一个将军为什么要参加革命,他也许说他是个放牛娃,听说当兵能吃饱肚子就跟部队走了。其实这才是真话,解放全人类才是假话。“我当时转向写小说,就是觉得写小说比写诗来‘菜’,稿费多。我继续写,也是因为我想赚更多的钱。我认为我是个没能耐的东西,写小说能让我坐在家里,靠一支笔一支烟,就能赚些银子,这是很好的。当老板我没成功,我交际忒差,说话木讷,只能在家里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内心,胡思乱想胡作非为胡编乱造。写着写着还写上了路,还成了正果,当初哪知道呀!”他说,小说与诗的不同是:小说需要更开阔的视野,更全面的才华,更深刻的思想,小说反映的是全部的世界,诗歌表现的是内心的一瞬或某个角落,甚至是呓语。小说要相当的技巧,而诗歌的写作在一些人那里几乎不要技巧。“毫无疑问,小说的难度远远大于诗歌。写小说会让一个人快速地成长,而诗歌可能会让人一辈子在平庸里挣扎,写了一辈子还不知道文学是何物的大有人在。如今的诗歌百分之九十九是垃圾,是分行的废话,是无病呻吟,是神经质。而小说是激情与理性极端控制的结果。写小说的人必须有强大的自制力,还要加上汹涌的才华”。
他常常想:如果我不写作,我将会怎样?我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把最好的假设排除——比如我在省某厅呆过,我可能会成为处长?厅长?在坏的或正常情况下的发展,我会成为一个很可怕很可怕、很烂的一个人;我会成为一个普通的县文化馆馆员,编县里的旅游文化小丛书,搜集民间故事——我曾借调到县文化馆;我会成为一个老船工,现在可能已经下岗退休,因为我也在一个水运公司干过五年;我会成为一个小镇上的老混蛋,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凋敝的小镇,那里的人阳气全无,吊儿郎当……总之,我极有可能成为一个小镇上的老混蛋,以我这种性格。”
但是他选择了写作。并因此获得了许多东西,比如虚荣和尊严。他这样阐述文学对自己的重要性:“我这样一个出身的人,父母双亲文盲,学根不深,慧根也浅,六根也不清静,长相平平,手无缚鸡之力,心无宰鱼之胆。我的那些偏锋狠毒的写作,却使我得到了不错的名声和抬举,人们从我的作品中看出我的狠气,算得是条汉子,可我是一个连走路都喘气的人,没有城府,动辄发怒,性情干瘪,讲话不利索,从人格上来说,没有任何趣味可言。但是人们尊敬我的作品,继而尊敬我这个人。这么一个糟糕的低贱的人,这不是文学镀亮了我吗?文学是有光的,我感谢文学,让我站在领奖台上微笑,人模狗样地高傲,振振有词地发表演讲,可是内心是虚的。如果不是文学壮胆,我在许多场合会发抖、尿裤子。”
“小说必须是独特的,越独特越好;作家必须是孤独的,越孤独越好。”陈应松觉得,自己的小说与多人不同,正是得益于自己的诗歌素养,他的语言的音乐感,描写的诗意,节奏感以及追求小说的密度、凝炼和小说排列的美感,以及处处象征意味,都是与写过诗分不开的。这与完全没写过诗的作家完全不同。“我引为自豪的就是我曾经是个诗人,而且现在还在写诗,且诗也越写越好。”汶川大地震中,有一首在网上广泛流传的诗歌《妈妈,请帮我收好书包》。这首被称为“感天动地的诗”,正是陈应松创作的。马尔克斯说:真实永远是文学的最佳模式。真实的陈应松笔下所写,也是真实的体验。比如,《到天边收割》的某些荒诞的情节和细节是想象的结果,但整个小说则基于当下乡村的真实。陈应松的荒诞和魔幻是有节制的,是有限度的。他葆有生活和艺术的真实。“但我又需要神秘。小说的神秘性是必须的,没有神秘性的小说不要说读着难,写着都没有趣味。”
2009年,陈应松自愿要求到乡下挂职。这次是到他的家乡荆州市,目的就是想唤醒自己童年和少年的记忆。“我要反哺了,要写写我的故乡了。神农架不是我的故乡。我要写写我出生和长大的平原了。”2009年,陈应松还要完成另一个长篇《处女兰》。目前他所要做的,主要是深入生活,进行广泛的乡村调查。他要去农村寻找自己的写作激情,同时也是寻找大地上的真理。
(实习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