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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文化”是中国耻辱

2009-01-04 14:44:02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日前在媒体发表言论称:“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如果对“山寨”过于宽容,如果社会成了“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了。
  
    在他看来,“山寨文化”情况比较复杂,其中既有自娱自乐型,也有商业型。比如“山寨版春晚”、“山寨版百家讲坛”等,如果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而且也不以营利为目的,“我们只能允许它们存在,说实话,也很难禁止。”但是,“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只不过换了一个说法,换了一种表现形式。以之前在图书市场上出现的“全庸著”、“古龙新著”等为例,他说,难道因为换了种名称,就可以说他们不是在利用原作者的名气吸引眼球,就不是在打擦边球了吗?“只是因为目前相关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对有些责任还比较难追究。”
  
    对于目前有人称应鼓励“山寨文化”,认为“山寨”本身也是创新的看法,葛剑雄表示“我看不然”:对“山寨文化”的存在应该理解,一定程度上可以允许,但不能提倡。对它的存在和流行,还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否则谁来搞创新?
  
    他说,创新一方面来自于人的天性,一方面来自社会环境。从人的天性来说,创新意味着巨大的成本,物质、时间、精力等。而且还有失败的风险。“山寨”则是投机取巧,成本低,风险小。“人大多有惰性,都愿意走捷径。如果我们对“山寨”过于宽容,如果我们的社会成了“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了。
 
  (实习编辑:马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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