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这位“大翻译家”,是由北京文思集成文化公司推出来。《诺贝尔文学奖文集》这套书,是一家文艺出版社包给这家文化公司翻译的。分明是抄袭,但又必须造出一名乃至多名译者,才好瞒过读者。“李斯”不过是“文抄公”的一个代名词。
一部抄袭之作,何以能如此轻易地通过了出版程序的一道道关口?其原因就是,出版监管的责任,在层层“转包”中丧失掉了。
李景端:《译林》杂志创办人,曾任译林出版社首任社长兼总编辑。著有《波涛上的足迹》《心曲浪花》《如沐清风》等。
近年来翻译界冒出两个“最牛”的“翻译家”,一个是能译十几国文字的“李斯”,一个是一年出二十多本译著的“龙婧”。后者是何方大圣,暂不置评,先说说这位“李斯”。
文汇读书周报2006年11月3日曾以头版头条,披露《诺贝尔文学奖文集》涉嫌“中译中”,指出该书署名的译者“李斯”有抄袭之嫌。当年12月8日,我在中国图书商报发表《致“李斯”的公开信》,要求这位能译十几种文字的“大翻译家”,亮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翻译经历,网上甚至出现过《通缉大翻译家“李斯”》这样的报道。可是终不见“李斯”有任何回应。
近日从老友、八十五高龄的老翻译家傅惟慈处获悉,因发现这套“文集”中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的文字,系抄袭他的译本,他于是会同被侵权的出版社,对“李斯”等进行法律追究。江苏省版权局对傅惟慈及“李斯”两个译本经过审核之后认为:
(1)绝大部分人名、地名均完全相同,一字不差;(2)许多具有傅译本译者特征的用词,如鼓腾腾、啁啁等也完全相同;(3)书信、诗句这些最具有个性特征的文字、段落几无二致;(4)两译本文字相同率高达99%,最后裁定“李斯”译本对傅惟慈译本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抄袭剽窃。尽管这套书的侵权过程,因为经过几层“转包”,涉及的责任方不止一家,但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署名“李斯”的译本,系抄袭自傅惟慈的译本,这一点事实明显,证据确凿。据悉侵权方也认账并道歉赔偿了。
至此“李斯”终于现形了。原来“李斯”乃不折不扣的“文抄公”;“李斯”者,李鬼也。
据了解,“李斯”这位“大翻译家”,是由北京文思集成文化公司推出来。《诺贝尔文学奖文集》这套书,是一家文艺出版社包给这家文化公司翻译的。分明是抄袭,但又必须造出一名乃至多名译者,才好瞒过读者。“李斯”不过是“文抄公”的一个代名词。可是,文思集成文化公司的马辉,还煞有介事地书面介绍“李斯”来自武汉大学,“主要译作有《野兽之美》、《垮掉的一代》”。我认识译界的朋友也不算少,从未听说武汉大学有此能人。这位马辉先生自以为忽悠读者不费事,殊不知早在2001年,专门从事“垮掉的一代”研究的四川大学文楚安教授,就已撰文揭露过所谓“李斯”的学术造假行为。
分明抄袭他人译本,有个叫颜正仪的人,居然还敢签下授权书,确认“《布登勃洛克》为本人拥有权益的译著”。一部抄袭之作,何以能如此轻易地通过了出版程序的一道道关口?其原因就是,出版监管的责任,在层层“转包”中丧失掉了。文思集成文化公司什么居心,大概不言自明,而这套书的责编陈琛,在“转包”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却不能不令人怀疑。出版社的人,竟成了他人非法侵权谋利的“托儿”,其中的教训难道不应该深思吗?
这次傅惟慈先生及译林出版社勇于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这套文集还包括:《普吕多姆诗选》、《卡尔杜齐诗选》、《吉檀迦利》、《罗马史》、《超越人力》、《六个寻找作者的剧中人》、《米洛依》、《大帆船》、《利害攸关》、《你去什么地方》、《基姆》、《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创造进化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倔犟的姑娘》、《耶恩森短篇小说集》、《无形的来客》、《盲人》、《七公主》、《青鸟》、《织工》、《沉钟》、《国王的人马》、《明揶》、《乐土》、《母亲》、《奥林匹斯的春天》、《卡尔费尔德诗选》、《土地的成果》、《诸神渴了》、《叶芝诗选》、《农民们》、《人与超人》、《圣女贞德》、《巴比特》、《伪币制造者》等,其中《克丽丝汀的一生》和《福尔赛世家》,经南京大学图书馆版本专家陈远焕先生核查,认为涉嫌抄袭人民文学社及上海译文社的版本。现在已有一本书揭穿了“李斯”的老底,这套文集其他书的谜也就不难解开了。“李斯”现形了,那么“李斯”其他“译作”的受害者,你们还打算沉默吗?
(实习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