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周口市委政法委开展了一场“冬季严打”行动。各县公检法等机关干警是这次严打行动的骨干成员。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搞文字工作的我也有幸成为淮阳县“冬季严打”行动的一员。这是我首次参加此类行动,所以我早早准备好相机,心想非拍几张惊险的镜头不可。
2014年11月12日晚8时25分,行动的第一天,我们这组成员来到冯塘乡一个自然村,在村支书引导下,我们来到需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家的外围。
我们通过门缝向里观察,家中亮着灯,耳贴门缝听到屋内有人说话。刘某家的墙头有七八尺高,如果抓捕队员翻墙进室,极有可能吓住与刘某一起居住的老人及孩子,如果不及时抓捕也有可能错失良机。
最后,经抓捕小组研究决定,利用引蛇出洞法实施抓捕。我们让村支书找两个人在刘某家门口弄出响声,故意让刘某听到。时间过去二三分钟,刘某以为有小偷,于是走出大门大声呵斥:“你们是干啥的?”此时,抓捕组成员迅速上前实施抓捕,但没有想到的是刘某警惕性很高,一看势不对头拔脚就跑,后边抓捕队员开始追捕。
而此时的我老早打开了镜头盖,闪光灯“啪”的一闪,刘某迅速抬手遮光,我也顾不了那么多,迅速上前就是一个低扫裆,刘某顿时倒下,而我顺势又来一个锁喉,死死扣住刘某的脖子。
后在其他抓捕队员帮助下,最终抓捕了刘某。回来的路上,有同事问:“老张,平时看你一介文弱书生,整天写写画画,没有想到你还有这等功夫。”“这都是原来在部队练的,我们站岗时遇到陌生人,先是用手灯照亮对方,随后问口令。当对方回答不对,又觉得行为有些可疑时,我们只好采取果断措施。没有想到这一招竟然在这儿派上用场了。”我说。“为啥非要照对方呢?”有同事又问。“每个人夜里遇到强光时,都会下意识地抬手遮光护眼,而此时恰巧有个时间空隙,这正是下手的最好机会。”我回答道。
同事听后,点头称是。回到家时已深夜11时20分,当我准备把相机放入柜子时却发现相机摔坏了,再看自己隐隐作痛的右手腕处也被蹭掉了一块铜钱大小的皮。
第二天上班,我把相机摔坏的消息如实告诉院领导,还担心院领导会不会发脾气,没想到院领导却说:“昨天晚上,听说你在抓捕行动中立了一大功。打仗枪有可能会损坏,但为了消灭敌人,我们再补充一支也就是了。”听到这话,我高兴地笑了。
今年春节,全家人一起吃饭,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孩子和妻子听,但故事的主人翁我却换成了他人。此时,孩子却说:“老爸,这事要是你干的该有多好呀!”“是呀!要是你干的该多好呀!”妻子附和着说。当我听到妻子与孩子发出如此羡慕的声音时,我便响亮地回答说:“故事的主人翁不是别人,正是鄙人!”而妻子和孩子几乎异口同声地问:“啊,真的是你吗?我们简直不敢相信……”
(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