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揭晓,《挟尸要价》照片获得了纪录类银奖,一时间,网络上对这张照片的是非论断莫衷一是。
该照片把人性的善和恶展现得一览无遗:水中是因勇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19岁花季青年的遗体,船上是用两根冰冷的绳索拉着英雄遗体正在讨价还价的两个打捞客……很多人认为这幅照片不该获奖,因为再次展示英雄的遗体是对英雄的不尊重。一些网友直接质疑,如果死者的家属看到了这张照片,该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仅仅是为了警示一种“恶”,有必要以对逝者亲人的二次伤害为代价吗?打捞客的冷漠和贪婪当然应该受到唾弃,可是这幅照片在对他们进行鞭挞的同时也是对我们心灵的挑战。从情感上讲,很多人都不同意这张照片获奖,因为它不够“人性”,在鞭挞丑恶的同时更是在呈现一种伤害。
可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挟尸要价》照片第一次获奖了。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上,《挟尸要价》获一等奖。算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选,这已是《挟尸要价》第三次获奖了。
一张引起巨大争议的新闻照片连连获奖,难道评委们真的“冷血”?难道这张照片真的“不够人性”?此间滋味耐人咂摸。
无论观者的感受如何异样,这张照片都真实地展示了社会的弊病,如针芒一样直刺人心。不夸张地说,这是失范的时代、失范的社会一个真实影像的缩影。我们又有何理由拒绝它获奖呢?
《挟尸要价》是一张新闻照片,但它依然内蕴着摄影艺术的特质。艺术当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有时候在体现公共关怀的时候未必能照顾到所有个体的感受,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样的矛盾也是不可消弭的。照片《挟尸要价》试图通过展示一种丑恶来警示观众,其间无意识的对英雄的伤害,我们是不是也该宽容一些呢?
我们可以理解观者在《挟尸要价》上的情感纠结,但是,动辄就以虚无的“伤害”为由抗拒《挟尸要价》获奖,这样的理由是不是也有些武断呢?
(实习编辑:赵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