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金像奖照片被举报剽窃》追踪———
日前,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得主、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桑玉柱被取消了金像奖获奖资格,金像奖组委会认定“共同创作”不能体现个人创作水平与风格,不符合申报规则。桑玉柱回应称,共同创作是吉林摄影界的潜规则。(本报1月13日报道)昨日,中国摄影家协会声明,坚决反对“潜规则”。
桑玉柱提出“潜规则说”
近日,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得主、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桑玉柱被举报有4幅获奖照片涉嫌“剽窃”吉林省摄影家孟铁、温波的作品,当事人对此均表示作品为“共同创作”,不存在“盗用”或“剽窃”。
1月11日,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宣布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称“任何所谓‘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摄影家的集体贡献所构成,但此类作品无法真实地体现摄影家个体的创作水平和风格”,不符合参评作品须是“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的明确要求。
随后,桑玉柱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吉林摄影圈有多年的“潜规则”。因为受拍摄条件所限,大家经常合用一台机器。拍摄后,大家随机“分片子”,这些片子可以当成共同创作的作品。在此过程中,他和基层摄影家约定,基层摄影家可以拿这些作品参评省内比赛,他可以拿这些片子参加全国评比、出画册,在评比过程中,都是单独署名的。“这是充分体现和谐、体现省摄协凝聚力的创作方式。”
“潜规则说”引起舆论一片批评,《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谁潜规则了“共同创作”》称,“本来在法律界定上十分严肃的‘共同创作’,却在很多时候被某些人随意拿来当作掩饰造假、剽窃行为的一柄保护伞。”
中国摄协称坚决反对“潜规则”
中国摄影家协会昨天向媒体发表声明称,摄协对“共同创作是潜规则”的说法不能认同。
声明说,摄影是一项高度体现个人创作的艺术,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包括摄影作品在内的合作作品,但与桑所说的“共同创作”截然不同。所谓合用一台机器拍摄、多人在一人的指导下拍摄,然后大家随机分片子,都不能认为是“共同创作”。特别是他们约定拿这些“共同创作”的作品单独署名分别在不同的范围发表或参加比赛,更是不适当的。
声明进一步表示,如果报纸所报道的桑玉柱所宣称的现象已经成为吉林摄影圈多年的潜规则,中国摄协表示坚决反对这样的潜规则。中国摄协对于今后组织的相关评奖活动也将制定明确的规则,杜绝任何形式“潜规则”支配下产生的作品参加评奖。
“干了61年 头次听说‘潜规则’”
举报人、吉林省资深摄影家郎琦则说:“我干了61年摄影了,第一次听说‘潜规则’。这几天,吉林省摄影圈内对此也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强盗逻辑。摄影是有合作的,可以有人帮忙布景、有人帮忙打灯,但谁拍的照片就是谁的,哪里有几个人用一台相机拍一张照片的。”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