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6周年,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十年来我区在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大兴安岭林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特征和生物群落及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唤起人们热爱自然、回归自然、保护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进一步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创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载体,经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同意,决定举办《兴安和谐之美》专题影展,特向区内外广泛征集相关题材的摄影作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稿范围。此次征集摄影作品范围主要面向大兴安岭地区。同时,邀请征集省内外反映我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的部分作品参展。
二、题材要求。此次活动全面征集我区开发建设以来,特别是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启动以来,在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征集广大摄影爱好者在反映我区大森林、大湿地、大冰雪、大江河等森林、湿地等自然景观方面的优秀作品。征集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个体和群体及生存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三、稿件要求。
(1)每幅参展作品需附不超过100字的说明,阐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联系方式及图片内容等文字说明。阐明所反映的主题,注明作品拍摄信息(相机品牌、型号、感光度、曝光、光圈和快门数值等数据)。
(2)展出的收取电子文件,作品格式为JPG,文件占用空间不低于3M,由主办方统一制作。
(3)参展者送交作品时,需填写授权声明,许可组织方有权将参展作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宣传画刊等非商业用途,且不付稿酬。
(4)作者要寄送拷贝片,妥善保管好上报作品的底片,对所有参展作品恕不归还。
(5)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可以为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3~8幅)。
(6)对上报作品将在大兴安岭日报、政府网站上选登。
四、稿酬。此次展览为公益性宣传展出,将对采纳的照片给予稿酬补助,200元/张。同时将选择优秀作品编辑出版《兴安和谐之美》公益摄影画册,免费赠送参展作者。
五、征稿时间及投稿地点。此次征稿活动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稿件投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联系电话: 2111771,E-mail:bhcbhk@163.com。邮递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8号(行署二号楼)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兴安和谐之美》影展筹备组。邮编:165000。
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大兴安岭日报社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