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炜
休假之前,妻子和他有过计划,妻子想去北京儿子那里,顺便看一看周庄。看周庄是他们俩很久以来就有的想法,先是他有的,最初是他从朋友那里听来的,那时候朋友刚刚从周庄回来,一脸的得意和喜气洋洋。朋友给他看了大量的照片,证明那个未被污染和未被“人类文明”践踏的小镇的宁静和古朴,他动心了,和妻子说起周庄,不料妻子比他还了解,妻子天天看电视,看过周庄的广告,也看过对周庄的介绍,妻子比量着说啥样啥样,那劲头比他对那个地方还感兴趣。就决定了,一俟他休假就去周庄,那个水乡于是就在不远处微波荡漾。但是,假总休不下来,总是有工作追着。照理说,他已经没有什么太紧张的工作,他在记者协会工作,全称叫××新闻工作者协会,谁都明白那就是个牌位,一年也没有什么要紧事可干。
自从他被卷入一次领导之间的争端后,他就做了这个工作。看着自己这一边的领导那个下场,他对一切都已心灰意冷,知道了官场的险恶和肮脏,让他对什么都看淡了。尽管没有谁布置给他工作,习惯了工作的他还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没办法,天生就是干活的命。休假之前他是真的很忙碌,11月8日记者节,他的本职工作,谁也替代不了,新领导对他很关照,这就让他更觉得感动,就这几天的工作,你还不给弄上去,说不过去了。全市新闻界搞一台庆祝改革开放30年暨第九个记者节的联欢会,他是秘书长,自然要由他上下串联,他就广播局、电台、电视台地穿梭,最后还要帮着报社(自己还是吃报社这碗饭)写一个诗朗诵,这对他倒也不是难事,年轻时写过诗,年年都写串联词,习惯了。
忙忙碌碌都结束了,领导也很满意,他适时地和领导提出请假,领导也很高兴,说歇歇吧,就批了。可就在这时,一个电话又把他牵住了。园林处处长老孟说,老苗啊,帮我把那书抓紧弄出来呗。书?他想起来了,老孟原来和报社搞个征文,他们管辖下的江南公园一百周年了,那个民国初期由吉林首任巡抚朱家宝张罗筹建的江南农事试验场,成了这个城市的历史地标了,但现在公园在城市里哪还有什么位置,纵然你是百年历史,纵然你有那么多的名人掌故,也是没用。园中破败得要命,颓墙断瓦,杂草丛生,老孟多次向市里打报告呼吁,都效果甚微。更严重的是,公园四周都盖上了高层建筑,政府一些部门,特别是规划部门装傻,与房地产商合谋,把公园一点点蚕食。公园反而成了广告上一个重要的卖点和招牌:背靠最大的城市森林公园,天然的城市氧吧。呵呵,氧吧,没把老孟气死。老孟就想通过百年庆典弄一下子,说说历史,说说古迹,说说文化,唤起市领导和有关方面的注意。照理说,老孟的这个点子不错,市领导天天忙,真的可能顾不上这件事情,但你要是在报纸上搞征文,不定哪天哪个领导看了,可能就引起注意了,比你汇报还好使。老孟举例说,不久前贴着公园边上的那条路要拓宽,旁边破旧的房子不拆,非要占据公园,让公园往里让六米,那六米之内全是百年以上的树木,树倒不是什么名贵的树,但毕竟有百年历史啊,这个城市一共才三百多年的建城历史,你说保存一百年的树能有几棵?可是规划部门居然批了,就要实施了。老孟一边向市里反映,一边就让他找来个报社记者,这小记者一封记者来信,把问题捅出去了,楼重要还是树重要?马上反响强烈,二版就开专栏要讨论,民怨沸腾,专家学者纷纷提出批评建议,直陈历史,指斥时弊,论证三百年历史和一百年树木的重要关系。直说得市领导给报社总编辑打电话,叫赶紧歇菜。这老孟就知道了舆论的重要,就搞了这个“我与江南公园”的征文,现在要结集出版。他给找的出版社,书号费就要一万五,他从中多要了五千,是给自己留的,咋也不能白干啊,老孟让他挂主编,他谢绝了,说就署你老孟的名字吧,我五十多岁的人了,名不名的无所谓,但老孟的钱迟迟没落实。
这不,老孟电话里还是和他说这事儿,让他把目录和前言后记都弄好了。目录和前言都没问题,前言是他为这次征文结束时写的文章,自认为很有气势,很到位,把公园定位为这座城市的历史地标,从公园建园开始,写了创始人,写了与这座公园相关的历史人物,都是有根据的,如民国旅吉诗人沈兆裎,地下党员马骏,作家萧军、徐玉诺等等,还有朱德和公园兰花,翻译家戈宝权对公园的赞赏。包罗万象,就差说这就是这座城市的老祖宗了。老孟很满意,让他帮着写个后记,当然署名要署老孟的,他没什么意见,他的主观想法很简单,帮老孟个忙,自己挣点小钱。其实,五千块钱对他的帮助大不到哪去,但他自从到了记协之后喜欢上了奇石,特别喜欢通化、白山地区的松花石,由于离产地近,隔两周就要去一趟,去一趟就是千儿八百的,现在奇石市场变化快,好石头你不买,下次去就没有,妻子又不怎么给钱,就欠下了一些帐,他也指望着这点外快还账,所以对这五千块钱也就还有一些依赖。
他说:我要休假了,你钱抓紧点落实。再说,过了年书号就作废了,还得重新申请,麻烦。他这是给老孟加钢呢,他也不知道书号过年作不作废。
休假第一天,他睡了个懒觉。往常,他都是早早起来,突然觉了时间的充裕他有些慵懒,躺在床上不愿意起来。妻子已经习惯起早了,她每天要去市场上走走,还要给他做饭,见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就动员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他说,可以啊。 [NextPage]
妻子打开窗帘看看天,外面飘着些许的清雪,天空对自己的作为好像是很漫不经心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锻炼的爱好,他比较推崇随心所欲,这其实是作践自己,很早就有了毛病,糖尿病。开始时他很重视,吃消渴丸,注意饮食,后来就淡了,什么事情时间一长就淡了,就不怎么当回事。但病是一点点地重了,就用了胰岛素,每天像吸毒似的扎上两针,照样喝酒吃肉,好像没有病似的。到了酒桌上真是没办法啊,你要一说有病就都是有病,有的把药拿出来,有的还揣着诊断,有的就把手伸了出来,那上面还有药棉花,证明着刚打完针,这你就不能说啥了,人家都这情况了,你还说什么就是不诚意了。他最大的毛病就是面子矮,不好意思。其实,这些年上了酒桌很少是为了工作,大都是帮人家办些事情,双方都是因你而认识的,都不熟悉,你熟悉双方,一手托两家嘛,酒桌上就靠你混合呢,拼吧!有权的那边很牛哄,什么样的饭局都见过,就端着。求人的那方就讨好地笑着,把求救的目光和一切的希望就寄托在他身上,他就张罗喝酒,只有喝酒是粘合剂啊,酒真是好东西,几杯酒下肚,那有权的就有些放开,说话就大了起来,求人的就敢近前说话了,他就显得不重要了,也是一肚子酒精,就有些眯瞪。等到宴会结束,有权的和求人的已经是勾肩搭背,亲如兄弟了。他们互留了电话,有权的就说,你随时找我,就这个电话。求人的就说好好,我还是要找老苗。其实,这时候他明白,他们已经恨不得立刻把他甩开,因为这以后就没他的什么事情了。如果以后提起,求他的那个人就打着哈哈,不说那事情办没办,就应付过去,知道他也不能去问对方,况且问了人家也不会说。如此往复,他就总是混一肚子酒精。
和妻子走出门外,感觉风很硬,迎面扑过来,他缩了缩头。妻子说,要不要戴帽子?他不知道别人家妻子,他感觉自己的妻子可能是幼儿教师的缘故,总是把他当孩子看待。他原来还没感觉,有一回同事唠嗑,唠到他那次搬家,王兴说,呵呵,嫂子对你什么都不放心,让你去借笤帚还嘱咐你如何如何说,生怕你借不来似的。他忽然就觉得妻子的确是那样的,妻子始终认为他不怎么会和邻居沟通,怎么会呢?我一个记者出身怎么不会沟通呢?我在那些有权的和普通人之间架起了多少桥梁啊?
他没有回答妻子的提问,只是往前走。妻子又说,你慢点,路滑。路是有点滑,小区物业的职工正在清扫积雪,他觉得小区的物业太负责任了,还在下雪你清扫什么,这不是白干么?这个小区是新换的物业,开始时大家都不交物业费,因为刚来时一楼的两家没住人的用户被盗,这也是赶巧了,盗贼怎么知道新换了物业?就觉得不怎么安全,就不交。物业就下了功夫,成天蹲守,他们认真负责的精神把小区的人感动了,又都纷纷支持。
他们向江边走去,松花江在冬天显得很奇特,上游的水电站发电使它成了不冻的江。到了冬天,这里的江水依然浩浩荡荡,江面上热气腾腾,有许多野鸭子在江上游弋和飞翔,它们嘎嘎叫着,丝毫不怕寒冷地在江水里浮游。这些年由于市政府搞清水绿带工程,大大地减少了污染,同时市民也懂得爱鸟护鸟,专门有人不计报酬地看守和喂养江边的野鸭子,新闻媒体连篇累牍地宣传,这野鸭子似乎也知道人们对它的友好,就肆无忌惮地拼命繁殖,越来越多,成群地,飞得人们觉得生活越来越美好。他想起年轻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个电影叫《千万不要忘记》,好像那个电影的主人公就是因为喜欢打野鸭子被当成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来批判。那时候认为打野鸭子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过上了打野鸭子的生活,那种生活才是可怕的,是需要防止的。他想,什么东西也不能失衡,不让打熊和野猪,野猪一多就伤牲畜和人,如果野鸭子这样发展下去也未必就是好事,搞不好有一天政府要出面打野鸭子了。
雪越下越大了,沙粒子似的往脸上抽,抽得生疼。妻子说,过来。他不知道妻子要干什么,妻子不由分说地把他的围巾从领子里拽出来,又像包扎似的把他的脑袋包起来。妻子做什么事情总是不征求他的意见,他有些不高兴。妻子却兴致盎然地问:怎么样?他不置可否,但立刻就觉得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一下子暖和起来,惟一不舒服的是眼镜很快结霜了,看不清楚,他索性把眼镜摘了下来,拿在手上。妻子说,我给你拿着。他突然就反感了,说不用。就呼呼地往前走。妻子说,别滑倒了,嗨嗨。他差点和一个跑过来锻炼的人撞在了一起。
回来的时候,路过早市。由于天气的原因,早市差不多已经要散了,夏天的早市很长,差不多占领了整条马路,挤挤扯扯的,人头攒动,很是热闹。现在看上去就仅有一半了,卖的东西也不丰富,一些结了冰的鱼,许许多多的米袋子,不知道季节的水果,苹果、桔子,有一种说是蜜橘,很小,倒是很好看,不知道好吃不。还有一个是卖蔬菜的,辣椒或者其他什么的,看着的是辣椒,胡乱地蒙在厚厚的被子里,农民袖着手在车上喊:贱了贱了,一问哪里是贱了,比秋天要贵出三倍。他看到有一种过去吃的粘豆包,包装在塑料袋里,印有什么什么厂,两个脸色被冻得发白的小伙子袖着手喊,粘豆包啊,粘豆包啊。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唤起了他童年的记忆,他想着小时候自己啃着粘豆包的样子,很是好笑。
妻子捅了他一下说,你早上吃啥?
他回过神来说,啥都行。
妻子说:馒头,黄瓜切点凉菜,行吗?
他说:行。
妻子自己嘟哝着说,这都吃的什么啊。 [NextPage]
妻子继续嘟哝着说,你说你挣那么多钱,要是别人听说,还以为我虐待你呢。
他就说,虐待不虐待的,你自己知道就行了。
走到门前那个超市,妻子说,不行,我要买点牛肉和萝卜,中午给你做牛肉炖萝卜,咋也得给你弄点荤香啊。
他立刻有些感动,他觉得漫天的雪好像也小了,有些暖融融的感觉。
妻子说,我们啥时候走啊?
他愣了愣神,立刻就想明白了,说:赶趟,我还有点事儿没完。
妻子说,你总有事,没有没事的时候。
他想,是啊,好像真的没有没事的时候,这次应该说基本上是没事了,可这五千块钱牵着他走不了,他又不太好意思这么快就催老孟,他总感觉钱的事儿最难办,最不好意思开口。本来他和老孟挺熟的,一沾了钱就麻烦,就不好开口说话了。
他躺在沙发上看书,冬日的阳光照进来,柔和而亲切,仿佛是在抚摸,从头到脚。供热好,就觉得阳光也是温暖的了。以前住的屋子就感觉不到冬天的温暖,那时候他们披着被子在屋子里看电视,喘出的气都能看得见哈气,温度计显示为八度。恰巧他们那个城市生产一种叫做“八度泉”的白酒,每当听到这个广告的时候,他们就互相对视一笑,作出V的手势,表明一种心心相印。八度泉,他们管自己的屋子就叫八度泉。他们还好,儿子就受不了了,儿子的手经常冻得像小馒头似的,裂了许多口子,他们就在儿子那屋里点电暖器,电褥子,什么办法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这屋子对儿子心理的影响。后来已经工作的儿子说,那时候我一进咱们家就不舒服,那么暗,黑洞洞的,进屋就得点灯,我一点都不爱回家。儿子说,我最愿意去大东门地下商场了,那里明亮,温暖,热闹,还有许多的游戏机。但我只去了一次,回来还让我妈揍了。儿子说的事情,他们没有什么记忆,而儿子印象却那么深刻,可见人们对生活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注重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就是这样,它是流动的,它和小溪奔向大海差不多,总要有打弯的地方。
他很喜欢这个沙发,沙发是红色的,买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好看,他不喜欢这个颜色,但他喜欢躺在这里看书。他最愿意躺在这里看书了,冬日的阳光很柔和地穿窗而来,撒在无声无息的地板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他就在这影子里看书,书是张爱玲的,他买来一直放在书架里,他是喜欢张爱玲的小说的,谁说的呢,好像是王安忆,“惟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很经典,一个人活在小说里,或者说你只有通过小说把她从小说里攫出来,对于一个作家和小说家,张爱玲应该做到了极致。这样想着,他把自己调整了一下,他认为看旧时代的小说,要和小说里的感觉合拍,比如他现在,穿着厚厚的睡衣躺在沙发上。
洗衣机在轰轰地响着,好像在伴奏,他沿着张爱玲的小说走着,他忽然就喜欢《心经》里面那个有着恋父情结的许小寒了,不一会儿,他又被《封锁》里那个吴翠远迷住了,他有点憎恨那个只因为躲避侄子的纠缠,就去挑逗翠远的吕宗桢,那个翠远多单纯,多可爱啊,对爱情有那么多期许,却被一个流氓似的人物耍弄,这使他多少有些气愤,他发现自己在书面前就是个孩子。
妻子在弹钢琴,妻子的钢琴弹得有那么点意思。妻子四十一岁那年就买断工龄在家了。妻子买断前在一家银行工作,妻子不是学金融的,是学幼师的,在那家银行工会工作,只要涉及改革,一有风吹草动,妻子就麻烦,总是需要他不断地找她们领导做工作,时间长了,他累了,妻子也嫌累了,正好有买断,妻子连征求他意见都没征求就填了表,事后妻子说,这单位我是最没根的,人家管咋的还有业务,我什么都没有。他突然不语,他知道这一切实际上都是他造成的,如果不是他那一年一冲动去了那个沿海城市,妻子不会有这样的结局。想一想,妻子半辈子都是为自己奔波了,妻子刚毕业时,在一家企业幼儿园工作,才干一年就受到省里的表彰,老园长那年面临退休,是老园长把她从学校要来的,她就是要为自己培养接班人,妻子马上就有接班的可能。而那时他在离她们企业不远的一所中学,没干两年,他考取了报社,他的工作调转了,但他们没有房子。为了住房,她放弃了园长的位置,到一个部队幼儿园当教师,条件是给一套房子。那是日伪时期的房子,年久失修的地板,走起路来咯吱咯吱响。住在那里的多数是部队家属,都在走廊上做饭。一到做饭的时候,走廊里咯吱咯吱响成一片,到处烟雾腾腾,噼里啪啦乱响,很是热闹。妻子却烦得要命,不是烦那些人,而是烦屋子里的蚂蚁、老鼠。他们今天从面袋子里面发现老鼠,老鼠毫不客气地在面袋子里拉了几粒屎。气得妻子直哭,他就安慰她说:老鼠肯定认为这里是厕所呢。妻子就笑了,捣了他一拳。可是,明天又会在写字台的抽屉里发现老鼠,老鼠把他的稿子撕成碎末,还铺上个口罩(真不知道它是在哪里找到的),在里面下了一窝粉红的小耗子。他们愣愣地看着那些赤裸的小耗子,目瞪口呆,妻子再也笑不出来了。更有甚者,有一天妻子去擦暖气罩,突然手就不敢动弹了,她的手按在一个老鼠身上,她不敢动,老鼠也不敢动,相持住了。那地板上小小的红蚂蚁更是排山倒海、前赴后继,她不知道听谁说的,用糖水可以淹死蚂蚁。她就用很多的小碟子装满了糖水,晚上回到家里,他们被死蚂蚁的景象吓坏了,密密麻麻啊!他们被蚂蚁那种不顾一切的劲头吓住了,他们在蚂蚁面前绝望了,他们任那些蚂蚁和耗子猖獗,他们惟一的办法是想逃离这个地方。[NextPage]
妻子从退休以后就开始学钢琴,她专门请来一个大学生教她弹钢琴,每周一课,那小老师定时定点,多一分钟都不教,据说他同时教了好几个妻子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小老师说,真怪,这么大岁数还学钢琴干什么?他觉得不可思议。妻子还参加了一个老年合唱团,每天显得比上班都忙。
他从不知道妻子白天会有这么多的电话。一个已经退出了社会舞台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电话呢?他疑惑地望着妻子,妻子解释的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妻子说:瞧我,比上班还忙呢。倒是有一点炫耀的味道。其实,他也知道,这一切都是缘于不久前妻子参加了一次同学孩子的婚礼,妻子那天回来有些微醺,她从来也不喜欢喝酒,但她那天肯定是喝了。从此,她好像突然重返前线的战士,一下子就拥有了这么些来历不明的同学,都像久别重逢似的,今天他请明天她请的,忙得不亦乐乎。他奇怪,那个很不愿意和外人交往的妻子哪里去了?
最可笑的是,妻子那个老年合唱团中的一个人,动员大家去进行心理咨询检查,本来那个人是为一家健康机构拉顾客的,所以那种检查就是很随便的,很笼络人心的。妻子回来却很兴奋,说人家说她的是生理年龄四十六岁,这就真有四十六岁的感觉了,早晨抹了一些白白的不知道是什么,晚上也要抹一些乱七八糟的,不能碰。她的许多化妆品都是妹妹从加拿大寄来的,在洗漱间摆得满满的,她还要经常在脸上贴满黄瓜片、桔子皮,还要用熬粥的热气薰,总之无所不用其极,妻子惟一不去的地方就是美容院,她说那都是糊弄人的。妻子的脸好像是纸糊的,薄薄一层,真的是不老。他看看自己,是真的有点老了,衰老的可憎,头早已经秃顶,眼袋下垂,头发花白,就是皮肤还可以,没有松弛。他上车的时候已经主动有人给他让座了,他在单位里,那些年轻的总是在绕着他走,一是不熟悉,再一个也是不愿意和年龄大的人说话吧?他自己一个办公室,平常他已经习惯孤独。可是,有一天他送一个通知,给和自己同龄的一个编辑,这个编辑热情得要命,非要让他坐一会儿,他还要接着去送通知呢,那个同事居然把他送到门口。他忽然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老了,呵呵。
早上依然是步行。出门就感觉风很硬,比昨天冷。
妻子问:行吗,你里面穿的什么?
他说,衣服。(烦人,他想。)
妻子说,血糖多少?
他说:十点三。(烦人,他又想。)
妻子说:还是挺高的。
妻子看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你里面穿衣服吗?
走了一会儿,妻子看见一个梳着高高发髻的人戴着帽子,帽子被顶起来很高。妻子说,她不该梳这个头,他说,你管人家呢?妻子说, 我没管,我管人家干啥。妻子又说,你冻手吗?他说,不冻。
他觉得妻子说的都是废话。
江边起雾了,雾很大,从江里升起的雾气弥漫开来,粘稠得化不开。汽车从对面驶过来,闪着灯光,小心翼翼,好像从雾里爬出来。人也是一样,都是从仙境里走出来的样子。在这个城市,冬天的雾是容易产生雾凇的。妻子说,有雾凇了。他说,还不行,温度不行。看着路旁的绿化带,干枯的枝桠黑乎乎的,一律举着,好像抗议什么似的,下面刷着白色的石灰,那是防止虫蛀的。 [NextPage]
他们走过一对在那里闲聊的老人,老人拄着拐杖搀扶着走。这让他们很感慨,说:我们到这时候也得这样,好像他们离那个年龄还很远似的。他们走过两个学生和家长,学生在那里等车,学生的妈妈在为孩子掖着头巾。他说,咱们小时候可没人送,妻子说,那时候孩子一大帮,谁管啊?他说,死了一个都没人管。妻子说,现在都一个,都是宝贝。他说,是啊,大宝大乖的,都这么叫。
走到了那个昨天走到的地方,标志很明显,是一个过江电缆的大铁塔,很高大,有呜呜的风声在上面响。妻子说,还走吗?他说,回去吧。
他们就往回走。一个女人扶着自行车,站在路边打电话,女人三十左右岁的样子,戴着个眼镜,她气哼哼地大声说:他一早晨就和我生气……后面的话他们没有听见,他说,听见没有,一早晨就生气,一天就情绪不好。妻子说,可不是,生什么气啊,一大早的。
他继而想起来,老孟可是一直没电话,老孟什么意思呢?
早晨有点大便干燥,他蹲在厕所里发出痛苦的声音,妻子说:怎么了?是不是没油水啊。他说可能是吧。咣当一声门响,他不知道妻子干什么去了。
肯定是,他想。
自此休假他就没吃过带油水的东西,不是清水面条就是飘着几片菜叶的疙瘩汤,妻子说只有这两种办法把血糖降下来,一个是运动,就是走步,一个就是少吃油腻。妻子还引用了别人的说法(一个什么人书上讲的):迈开腿,管住嘴。他知道要不是强制执行,这两条他哪一条也做不到。他既不愿意运动,也不愿意节制自己的饮食,他总有自己的理论,他说毛主席那么愿意吃红烧肉还活八十多岁呢。其实他也知道,他怎么能和老人家比呢,人家是怎么护理的?但他就愿意这么说,他自己也奇怪,他好像就是愿意看妻子生气的样子。
不大一会儿,妻子又回来了。妻子冻得咝咝哈哈地说:我给你买开塞露去了。他看着妻子冻得通红的脸有些感动。他想,一定要去周庄。老孟如果再定不下来,就走!先去看儿子,从儿子那里去周庄。
儿子昨天来电话,儿子说:虞老板又跟我整事儿。非要看效果图,他不签合同我能给他看效果图么?
儿子和朋友合开了一个策划公司,刚刚开展业务,一共做了两笔业务,都功败垂成。这个虞老板对儿子的策划预算什么的都满意,就差签合同了。突然就变主意,非要看什么效果图。儿子已经警觉了,上次那家公司就是看完效果图之后找了另一家公司,把儿子他们给涮了。这次儿子有了经验,说啥也不同意,这虞老板就有点翻脸,耍无赖。
儿子说:怎么商场上尽是这样的人啊。
他在电话里说:吃一堑长一智吧。
儿子说,爸,你和我妈什么时候来啊?
他有些支吾,他不好意思和儿子说挣钱的事儿,他怕儿子说他。不知道为什么,儿子大了以后,他反而不愿意和儿子沟通了。以前,他好像和儿子有唠不完的嗑,可是现在他和儿子说话,简洁得要命,还不如在短信上说得多,有时候都挂在QQ上,双方也都知道在线上,就是互不干涉,偶尔说两句,都心不在焉,很快就又不说了。倒是娘儿俩总显得有说不完的话,他很纳闷,他们说什么呢?后来他听明白了,他们净说些没用的,妻子总是嘱咐这个嘱咐那个,他记得儿子原来最讨厌他妈妈唠叨,现在怎么了,和他妈妈一样爱唠叨了?
儿子说,眼看着快到元旦了,你咋还不来?
他说,这几天就定,定了告诉你。
儿子有些不高兴,说早点告诉我啊。 [NextPage]
自从休假,妻子就给他买了许多干果和瓜子。那种大大的榛子,据说是美国的,25元一斤,是妻子一个一个挑的,她要买那些裂纹的,松籽30元一斤,纯天然的。妻子说,不能买带油的,那油不好,都是用的地沟油。他不知道她是根据什么判断的。妻子好像洞察一切,看电视的时候,她会突然指着某个人说,她的双眼皮是割的。她会说,那个女人的睫毛是粘上去的。有时候她就会忧心忡忡地说,我要告诉儿子,让他找对象时可要好好看看,别弄一假的回来,生孩子生出个单眼皮可就糟了。他就觉得可笑,那时候电视里正播着一个隆胸广告,他说:隆胸你能看出来么?妻子脸一红,知道他是在讽刺和挖苦她,就说:她只要让我看我就能看出来。你不用讽刺我,我肯定不能让我儿媳妇身上有假。他在心里笑了,这个傻女人,你儿子既然辨别不了,等到你来辨别就晚了,那时候肯定是生米做成熟饭了。
看着妻子买的那些东西,他好像忽然就有了责任和营生,每天他都要坐在桌前用水果刀把那些榛子的缝隙撬开,吃五到十个,然后再吃一把松籽(不超过五粒。妻子说松籽油性大,不能多吃),吃三粒花生,吃若干(一把)白瓜子,还要额外吃一把核桃仁。当然,还要吃药,六味地黄丸,必须是同仁堂出的,妻子只认同仁堂; 一种降糖胶囊,朋友送的(朋友是卖药的,嘱咐他必须吃)。
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垃圾袋,每天都要装一些垃圾,每天还要制造一些垃圾。
有一种腻烦的感觉在悄悄生长,像长在岩缝中的小树,枝桠使劲地伸着。好像所有的关节都在格格作响,又好像都锈死了。他觉得自己正在一天一天地死去,死在每一个早晨和夜晚,白天的活着也是苟延残喘。主要是在一点点失去生活的热情或者说把所有的事情都当作生活的热情。
早晨,他和妻子又为吃什么犯难,他说:都有什么?妻子说,粘豆包和麻花,麻花是妻子特意在福源馆买的木糖醇麻花,也就是无糖的,适合糖尿病患者食用的。他犹豫了一下,半开玩笑地说:用硬币决定吧。妻子说,你真能逗。他不是说笑话,他觉得生活真的已经进入绝境,他是在从绝望中找出路,顾自突围。他找来一枚硬币,决定上面是豆包,下面是麻花,向上一抛,落下来,是背,麻花。他摇了摇头。妻子那时候已经把豆包放在锅里了,和他的决定恰恰相反。
这期间,他还去离小区不远的街道,为妻子办理了返还社保部分资金的有关手续,参加了一次朋友聚会,参加了一次社科联召开的年会,他被选为理事——是老同学一手操办的——老同学总是主观地认为他需要这样一个位置,老同学在电话里讨好地说,我已经把表给你填上了,你一定要到会啊。
值得一提的是那次朋友聚会。是三男两女,聚会有女人总是热闹的,他一开始就被朋友吹捧起来,放在一个木偶的位置上,朋友说他是大作家,是这个城市最了不起的人物,然后自己放肆地和两个女人周旋。他只好正襟危坐,像导师一样解答两个傻乎乎的女人提出的问题。另一个男的有些不熟,好像朋友的下属,要不就是要讨好他的朋友,那个年轻男子英俊而懂得自己的身份,他显然是买单的角色,偶尔对他笑一笑,总是试图接近他,还没等接近,那个朋友就又开始张罗,总之那个朋友在掌控着全场。他知道在这种场合自己注定是不会发生什么故事了。他谨慎地应付着,不喝酒,不抽烟,只能空谈,他显得做作而死板,甚至可憎。他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谁能见了美女不动心呢,谁能见了美女没有几句智慧的话呢?可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是陪衬,只是那个人用来炫耀自己光环的一个证明,所以主角是人家。 [NextPage]
差不多的时候,他适时地提出离开,因为妻子已经打了好几遍电话,更主要的是,他觉得自己在这里的角色已经结束,他们已经喝得热火朝天,他差不多成了局外人。那个大眼睛,他们说有着一双欧式眼的那个女人因为孩子的原因,也要一起走。朋友不高兴了,说,你们是约好的吗?朋友疑惑地瞅着他,他觉得有些冤枉,心里想,你一直盯着她不放,我哪有时间和她约啊?朋友说,我下去给你们打车,他知道朋友这明明是不放心,只好随他去,朋友下来之后就一直在门口晃,看来是在等着那个女人,并没有打车的意思,他就只好自己上了一辆出租车,匆匆地走了。他从倒车镜里看到,朋友把那女人挤到了墙角,吻了起来。
天黑了,街路上霓虹闪烁,灯火通明的时候,北方的冬天,寒冷只是外在的包装,到处都有内心的火焰。他急急地想逃回那个藏身之处,他对家已经有了一个依恋,他想退休之后是不是更会这样呢?也许有一天,他会对这个他曾经迷恋的社会感到恐惧,谁知道呢?他觉得在这个社会中是失败的,每一个失败者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吧?
望着渐渐临近的小区的楼房和灯光,他在想,不能再等了,老孟如果明天不来电话,就走,一定的。
周庄,他想。
那个水乡似乎又在不远处水波荡漾起来了。
(实习编辑:罗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