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少莆
近来有个词十分走俏——原创。但见一部新舞剧推出,总有人喜欢挂上这个词。明明是根据一部众所周知的电影或小说改编的舞剧,也标上“原创”的字样,似乎这样才显得时髦,或者提升了作品的档次,显得不一般了。殊不知这是个常识性的错误。
什么叫“原创”?它是一个针对选材的专属名词。所谓“原创舞剧”指的是:凡不是取材于小说、诗歌、戏剧、电影等其他文艺形式,而由创作者首次创造一个题材的舞剧。反进来讲,凡根据其他文艺形式,如小说、诗歌、电影、戏剧等作品改编创作的舞剧,就不能叫原创,而称之为移植、改编。举例:比如有人打算搞一个狐仙的舞剧,只要不是直接选用蒲松龄笔下的《辛十四娘》、《青凤》、《胡四娘》、《莲香》等《聊斋志异》中的篇章,也没有采用其他戏剧、电影等作品的故事,其情节内容完全是创作者自己杜撰出来的,就叫原创作品,譬如《吉赛尔》,是泰奥菲勒·戈蒂埃尔从一个民间传说“维丽斯女鬼的夜舞”获得启发,构思一部感人的舞剧剧本。所以《吉赛尔》是一部原创舞剧。
特别需要澄清的一个概念:原创作品与移植、改编的作品是等值的,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古往今来,舞剧舞台上移植于其他文艺形式的成功之作比比皆是。例如早在1856年问世的《海盗》就是根据拜伦的叙事诗改编的,浪漫主义喜剧代表作《葛蓓莉娅》源自德国作家霍夫曼的小说,《希尔薇亚》取材于意大利诗人塔索的名作《阿曼达》,而闻名于世的古典芭蕾舞剧《睡美人》则选自夏尔·贝洛的童话,至于移植于世界文学名著的舞剧《堂·吉诃德》、《巴黎圣母院》更不待说了。20世纪以来改编自文学、戏剧、电影的舞剧愈加不可胜数:《泪泉》、《罗密欧与朱丽叶》、《奥赛罗》、《青铜骑士》、《奥涅金》、《乡村一月》……产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是根据同名电影改编的,《白毛女》则来源于同名歌剧。任何人都不会低估这些舞剧的价值吧?
改编是是创作,并且一点也不比大原创来得容易。因为,当某种文艺形式的作品被改编,以另一种形态面貌出现时,必须经过另一种艺术语言的重新创作,即必须经过一种形态过渡到另一种形态的艺术转换,而改编者的转换功力则决定了作品品质的高下。诚如戏剧艺术大师曹禺对芭蕾舞剧《雷雨》评价:“芭蕾舞剧《雷雨》是富有吸引力的艺术创作,它的成功,不是因为过去有个赏演的戏《雷雨》可以模仿、可以抄袭。而是打破话剧《雷雨》的框框,用芭蕾的语汇把它重新写过。”因此,改编创作大有文章可做。
而且,改编创作还要冒一定的风险。一部成功的小说、电影、电视剧……固然为舞剧的改编创作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譬如种地,在一块熟透了丰产田上播种其他作物,总比在生荒地上有把握得多;如改编作品产生先期的广告效应。但是,很自然地人们也会以原著为蓝本衡量移植作品,检验它是否忠实于原著精髓,是否把握住了原著的风格韵味,甚至,原著的人物形象都会先入为主地成为移植作品中人物形象的一面镜子——人们必然要做这样的比较。所以,改编的成功系数与原著密不可分。这就对改编者产生了压力,具有一定的约束,使得他既要尊重并力求体现原著精神,又要寻求适合本门艺术特点的表现方法,所下功夫并不比原著少。事实也如此,如果改编者把原著精神实质、主题要义、人物形象乃至作品原有的风格特色统统丢掉不要了,你还改编人家作品干什么?
综上所述,改编、移植并不丢脸。倒是那些根据众所周知的电影或小说改编的舞剧,还要冠以“原创”字样的做法,不仅没添彩,反倒——用北京话说——“露怯”了。
(编辑: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