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谓“某影星生父索要5000万赡养费”的新闻不绝于耳之际,天津科教的《法眼大律师》节目组一纸声明,声称对网络上的各种猜测均不予回应,并强调节目一直以传播法律知识、化解家庭矛盾、社会纠纷为宗旨,节目中嘉宾律师并没有支持所谓5000万赡养费,反而进行了劝导。由此来看,该节目组似乎将自己放在了对引起这起事件的发酵毫无关系的地步,任由肆虐的网络评论硝烟四起,而自己却功成身退的样子。然而,作为节目制作方,真的可以如此潇洒吗?
节目选题就在表达价值观和态度
真人访谈节目因其真实性吸引了大众的关注,与时下流行的偶像流行综艺不同,这类节目往往选择的是普通人的生活琐事、家庭变故和婚姻恋情等,以当事人叙述为主,辅之以主持人或专家的点评,从而使故事饱满、丰富、可看性强。这类节目本来无可厚非,在满足大众窥私欲的同时,往往最终也会将立意拔高,传递邻里和睦、和谐共处的价值观,因此一直深受老百姓的喜欢。
但不知道从何时起,这类节目形式越来越多样,花样越来越猖狂,当事人的语言也越来越直接,甚至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地步。更有一些当事人,本身参与节目的动机不纯,是为出名或炒作而来,是为“把事情搞大”而来。在此情况下,节目制作方有时为了提高收视率,在当事人本身比较紧张的氛围下,或自主或被引导着说出一些惊天言论,赚够了眼球。而节目制作方往往以“当事人自己陈述”为由,摆出一副与已无关的姿态,造成一种似乎是当事人非要将家丑外扬,自己也很难收场的局面。实际上,作为节目制作方来说,从众多的素材中选择这类题材,本身就已经清晰地表达出了节目组的价值观和态度。
这位所谓当红明星的父亲,在节目中以朴素形象示人,但每一句话都让在座的所有人如坐针毡,其不懂法甚至不懂情的不合理要求让人倍感揪心,主持人和嘉宾律师的连环提问,试图揭开女儿拒付赡养费的意图,结果却让这位父亲处在了更加被动和舆论下风的地步。
如果说这位父亲希望“事情闹大”,希望通过曝光后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但在常人看来,5000万赡养费完全是无理的要求,被这样堂而皇之地搬上荧屏后,除了让这位父亲遭人口舌之外,试想还能有什么用处呢?该“影星”看到节目后,给予一笔巨额赡养费就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明知而为之可能触犯媒体伦理道德
本来对这期节目的制作也无可厚非,毕竟现在擅长炒作和后期剪辑的节目太多。但遗憾的是,这期节目的标题是《我找明星女儿要5000万》,也即意味着节目组在制作之初就已经知悉当事人的诉求,何况这还是一档法律类节目。正如现在铺天盖地的赡养费过高的普法分析文章指出的一样,节目组何尝不知道这类诉求是不可能得到支持的。在知悉该“影星”的真实身份和其生父毫无理据的主张之后,仍然选择将这样的故事搬上荧屏,本身就是一件影响极坏,或许可能触犯媒体道德伦理的事情。
节目制作方深谙这期节目的矛盾冲突点和节目爆点,开宗明义地用了“当红影星”、“出演过不少脍炙人口的古装剧”、“30岁”和“身价几个亿”的标签让观众自己去锁定目标人物,甚至黑色背影的人形就是该“当红影星”的形象。而在主人翁真正被爆之际,仅以“明星姓名、参演影视剧等信息已进行处理”为由让自己处于无辜境地,未免更让人质疑当初播出这期节目的目的。
看完这期节目,在肆掠横扫的评论里,我们看到众多被扭曲的价值观,“这样的父亲不要也罢!给钱还会去吸毒!没有退休工资吗?拍古装戏有多辛苦做父亲的不会体谅孩子吗?真心看不下去!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他自己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吗?离婚吸毒蹲局子,哪一样是一个父亲应该干的?现在女儿红了就来蹭关系,人家母亲含辛茹苦带着女儿走到今天,你凭什么要享受跟人家一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真的能怪该“影星”不赡养生父吗?我们又能只怪这名生父不配做父亲吗?我们能够从这期节目的播出中得到什么呢?我想可能只有“影星”的眼泪和大众的好奇。而作为在科教频道播出的法制节目,在选材上是不是可以更加谨慎?在通过引人入胜的节目内容提高收视率,吸引观众的目的下,是不是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一档电视节目面前坐着的是亿万观众,而在其上,屹立着一个社会的公序良俗。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