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友前段时间遭遇暧昧——男人表现得浓情似火,视她为“红颜知己”。她并不爱他,却难免有杂念,问我:“你有没有看过一篇文章叫‘存男人’?”我冷冷道:“你有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过被男人存的女人?”女友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一点就透,立刻态度鲜明地坚拒了那人。
不能怪女友,只能怪有时候中文特别擅长化腐朽为神奇,把很丑恶的事物说得美丽销魂,比如“红颜知己”。到我这个年纪,未免明白,这不过是男人“待占有”或“已占有”的别称,是无承诺,无契约,又看不出明确金钱交易的男女关系。即所谓“第四种感情”——“比朋友深、比恋人浅”,大抵如此。
所以,看到王晶嘲笑周星驰的“红颜知己”,我未免微微一笑: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这么清楚做什么?他有星女郎,你又何尝没有晶女郎?自然,也许他的操守不如你,但也有人在你的电影里脱光衣服,永远穿不回来。
导演,在一部电影里就是王,他统治一切,使用一切,并且决定使用的期限。长情的导演,连桥段都反反复复用来用去;爱新鲜的导演,就是不断出新,不断换人。这都是常态。只是那被换的,有时候是所谓的“红颜知己”,而她们以为,和导演有过“爱情”,做过“知己”。
有规规矩矩、一生好人的希区柯克,就有始乱终弃、藕断丝连的缺德之辈。对观众来说,买票是看电影,不是为了艺人的私生活买单。而对于当事人来说,也许,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那些表面上好聚好散的搭档,有没有用尽之后弃之如敝履的?
她也许是付出过感情,也许是起过贪念,以为可以“存男人”。谁叫她不曾遇见我?不过,我早知道,她也一定遇到过其他的诤友亲朋,只是不信他们。
总之,红颜知己这回事儿吧……很多女人,都曾以为自己是特例。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