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的主要体裁之一,在悲剧与喜剧之后形成的第三种戏剧体裁。从古代希腊到古典主义时期,悲剧与喜剧作为两种戏剧体裁界分严格,不能混淆。但是,在这期间出现的某些戏剧作品,特别是莎士比亚的传奇剧,却很难归属于悲剧或喜剧。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美学家狄德罗写了剧本《私生子》,并阐明建立严肃剧的主张,指出严肃剧界于“两个极端类型的戏剧种类之间”,这类作品“题材必须是重要的;剧情要简单和带有家庭性质,而且一定要和现实生活很接近”。他所说的“严肃剧”,也就是后世的正剧。黑格尔把这种戏剧体裁界定为“把悲剧的掌握方式和喜剧的掌握方式调解成为一个新的整体的较深刻的方式”。但是,所谓“调解”并非指两者相加。在正剧中,生活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往往同时作为表现的对象,正剧主人公也像悲剧人物那样把历史的必然要求作为自己的目的,具有明确的自觉意识,但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使这种要求有实现的可能性,喜剧人物把失去合理性和意义的要求作为现实的目的去追求,在正剧中,这种要求则要被否定。正因为如此,人物的命运、事件的结局在正剧中则是有完满性。正剧主人公的自觉意识不仅表现在为实现目的而付出的行动,也表现在对自身的审视和反思,因而往往经历着内在精神世界的斗争。
正剧的一种类型是传奇剧,它也是正剧的起源。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一报还一报》等可以归入此类。后世的情节剧也具有这种性质。易卜生开创的社会问题剧,可以看作是正剧的一个重要类型。取材于政治斗争、民族斗争以表现英雄人物的崇高品质和坚强意志为主旨的正剧作品,可以称之为英雄正剧。
在中国古典戏曲中,众多的公案戏、家庭伦理戏、爱情戏以及表现下层人民与达官贵人、邪恶势力进行斗争的剧目,都可以归于正剧。在中国现代和当代话剧中,正剧是一种重要的体裁。
(实习编辑:庞云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