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必先确定“文学批评界说”;欲确定“文学批评界说”,必先确定“文学界说”。“文学界说”,各家纷纭,莫衷一是,这是由于取义的广狭不同。
一、广义的文学——包括一切的文学
主张此说者,如章太炎先生《国故论衡·文学论略》云:“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
二、狭义的文学——包括诗、小说、戏剧及美文主张此说者,如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序》云:“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梁元帝《金楼子·立言篇下》云:“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是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合乎这个定义的,现在止有诗、小说、戏剧及美文。
三、折中义的文学——包括诗、小说、戏剧及传记、书札、游记、史论等散文主张此说者,如宋祁《新唐书·文艺传》序首称,“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无虑三变”。所谓三变,指王勃杨炯一变,张说苏一变,韩愈柳宗元一变。王杨所作是骈文,张苏所作是制诰文,韩柳所作是古文。又云,“今但取以文自名者,为文艺篇”。而文章家和诗人,都拉来人传。则所谓文章、文艺,包括骈文(制诰文也大半是骈文)、散文(古文)和诗。惟过去的传统观念,以为词曲小说,不得与诗文辞赋并列,实则诗文辞赋有诗文辞赋的价值,词曲小说有词曲小说的价值。所以我在中国文学史类编里,分中国文学为诗歌、乐府、词、戏曲、小说、辞赋、骈散文七种,统予叙述,无所轩轾。自然这是采取的折中义,所以不把凡著于竹帛的文学都请入文坛,也不把骈散文推出文坛。不过西洋文学的折中义,止包括诗、小说、戏剧和散文;中国则诗以外的韵语文学,还有乐府、词和辞赋,散文以外的非韵语文学还有骈文(也有人把骈文归人韵文,理由是骈文有韵律),也当然不能屏弃,也当然可以包括在折中义的文学领域。至佛典的翻译文学,因为占据的时期很短,所以在中国文学史类编里分述于骈散文和戏曲,没有特辟一类;而那时的讨论翻译的文章,在文学批评上,占有重要位置,在这里也应当采入。采取广义、狭义或折中义,是个人的自由,我虽采取折中义,并不反对别人采取广义或狭义。不过我之采取折中义也有三种原因:第一,中国文学史上,十之八九的时期是采取折中义的,我们如采取广义,便不免把不相干的东西,装入文学的口袋;如采取狭义,则历史上所谓文学及文学批评,要去掉好多,便不是真的“中国文学”、真的“中国文学批评”了。第二,就文学批评而言,最有名的《文心雕龙》,就是折中义的文学批评书,无论如何,似乎不能捐弃。所以事实上不能采取狭义,必需采取折中义。第三,有许多的文学批评论文是在分析诗与文的体用与关联,如采取狭义,则录之不合,去之亦不合,进退失据,无所适从;而采取折中义,则一切没有困难了。
——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新1版,第3--4页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