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爱人》剧照
多年以来,犯罪小说一直占据着畅销书排行榜榜首以及图书馆的借阅台。从日前伦敦书展的数据来看,该类型小说的销量已经超过了普通小说。对于这一现象,读者、从业者、书评家以及产业专家并不感到惊讶。
我们一直都知道,犯罪小说受众广泛、发展劲头足、综合性强,而且越来越具有多样性。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犯罪小说的崛起及其接受度仍然是一个谜,有许多小说家试图去理解这一现象。对这一现象的讨论能够帮助我们去探索一个问题——是什么让畅销书能够畅销?或许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才能找到下一个爆款?这可能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有了对的想法,再加上天赋使然,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犯罪小说极为畅销。这似乎是一个答案。但问题是,你到底是怎么想出来那个对的想法呢?
然而,犯罪小说作为一种小说叙事形式,没有浮华的图表,却经常能够大获成功,以及被翻拍为电视剧及电影。这其中必有原因。为什么犯罪小说现在这么流行,人们对于这个问题有了越来越多的批判意识。以前人们认为,在不确定因素极多的时代下,我们会寻求各种安慰、救赎以及解决办法;而在犯罪小说的世界中,我们能够战胜邪恶,恢复原本的秩序。经典的侦探小说便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开始浮现的,它们都是建立在这些理想之上的。诸如罗纳德·诺克斯(Ronald Knox)和范·达因(SS Van Dine)等作者,在作品中都构建出了某种严格且奇特的社会规则。这种观点如今再次浮现了出来,但是,当今犯罪小说之所以受欢迎,与这种因素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严肃作家心知肚明,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没有艺术家愿意被束缚,这并不意味着作家应该忽略诸如目的、速度、情节等基本的叙事概念。当然,还有角色。我(本文作者Henry Sutton是一位犯罪小说作家,在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教授创意写作课程)在教授犯罪小说课程时,曾给我的学生们讲过许多关于“威胁和动力”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让角色们想要得到某种东西,然后在他们追寻这种东西的道路上设置阻碍。
读者和观众们喜欢被内容所吸引,甚至喜欢因此激动不已。一些人认为,如果某样东西非常受人欢迎,那么这种东西的文化价值可能没那么高,思维上的挑战也没那么大。这些人可能会忽略一点内容,即写娱乐性的内容就是会产生吸引力。推理小说大师多萝西·L·塞耶斯(Dorothy L Sayers)认为,世界上存在“表达文学”和“逃跑文学”。对此,1950年,雷蒙德·钱德勒在评论文章《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中,批判了塞耶斯的观点。他尖锐地回答道:“一切以生动写就的内容,都会表达出那种生动;没有枯燥的主题,只有枯燥的大脑。”
推理小说作家雷蒙德·钱德勒
犯罪小说的内容一直都很广泛,现在也是如此,我曾在东安格利亚大学教过相关课程。在课程的一开始,我们便研究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列车谋杀案》以及詹姆斯·M·凯恩的《邮差总按两次铃》。这两部作品都写于1934年,但却完全不同。一部是发生在“被锁的房间”中的凶杀案,另外一部则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叙述自己行凶的过程。如果将犯罪小说分为两个派别的话,那么其中一派就是克里斯蒂式的,罪犯会恢复整洁的犯罪现场;另外一种则是凯恩式的,犯罪现场杂乱不堪,完全被破坏。
最广泛意义上的犯罪小说总是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对所谓严肃文学作家的影响尤为深远。福克纳曾经将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与契诃夫相提并论;W.H.奥登曾十分推崇克里斯蒂和塞耶斯;安德烈·纪德是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的仰慕者;阿尔贝·加缪根据《邮差总按两次铃》写出了《局外人》;埃莉诺·卡顿的作品《发光体》曾获得过布克奖,这本书也借鉴了凯恩的《双重赔偿》;马丁·埃米斯的(Martin Amis)的《夜间列车》是向埃尔莫尔·伦纳德致敬之作。
约翰·班维尔(John Banville)也曾捧得布克奖,他曾以“本杰明·布莱克”为笔名写过犯罪小说。他说,“现代主义者的试验已经结束了,”文学小说“处于低潮期”,而犯罪小说则重新强调了传统文学中对于“情节、角色以及对话”的重视。班维尔说,他写犯罪小说写得很快,而写文学小说则写得很慢,暗示犯罪小说更简单一点。因此,一开始的时候,班维尔在犯罪小说的圈子里不太受欢迎。
写犯罪小说的精髓或许在于速度与流畅,但是,技巧和掌控也很重要。做到这一点并不简单,鲜有人能够达成。优秀的犯罪小说就像一面鼓一样,绷得紧紧的。而且,读者们能很快地察觉出一场欺诈案的发生——一个人抬高或压低账面价值,或许是为了钱。如今,这是一个非常具有竞争力的市场。
要摸索出正确的想法和主题,似乎取决于先见之明以及天赋。茱莉亚·克劳奇(Julia Crouch)使得“家庭黑色系”(domestic noir)成为了犯罪小说中的一个独特种类,而在此过程中,吉莉安·弗琳的作品《消失的爱人》也推动了这一系列犯罪小说的发展。这是心理惊悚作品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心理惊悚作品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的哥特式故事,如《诺桑觉寺》(今年的布克奖评委之一薇儿·麦克德米德曾根据这部书写过相关作品)。
《消失的爱人》这本书,和吉莉安·弗琳之前的两部小说《暗黑之地》《利器》一样,带着一点暗黑色彩,令人不安。宝拉·霍金斯(Paula Hawkins)的《列车上的女孩》同样暗黑和令人不安,这本书也被成功搬到了大银幕上。
经典犯罪小说
这些颇具影响力的犯罪小说及其仿效之作都称不上是令读者感到舒适的。其主要吸引力就在于,这些作品会让你感到不舒服;它们会入侵你的大脑空间,让戏剧性、恐惧感以及焦虑充满你的大脑。它们将你从每天乏味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使你的感知高度紧张,让你感到惊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书中的世界,恰恰就是这个我们自以为很熟悉的世界。
犯罪小说还可以将严格的警察程序、黑暗的心理恐怖以及相关的所有内容容纳进来(所以一些小说中会穿插着有趣、恐怖、推理等各种元素),并继续向前发展,变得更受读者欢迎,形成我们这个时代的小说形式。
同时,犯罪小说也将出现在更广泛的世界范围内。如今,我们拥有许多杰出的犯罪小说作家,他们来自不同的种族,其中包括Winnie M Li、Jacob Ross、Leye Adenle以及Amer Anwar等人。印度、尼日利亚、新加坡、韩国以及巴西的作品逐渐赢得了全球的关注。电影和电视改编或许能够比书籍传播得更快更远,但犯罪小说的精髓概念却没有发生变化:生存和死亡。正如钱德勒曾在自己的文章中所说的:谋杀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唯一发生变化的,是人们的叙述和理解。
(编辑:王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