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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总是记不住自己读过的书?

2018-01-31 11:16:10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Julie Beck 翻译/林达

   
看过的剧和电影也时常忘记,我们的记忆真的这么不靠谱吗?

1.jpg  “被抛弃的宝藏”


  对《纽约时报》书评栏目编辑帕梅拉·保罗(Pamela Paul)来说,阅读的记忆更多是体验而非言辞。“我总能记起自己读到了哪个位置,也记得书本身,记得书的实物是什么样子,”保罗说道,平心而论,她是算得上读书破万卷的。“我记得住书的版本;记得住封面;我一般还能记得书是在哪里买的,或者是谁送我的。可怕的是,除此之外我就什么都记不得了。”


  保罗说她最近刚读完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传》。“在我读那本书的时候,我能记起绝大部分与富兰克林有关的东西,也知道美国革命的大概时间线,”她说,“到现在两天过去了,我可能已经没法对你复述出美国革命的时间线了。”


  毫无疑问,有些人在读完一本书或看完一部电影之后,能够流畅地复述其情节。但对大部分人来说,文化品消费的体验类似于往浴缸里装满水,把自己泡进去,然后望着满满一缸水慢慢流干。到最后,浴缸里可能会剩下一小滩尚未干透的水,其余都已尽数流走。“记忆一般来说是有内在局限的,”加拿大阿萨巴斯卡大学心理学助理教授法利亚·萨那(Faria Sana)指出,“它从本质上讲是一个瓶颈。”


  所谓“遗忘曲线”(forgetting curve),顾名思义,就是指一个人在学完某样东西的头一天里是忘得最快的,其对应的线段最为陡峭。具体会忘掉多少当然因人而异,除非你有去复习,否则经过一天以后基本还是会忘掉大半,时间过得越久忘得越多,你最初学到的东西渐渐也变为一堆碎片了。


  一般认为这就是记忆的样貌了。不过墨尔本大学研究员加瑞德·霍瓦特(Jared Horvath)提出,当前人们的资讯消费与娱乐方式,已经改变了我们所珍视的记忆之类型——如果记忆是指有助于让你牢记半年前看过的某部电影情节的那种东西,那我们其实不怎么在乎这种记忆。


  在互联网时代,“回想性记忆”(recall memory)——即自如地从记忆中提取出信息——的必要性已经下降了。当然,就其能帮你记起一些饭桌谈资或是日程表而言,它还是有不小的用处,但霍瓦特认为“鉴别性记忆”(recognition memory)才是更重要的,“只要你知道信息的存放位置和获取方式,那就没必要费心去回想它了。”


  研究表明,互联网所扮演的功能,乃是一种外部化(externalized)的记忆体。“当人们想要建立未来的信息获取手段时,他们便不那么需要靠自己去回想起那些信息。”不过,在互联网问世以前,娱乐产品其实就已经算是一种外部化记忆体了。你没必要专门去记住书里的某句格言,因为翻一翻书就能找到。随着后来录像带的诞生,人们不费吹灰之力也能重看电影或者电视剧了。诸如“如果你不把某个文化知识片段‘刻录’在自己脑海里,你就会永远失去它”这样的观点,不过是无稽之谈。随着流媒体服务和维基百科的兴起,互联网进一步地降低了我们“消化”文化的难度。但这并不体现为我们亲自记住一切这等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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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曲线


  在记忆外化的危险性上,柏拉图可谓是出了名的敏感。在《斐德罗篇》(Phaedrus)当中,苏格拉底给贵族斐德罗讲了神明托特(Theuth,埃及的智慧、知识与月亮之神,亦有Thoth的拼法——译注)发明字母的故事,其中埃及王萨姆斯(Thamus)对托特说:


  “您的这项发明将会在他们的灵魂中播下遗忘,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便不再去努力记忆;他们将会依赖外在的白纸黑字,不再用心回忆自身。”


  (当然,我们今天之所以能了解柏拉图的思想,也正是因为他用白纸黑字把它们写了出来。)


  “在对话当中,苏格拉底对书写表示了厌恶,因为他认为书写会对记忆不利,”霍瓦特说,“他说对了。书写彻底灭掉了记忆。但请回忆一下书写给我们带来的所有好处吧。我反正绝不会为了更好的回想性记忆就放弃书写。”在这里,互联网或许也是一种类似的取舍:你能尽情地获取与消费更多的资讯及娱乐活动,但却不会去记住其中的绝大部分。


  一个事实是,人们经常会往自己脑子里装过多的东西。2017年,霍瓦特与墨尔本大学的同事发现,一口气刷(binge-watching)很多集电视剧的人比起每周只追一集的人而言,会忘掉更多的剧情。刚刚刷完一整部剧的人做剧情相关的问卷测试,得分会非常高,然而过了140天以后,他们的得分还不如那些每周一集的人。此外,这群人从看剧中得到的快乐也少于那些一天或一周看一部的。


  如今,人们所阅读的书面文字也有过多之嫌。2009年,一个美国人平均每天会接触到10万个英语单词,虽然他肯定不会一字一句“读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个数字在过去九年来竟然下降了。尼基塔·巴沙尼(Nikkitha Bakshani)曾写过一篇名为《刷文乱象》(Binge-Reading Disorder)的文章,对该数据作了分析。“阅读是门细活,”她写道,“但最常见的阅读方式却是把阅读当成消费:我们阅读——尤其是在网络上——不过是为了获取资讯。但资讯如不加‘巩固’(stick)便不可能成为知识。”


  或者,按霍瓦特的说法:“这就类似于一个忍俊不禁的瞬间,有了一个就想有下一个,但这样一来实际上学不到任何东西。那只是一种瞬时性体验,不过是让你感到自己仿佛学到了一点东西而已。”


  霍瓦特“刷剧党”研究的启示在于,如果你想要记住自己曾看过或读过的东西,那就要把它们拆分开来,隔一段时间解决一部分。我念书的时候曾对英语课大纲只让我们每周读三个章节感到极为烦躁,但那样做的确是有道理的。依霍瓦特之见,记忆这个东西,你回想得越多,它就越稳固。如果你是一口气读完某本书的——譬如在飞机上那样——那书的内容就只存在于阅读时段的活跃记忆中。“这样的话你就绝无可能真正吃透它,”霍瓦特说。


  萨那谈到,我们阅读的时候经常有一种虚假的“流畅感”。资讯不断涌入,我们接着就理解了它,情况就像各种资讯被整整齐齐地打好包,然后分门别类地放到我们大脑里的架子上一般。“然而,如果你不去花功夫咀嚼一番,精力不集中,也不采纳某些有助于记忆的技巧的话,那它们是不可能得到巩固的。”


  人们在做研究或者因工作需要而阅读的时候,的确可能这么做,但他们在闲暇时间看剧的时候不可能边看边记笔记,毕竟看完了没有考试要求。“观看、耳闻和注视、聆听相比完全是两码事,”萨那说,“我认为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过,这种游离性的记忆也不会全部丢失。某些记忆可能处于潜伏状态,无法直接触及,必须等到有某个契机把它激发出来才行——例如当你无意间看到了某剧的花絮,或是偶然跟有人谈到了曾经读过的某本书。记忆“从本质上讲都是联想(associations),”萨那说道。


  这或许能解释为什么保罗以及其它一些人能够记起阅读时的语境,但却记不起具体的内容。保罗有一本“书之书”(book of books),上面记录有自己高中以来读过的所有书——这就类似于某种形式的外部化记忆了。“在一生中的任何一个特定时间点上,它都能直接地让我回想起之前读书时的心理状态与地理位置,”她在《我与书之书》当中如此写道,该书主要讨论的就是她的这本阅读记录。“每一条记录都对应一段记忆,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随着时间流逝,它们便会遗失或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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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书评栏目编辑帕梅拉·保罗


  伊安·克劳奇(Ian Crouch)曾为《纽约客》杂志撰写了《阅读与遗忘的诅咒》(The Curse of Reading and Forgetting)一文,她指出,“阅读有多重面向,其中某些维度或许根本无法描述,它们一般是稍纵即逝的,思想、情绪与感受在某一瞬间混杂在一起,接着又很快消逝。这么看的话,不知有多少阅读只配被称为自恋——它只是单纯地标示出你接触到某段文本时的地理位置与思想状况。”


  对我而言,艺术充实了人生的不同季节,记住它们似乎算不上自恋——其间有浪漫小说之春,也有犯罪纪实之冬。不过,假如你消费各种文化只是为了建立一个可随时存取的心灵图书馆,那的确很可能以失望收场。书籍、电视剧、电影与歌曲并不是我们上传到大脑里的文件——它们乃是生活这张画卷上的有机组成,与万物相交织。隔着一段距离去看的话,细节自然是看不清的,但这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了。


  “假如记忆是清楚明白的——资讯一下子跳出来,立马就记起对应的那个事实——那无疑会很棒,”霍瓦特说,“但事实上,一切记忆都是万物。”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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