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法学出身,更无“宪政学”的兴趣。以至这次“宪政”之争,我是在所谓的“反宪派”与“护宪派”双方争论高潮过后,在学术批评网上看到了转发的郭道晖、杨天石先生的文章后,才知这次反宪政之闹剧的。于是从网上搜索到杨晓青的《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郑志学的《认清“宪政”的本质》和《环球时报》的社评:《“宪政”是兜圈子否定发展之路》等三文。长期的治学使我养成了读书先宜了解作者学术背景的习惯。由于《环球时报》发的社评未署名,“郑志学”系笔名,则有实名可查的作者仅存杨晓青了。点击了“中国知网”,知杨晓青并无多大的宪政学积累。那么,官方的权威媒体为何在涉及大事大非的问题上,找一个无足轻重的撰者向宪政派学者宣战呢?《红旗文稿》真的是黔驴技拙了吗?这使我想起,确切地说,从我看到杨晓青文章的第一时间,就认定杨文源自朱佳木的理论。且与其谓“青出于蓝”,倒不如说此前担忧的事终于发生了。
限于学识,拙作对“宪政”本身不予评论,仅从观点、逻辑和文风的角度,对杨、朱的文章做一初步的比较,希望有助于揭开这股逆流冒出的深层背景。
由于杨晓青的《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已广为人知,故本文以述论朱佳木的理论为主。
朱佳木同志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原所长。我称佳木为“背时”的同志,是希望能与朱同志平等、自由地讨论。我诚恳地期待着朱同志、杨晓青和学界的批评与指正。
文章风格不可能一日形成,朱佳木同志亦然。我读到朱佳木同志带有寒意的大作,也不是首次了。如朱佳木同志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6期上的《加强国史研究和宣传,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一文中, 有如下一段话:“我们要抵制‘告别革命’、‘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等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所产生的恶劣影响,绝不允许否定革命、诋毁革命的错误言论畅行无阻。否则,不仅国史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新中国也会站不住脚”。上述中,“告别革命”的意识形态太浓,不予讨论,我仅就“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谈点体会。由于朱佳木同志的“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不是特指,那我也就泛论了。
中国近、现代史涵盖了中国共产党诞生至今的历史。“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只有在新时期才有可能。起初不叫“重写”,叫把被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或曰拨乱反正。粉碎“四人帮”后,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打破了“两个凡是”等教条主义的思想禁锢。接下来首先要做的大事之一,是平反大量的冤假错案。正如田纪云所说,如果没有平反冤假错案,一大批革命干部还在蒙受不白之冤,还是“走资派还在走”,依靠谁去搞改革开放?!而要平反冤假错案,就必须把被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请注意,这并不是把全部历史颠倒,而是把 “被颠倒”的即错误的那部分历史观新写或改写。“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大致也可作如是观。当然“重写”者难免有主观成分和种种局限,并不是每宗“重写”的近代史和现代史都是真实的或被多数人所接受的。若如是,得靠学术争鸣而不是“上纲上线” 来解决。
我个人觉得,三十多年来,“重写”的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内容和成效,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许多历史事件和人物得以“重写”,并得到官方的肯定或互动。如党史中的“十次路线斗争”,除了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几乎都重写或改写了。“重写或改写”的频率和必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再如,国民党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和地位也得以重写。第二种是若干历史事件和人物,史学界“重写”或改写了,但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肯定。如一些历史学家对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的性质有了新的见解,但没有得到官方的赞许。然微妙的是,官方对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不太宣传了。这本身也传递了某种信号。第三种是对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估(包括细节),作了修正。如粉碎“四人帮”之后,对华国锋的评价,就经历了由高峰到低谷再略反弹的过程。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且在拨乱反正的岁月,“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把被把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首先是改革开放的需要,其次才是历史学本身的需要。故笼统地把“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贴上“历史虚无主义”的标签; 笼统地把“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等同于“否定革命、诋毁革命”;笼统地把“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联想到“恶劣影响”。笼统地把“重写近代史和现代史”,夸大成“新中国也会站不住脚”的论断,都是可以商榷的。
历史学的特征决定了随着新的史料的发现和人们认识的提高,重写或改写是历史科学的常态,也几乎是每位历史学家所必然经历的。朱佳木同志也不例外。如他在十八大前曾云:“只要回顾过去就会清楚,如果1978年没有实行改革开放,或者1978年以后不把改革开放坚持下去,新中国的历史将难以为继,其结果必然是亡党亡国。这一点已为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所证明,是毫无疑问的”( 见朱佳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5期。以下该文简称《复兴》)。可在十八大后,在对相同的内容作进一步展开时,朱佳木同志把“其结果必然是亡党亡国。这一点已为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所证明,是毫无疑问的”(见朱佳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一o五”讲话的几点学习体会》,载《当代中国史研究》2013年第2期。以下该文简称《体会》)这几句删掉了。而最近,他《在新形势下坚持唯物史观对中共党史研究的指导》(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6月26日)一文中,又在相似的语境中,把前面的整段话收回了。大概这关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局吧,他必须“一致” 了。显然,上述中,“难以为继”不等于“亡党亡国”,而“隐去”又不同于“难以为继”。又如,十八大召开前夕,他又在论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说:“从总体看,那时在指导思想上还有很多‘左’ 的禁锢。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 批判所谓的‘洋奴哲学’,使国家在受外部封锁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处于自我封闭与半封闭的状态”(见《复兴》)。可十八大甫结束,他又修正为:“改革开放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所谓‘封闭’主要不是自我封闭,而是被封闭,先是被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封闭’,后是被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封闭’”(见《体会》)。当然,我们对朱佳木同志跟着风向走的原则表示尊重。更何况揣摩出人才更乃我之国粹。但人各有志,我也请求朱佳木同志,不要对随着新的史料的发现和人们认识的提高而重写或改写历史的学者舞棍弄棒。按:依我看来,“重写××史”,是如今比较常用的一个词汇。如当我撰此文时, 就在7月17日《中华读书报》的头版,看到了以《百年文学“以论代史”?学者呼吁重写当代文学史》为题的文章。当代文学史是当代中国史的分支,却意识形态比较浓厚。若按朱佳木同志的标准,就会发问:“重写当代文学史” 意欲何在?
话归正传。朱佳木同志反宪政的理论是怎样问世的呢?据朱自述,他在2012年8月做了一次报告,在此基础上撰了《复兴》;又在《复兴》的底稿上修改成《体会》。当然,《复兴》、《体会》本身的主题并不是反宪政,但反宪政的一系列观点比较清楚地在《复兴》、《体会》里呈现了。下面,我就朱佳木同志的《体会》中的一些观点和思路,与杨晓青教授的《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做一初步的比较。
第一,主要观点一致。
杨晓青的文章,重点在第一部分--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余下三部分主要是第一部分的展开。杨文第一部分的五个比较是:1.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而人民民主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为经济基础;2.宪政实行议会民主政治。而人民民主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选举的民主和多党政治协商的民主相结合,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原则;3.宪政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国家政权体制。 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政权体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议行合一”,由各级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4.宪政实行“司法独立”及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而人民民主制度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5.宪政实行军队“中立化、国家化”。而人民民主制度下的人民军队接受共产党的绝对领导。由此得出结论:“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说宪政姓“资”不姓“社”。则谁主张实行宪政,谁就是要“整体改变国家的性质、政权制度架构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实行西方资产阶级专政。
朱佳木同志在《体会》中有如下一整段文字:“现在还有人鼓吹所谓‘宪政’改革。这一论调的要害在于把共产党的领导同《宪法》原则相对立,实质在于要求实行多党制、三权鼎立、军队国家化等资本主义政体,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章程》也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坚持共产党领导与遵守《宪法》原则是一致的,不存在相互排斥的问题。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实行资产阶级所有制,在政治上实行资产阶级统治。由于资产阶级有不同的利益集团,因此,需要有不同的政党代表这些集团。这种多党制决定了其军队不能由哪一个党单独领导,而必须国家化;同时,各政党在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上的一致性,又决定了它们无论哪个党上台,都不会改变军队作为资产阶级专政工具的性质。然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同时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允许产生剥削阶级,更不允许有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政党同共产党轮流执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会有不同利益的矛盾,但这一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家宏观调控为前提的,不允许在人民内部出现不同的利益集团,因此不需要建立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而只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当然必须由而且完全可以由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这种领导是和我国国家性质、经济与政治的基本制度以及政党制度相一致的,它不仅不会妨碍我国政治体制的运行、影响军队的国防军性质,相反,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党和人民内部团结统一及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加之同文中的另一段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体和政体上虽然实行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新社会阶层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实行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因此,其实质仍然是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制度和体制上虽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和鼓励资本参与分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仍然占主体,国有经济仍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对市场活动仍然发挥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计划调节仍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因此,其实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则杨文第一部分的五个比较不全被朱文包罗了吗?或者说,杨文的论点出处不全来自朱文吗?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