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敏
摘要:作为文化大国,法国在公共文化政策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形成了“以公共投入为主,国家扶持,地方支持,多方合作”的模式,相应的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共同出资,协商制订目标,并以契约形式保证目标的实现,从而促进了文化事业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文化政策 法国模式 公共投入
Résumé:La culture peut-elle devenir une réponse fran?aiseàla criseéconomique mondiale?La réponse n’est pasévidente.Mais la culture ne conna?t pas(ou peu)la crise en France,graceàce qu’on appelle l’exception fran?aise en matière de politique culturelle.Cette exception secaractérise par un fort soutien conjoint de la part de l’Etat et des 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 auxaffaires culturelles.Une coopération contractuelle,entre les différents services publics et aussientre le public et le privé,domine les secteurs culturels.
始于2006年底的美国次贷危机首先在美国不断扩展,进而波及欧洲、亚洲,引发了全球金融风暴,其涉及的领域也不断扩大,从房地产行业到金融业、制造业、国际贸易,从2008年开始,在文化领域也显现出了金融危机的影响。这场金融风暴对文化发展的影响首先出现在其产生的根源地——美国。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美国的文化产业开始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好莱坞为主要依托的电影产业,出现创作投资减少、影视制作受限、宣传费用降低等问题;博物馆方面所受的直接影响,是赞助与拨款的锐减以及观众数量的减少。由于美国的剧院、歌剧院、乐团等文化机构的主要依靠来自私人或银行、企业的资助,因此受到的冲击明显。据法国《费加罗报》报道,受金融危机影响,享誉全球的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不得不取消计划于2009年2月举行的欧洲巡演,其中包括原定在巴黎的演出,而波士顿交响乐团的主要赞助商就是目前深陷金融危机漩涡的瑞士银行。
在法国,文化事业在2008年呈现出的却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2009年1月11日的《世界报》刊登的文章就指出“文化事业没有遭遇危机”:2008年,法国的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影院、剧院观众爆满,博物馆前排起长长的参观队伍,卢浮宫、蓬皮杜艺术中心和凡尔赛宫的观众人数都创下了历史新高,在波尔多、蒙彼利埃和第戎,参观国立博物馆的观众达到创纪录的2570万人次,比2007增加了2%。戏剧和歌剧院的上座率也令人振奋,南希的Manufacture剧院的上座率竟然达到了罕见的97%,而法兰西歌剧院则声称2008年是他们票房收入最好的一年。在电影方面,2008年观众人次比2007年提高了6.2个百分点,2009年1月的观众达150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8%。在音乐方面,2009年1月初的第15届南特音乐节接待了数万名音乐爱好者,售出12万多张门票,上座率达98%。难怪法国媒体称2008年为文化年,而法国总统萨科奇更是在2009年2月初新成立的文化创作协会上宣称:“我希望文化是法国应对世界经济危机的答案”。
当然,面对这样的大好形势,不少文化机构和文化人士已经开始担忧经济危机的影响只是尚未到来。值得他们高兴得是,萨科奇总统在给文化部的新年祝词中已经确认经济复苏计划中有1亿欧元将投入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同时解冻文化资金中艺术表演业约3000万欧元的资金。文化部也保证,文化预算没有减少。看来,法国文化事业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出现这样的繁荣景象并不是偶然的,公共文化政策的“法国模式”(l’exceptionfran?aise)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危机对文化事业的冲击,为法国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那么,什么是公共文化政策的“法国模式”呢?
公共文化政策的形成与各国的经济实力、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本国自然地理情况密切相关。文化政策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并由此形成相应的文化系统、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活动,最终演变为一个国家的整体文化面貌,并构成一种较为稳定的模式。虽然公共文化政策的具体措施随着时代的演变、政府的变迁、民众的要求不断变化,但最基本的模式却少有改变,它在某种意义上展示出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和它的文化积淀,呈现着一个国家文化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前景。法国是一个文化大国,“法国模式”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民族背景和悠久的历史渊源。法兰西民族是一个崇尚艺术、热爱自由的民族,文化意识在民族意识中根深蒂固,文化活动不断创新,从16世纪起,法国就形成了王室扶持资助艺术家和艺术创作的传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文化成为法兰西国家形象的重要代表。尽管关于文化的内涵、文化的政治化以及文化政策的目标和可行性的讨论层出不穷,难有定论,但是在法国人看来,扶植和保护文化事业的发展是政府当仁不让的职责。
1959年7月24日,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政府首开先河,颁布了关于成立文化部的法令,这也标志在文化事业领域,政府从以前单一、零散的资助扶持转向构建系统的公共文化政策体系。经过50年的发展,法国公共文化政策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这就是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公共投入为主导,鼓励文化资助和文化产业发展,以保障和促进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实现文化方面的社会平等,以文化促进社会融合。这一具有法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政策常常被称为“法国模式”,以区别于欧洲其他国家的公共文化政策模式,更以此与美国“无为而治”的模式相对应。事实上,在制定文化政策时,西方国家基本分为两种框架,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制度”,以发展文化产业为主导;另一种就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国家扶持”体系,强调国家的保护和扶持。这一国家扶持模式通过设立相应的政府行政机构,并赋予其制定和实施文化政策以及公共财政拨款分配的权力,以保护和扶持文化的创新与发展。国家首先要“确立文化行为的范围、优先性,树立文化领域的价值观念、善恶美丑标准”,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投资,“保证文化行为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环境,消除文化发展中的不平衡”(Moulinier: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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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模式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经历了一个从高度中央集权、一切由巴黎做主到中央和地方合作,中央指导、地方做主,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的过程。在50年的发展过程中,法国的公共文化政策形成了一个金字塔状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分层管理机构,各机构之间既有纵向联系,也有横向联系,文化部则位于这一金字塔的塔尖上。
作为中央政府最主要的文化机构,文化部的宗旨就是通过“确立文化领域内的各项标准,各种准则,来影响文化领域的价值标准和导向”,并“建立起一整套‘客观’的价值体系,以此为依据从财政上给予资助”(Moulinier:137)。1959年文化部成立之后近20年的时间,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建立健全自身机构,并在各大区、省和市镇建立相关分支机构,完善管理体系。文化部下设的部门涉及文化遗产、建筑、博物馆、档案、音乐、舞蹈、戏剧、造型艺术、图书和阅览等各个方面,负责促进文化艺术的创作、产生、推广和艺术培训,因此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同时,文化部还直接监督管理许多国立文化机构,如国家档案馆、国家图书馆以及许多著名的博物馆。在这一过程中,文化部内逐步形成了一个运转相对良好的管理系统。
为了更好地实现文化部成立的宗旨,使“人类的、首先是法国的主要成就,让尽可能多的法国人受益”,实现和加强文化上的“人人平等”,促进各地区的文化均衡发展,使中央政府的文化政策能够得以更好地执行,从60年代末开始,文化部开始在各个大区逐步设立“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Direction régionale des affaires culturelles),其下分设各“省文化事务管理局”(Direction départementale des affaires culturelles),归属中央派驻各大区的最高行政长官préfet领导,但具体事务则由文化部负责。“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的机构组成和文化部类似,也分设文化遗产、建筑、博物馆、音乐、戏剧等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文化艺术事业的创作、产生、推广和艺术培训等,因此常被戏称为“小文化部”,更有学者称,法国不是仅有一个文化部,而是有22个文化部(Moulinier:120)。
“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在法国公共文化政策的构建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上传下达的作用,构成了金字塔的中坚。“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在文化政策的导向上和文化部保持高度一致,根据文化部制定的价值标准来指导和规范本地区各文化行业的发展,并提供专业的、科学的技术支持;同时,“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与地方政府保持密切接触和联系,能够向文化部及时反映本地区在文化事业方面的新创意、新设想和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掌控着数量庞大的“文化分散资金”,这笔来自文化部的资金专门用于地方文化事业发展,由“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自由支配,用于与地方政府共同投资管理本地区的文化事业。
文化部及其下属的“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和各省的“省文化事务管理局”形成了纵向的、有层次的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各市镇的文化官员或文化机构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民众需求,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活跃市民文化生活,形成了生机勃勃、富有特色的市镇文化氛围,市镇文化的蓬勃发展为法国成为文化大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源源不断的活力。这一层层递进的金字塔体系不仅有利于文化部所设立的各种规范、标准得以最大限度地实施,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同时也使得文化部和地方行政机构——大区、省、市镇在文化领域的沟通也更加顺畅和便利,有利于保护和发扬地方的文化创意,为法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
这样一个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最大程度介入的体系,当然需要有配套的资金支持。在文化事业投资方面,美国或英国的独立理事会或基金会模式显然与法国的这一体系格格不入。与此体系相适应的,是法国模式的另一突出特点:以公共投资为主,强调文化的“特殊性”,尽量使文化事业的发展免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影响,强调文化行为的社会价值远远高于经济价值。
文化事业是一项投资大、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的产业,而且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周期长,往往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法国,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已成为各级政府理所当然的职责。文化部的预算经历过上世纪70年代的低谷和80年代的高峰,从90年代至今基本保持稳定并缓慢增加的态势,2005年,文化部的预算为27.87亿欧元,比2004年增加了5.9%。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央政府是文化事业最主要的“投资者”,据文化部研究发展司的报告显示,1978年度国家对文化事业的投资占总投入的51.5%。进入80年代之后,受到蓬勃开展的地方分权运动的影响,各级地方行政机构从对文化事业的扶持中看到了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意义,纷纷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省和大区的文化预算在80年代增长了五倍,各市镇的预算也增长了两倍多,到1993年,文化事业中各地方行政机构的投资占公共投资的50.3%,而国家的投资只占49.7%。此后,这一比例一直保持下来,地方行政机构在文化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了中央政府,特别是市镇一级,几乎将自己预算的10-20%用于文化事业,市镇投资占文化事业公共投入的40%。2006年,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的文化投资总额为62.56亿欧元,其中市镇投资额达44亿欧元。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中的一部分用于建设和管理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协商,签订合同,共同出资。通常由中央政府提供专业的、科学技术的支持和人员配备,辅以一定的财政支持,帮助各地方行政机构建立、完善和运作地方文化机构,而后者主要提供资金投入。这种合作伙伴关系从80年代中期起成为法国公共文化政策中央和地方合作的主导方式。文化投入中的另一部分用于资助集体或个人的文化活动。这些资金投入绝大部分以拨款或补助的形式通过文化部、“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省文化事务管理局”发放到个人或各级文化机构,获得拨款或补助的个人或文化机构首先应符合文化部及“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设立的相应规范,并与拨款各方签订合同,接受文化部或“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的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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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文化事业的公共投入大多是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方式展开的。这类协议的签署各方有文化部、“大区文化事务管理局”、各级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各类文化机构和个人,形式复杂多样,如国家和大区计划合同、国家合同、与文艺院团签订的契约,等等。文化部通过与各大区、省、市镇签订文化协定,以契约形式确保实现自己制定的管理目标,各项具体文化发展目标都是通过财政投入的方式来明确。文化部利用合同形式对政府资助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投入经费的使用效果。
这种共同投资的方式无疑具有很大的优点,“国家和地方的投资合并在一起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并往往引起多米诺效应,为文化事业带来更多的投资”(Moulinier:222),各投资方互相之间存在一种约束和制约,不能随意减少或退出投资。因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在相当程度上保障了文化投资的稳定性。同时,公共投入的相当部分用以保证民众的文化福利,文化部推行了“文化与青少年”、“文化与社会融合”、“文化城市”、“电影与青少年”等各类专项活动,通过减免票价等各种形式,促使民众走向艺术、走近文化,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培植了丰厚的土壤。
在最近的金融风波中,正是法国模式的这些特点保护了法国的文化事业没有受到强烈的冲击。因为在这样的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个人或企业的艺术资助行为往往会大幅减少,在法国,艺术赞助行为在文化事业中所占的比例还很小,因此文化艺术活动和文艺机构所受到的影响也相对较小。至于公共投入方面,萨科奇总统所倡导的以文化应对危机,通过加大文化投入来振兴经济的设想能否得以实现,还要看各级地方政府是否愿意和能够配合,毕竟,现在法国文化事业的公共投入是以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特别是市镇为主导的。
【参考文献】
[1]Moulinier P.Politiques culturelles et la décentralisation[M].Paris:L’Harmattan,2002.
(编辑:罗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