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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愤怒,也别“主义”,只体味情境——从“范跑跑事件”的三个悖论说开去

2008-06-30 02:55:50来源:    作者:

   

 作者:张宁  

    “范跑跑事件”延续到今天,已搅得大家不得安生。话题似乎谈烂了,但仍有再谈不衰之势。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我觉得这一情形首先在于这一事件咋看上去清晰明白,可细究起来却发现它充满了模糊性和多义性,是单一立场、单一视角所难以把握的,因而它总在唤起人们重新解说的欲望。当然,话题的安全性,也构成了人们能够持续谈论的一个更大的背景。我个人就是在阅读了邵建先生《警惕范美忠事件导致自由主义污名化》、许纪霖先生《灾难过后的反思》、吴洪森先生《我们需要文明底线》、《假如我是范跑跑》等文后,又从已经接近厌倦的状态中被重新刺激起来的。而且越是细究,越能感觉这个充满模糊性事件的诸多悖论。于是我也就不揣冒昧、不惮厌倦地从事件的几个悖论说开去。

  1

  第一个悖论存在于人们谈了又谈的老话题,即:范跑跑该不该跑?范本人说他该跑,并为他的“该跑”准备了一大串说辞:“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有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正是这一段说辞,后来引得天下汹汹。因为范拿“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来对照“(我)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就使得“自由和公正”从“(自我牺牲的)美德”中滑落出去,进而延伸成这样一个等式:自由和公正=不道德。以致害得以自由主义为己任的邵建先生,赶忙著文划界辩诬,以免他所热爱的自由主义被“污名化”。

  范跑跑该不该跑呢?肯定是不该跑!这是我对此事的第一反应,但如此反应的我,却并不处于范跑跑的灾难处境。这正是吴洪森先生以“假如我是范跑跑”为题所提示的,即平素处于道德感觉中的“我”,和大难之中处于生死恐惧的“我”,并不是同一个“我”。由于我们不在现场,也无法还原现场,更无法还原“现场性”(即包括现场当事者恐惧程度的那种主观性),所以也就无法事后诸葛亮式地判定范跑跑就一定该组织学生撤退,哪怕一个都撤不出来,不该搭上的命也搭上。因为地震时正有这样一个事例:一老师组织学生撤退,当他与学生撤到事后证明是安全地带的楼梯中间时,听到有人喊:“教室里还有两个同学没跑!”便掉转身子,直奔楼上,结果教室塌陷了,他和那两个没跑的学生一起遇难。这当然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其精神之高尚怎么估计都不为过,然而,假如当时上帝就在他身边,抓住他的胳膊说:“别去救了,去救你们都得死,不去救你还能活!”那么这一刻,他是应该甩掉上帝的手,去做一个高尚的牺牲者呢,还是应该听从上帝,去做一个谈不上高尚不高尚的活命人?假如那一刻我们是上帝,我们应该去阻止他,还是鼓励他冲上去?这里面的确有个关于生命的经济学,就像你不换肾就得死,可不给医院付一笔可观的医疗费,医院就是“见死不救”一样。假如我们不能在所有领域里都阻止这种生命经济学,那么我们就不能完全苛责范跑跑的“跑”,而只能区分他在哪种情况下可跑,哪种情况下不能跑,哪种情况下可跑可不跑,但问题是我们都不是上帝。

  正是如此,许多对范跑跑的批判才一不小心便“高屋建瓴”,或者不得要领的,就像邵建先生,仅仅区分了个“如果朋友之间(就)没有义务(救人)”/“(如果是)师生之间则肯定(就)有”便万事大吉,根本就是把动态的不可判定的具体语境之产物,非常粗疏地抽象为静态的可判定的批判对象。当然,还有一种批评思路,就是依据《未成年保护法》和《教师法》,判定范跑跑没有履行教师义务,但就像“一虎一席谈”中一位嘉宾所言,这些法律条款虽具法律精神,但不具实施的可能。即使退一步,依照习惯道德,评判范跑跑之“跑”仍然会有一个困境:一旦救孩子就是高尚,一旦不救就是卑劣,那么中间地带呢?总得有一个不高尚也不卑劣的中间地带吧?在这个地带是否允许生命经济学的存在,如同医院允许生命经济学存在一样?

  这就是我们评判范跑跑之“跑”时的困境,因为我们无法把事件还原到一个物质的和精神的原始情景中去。拿正在报道中的感人事迹比也好,拿“泰坦尼克号”比也好,其实都是抽离语境的。而且我们据之加以评判的几乎所有依据,都是来自范跑跑之“说”,换言之,也就是我们评判的是他“说”中的“跑”。于是,我们就不得不转向第二个悖论。

  2

  这第二个悖论就是:范跑跑该不该说?很多人都认为范不该说,理由正如吴洪森先生所说,大难临头,“我只能假定我自己很可能也象范跑跑一样”,只是跑了之后,我会感到惭愧,要么不说,要么就是忏悔地说,绝无理直气地给自己的懦夫行为找一番正当说辞的理由,否则不是太无耻了么?但问题在于:跑都跑啦,还在乎说?难道“说”这件事比“跑”还重要吗?“跑”属于行为,“说”属于言论,如果“跑”没问题,“说”自然更无问题,范跑跑究竟错在哪儿啦?不少替范跑跑辩护的网友,大概就是基于这种直觉,尽管在表达时,或因具体语境,或因问题复杂,成了为范跑跑“跑”的辩护。

  看一下范跑跑的“说”,如果仅凭不夹杂语境等要素的纯粹直感,恐怕没人会以为他说得对,更容易感觉他说得很卑劣。但实际上对待其“说”,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解读方式。一种是就言论言,即孤零零地解读范的“说”,这确实容易立即陷入对比,事实上,可比拟的事情真的非常多。一篇《范美忠与“让领导先走”》的帖子又比拟了多年前发生的一场悲剧,吴洪森先生在《我们需要文明底线》中也做了同样的比拟:先是克拉玛依的“让领导先走”,继之是都江堰的的老师先“跑”,这“不能不令人痛切感到,我们这个社会太没有文明底线了,太需要文明底线了”!我同意吴先生充满痛彻的“太没有,太需要”的判断,但却很难同意他把先走的领导和先跑的跑跑放在一起煮。我是另外一种解读方式,我觉得范跑跑说话时的语境,是有着充斥媒体和意识形态教育中高调道德宣讲这一上下文的,为此,他不惜使用修辞策略,把现场没说的话,在文章中也杜撰了出来(即那句“母亲也不会救”的引起公愤的话——见记者访谈跑跑夫妇);进一步体味他的可能处境,则觉得他更像是拿自己实际的自私、胆怯,来论证他的本能理论和某种个人主义。我倒不相信他面对质问他的学生时,一点羞耻感也没有,反而觉得他是在掩饰自己的羞耻,同时也正巧可为他的所谓本能理论和某种个人主义充任辩护。极有可能,他在羞耻的同时(我不相信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孩子,有人真地会不感到羞耻),迅速过渡到为自己信奉的理论进行辩护,以敢为“天下者先”的自负,挑战他以为的“俗流”。也许他也没想到他的这一自负行为,会成为一个举国哗然的事件,并连累了他的饭碗和事业。他那篇《地动山摇》的“名文”,其实已经透露了他在回答学生和反问自己之间曾有过矛盾和困惑;从他后来面对镜头索性坚称自己“不后悔”,便能了解他的“说”,与其说是出于本能或自然,不如说是出于决心和意志。他甚至说出要做“思想烈士”的话,可见他从一开始就有挑战的意味——不是挑战文明底线,而是挑战他以为的“俗流”。[NextPage]

  假如我当时处在范跑跑的位置上,我可能比他做得好,我会组织学生撤退而不是自己先跑——我现在就是这么想的,至于我届时真的会怎样,我这会儿保证了也没用。这正好说明了事先或事后所想,与当下那一刻的本能反应,并不是一码事;面对学生心有羞愧,与旋即坚定自己,发表“思想”,也不是一码事。如果一个人自私到要突破人类文明底线,那么他就会自私地连范跑跑式的“说”也不说,不安全的事谁干?连我们这些曾发誓献身启蒙事业的人,今天也知道怎样安全地说话,不惜犬儒一时,乃至一生。

  我觉得,不管范跑跑的思想局限有多大,他绝无糟蹋文明底线的主观。他的字面上的话和字面下的话,被人分别解读着,但即使那些读懂了他的隐含义(甚至他自己可能都不知悉这种隐含义),因而同情他的人们,也未必不是在字面义上为他辩护。如此一来,问题就被搅得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夹缠。但只有权力是不糊涂的,它拿起利刃,迅速割除了这个毒瘤——滚吧,正找不着你呢,你自己却蹦出来了!于是,洪森先生在《假如我是范跑跑》中的下面这段话,也就根本不成立了:

  “范跑跑用自由主义为自己辩护,如果他所理解的自由主义都是舍弃尊严,捍卫贪生怕死本能的自由,最后的客观结果,都是在帮助和维护极权统治。因为人人贪生怕死,极权一定可以万万岁。就此而言,统治者应该鼓励和嘉奖他这种行为。”

  事实正好是:“让领导先走”的领导被提拔了,喊着“跑得有理”的范跑跑被开销了……

  3

  接下来就碰到了第三个悖论:范跑跑该怎样说?“假如我是范跑跑”,我做的可能并不比他好,但面对学生,面对苍天,我会羞愧的,甚至我极有可能没有勇气表达这种羞愧,让它烂在肚子里。我知道我的羞于表达羞愧在道德层级上,是低于人家的勇于忏悔的;但我能否认定我的不表达,就一定高于范跑跑的“逆反式”表达呢?

  放下这个问题不说,只说无论何种表达,区别只在表达的内容不同,至于表达的权利,这正是自由主义者需要面对的问题,想撇清也撇不清。既然我们无法确定“假如我是范跑跑”时,我们一定比他做得好,那么可以确定的仅仅是:我们一定比他说得好。那么假如范先生此时问我们:我有没有“说得不好”的权利?有没有不忏悔、不沉默,反而高调宣称拒不舍己救人的权利?如果你想拿自由主义思想说道说道这件事,那么你就很难绕过他确实有“如此说”而不是如我们希望的“那样说”的权利这一关键性问题。因为这是底线,是自由主义的底线,是“liberty from…”(“免于……的自由”)的题中应有之意。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把“说”等于“跑”,也不能因为为“说”辩护,会让自由主义“污名化”而让它撤出战场。“主义”不是孩子,也不是老人,不该受到刻意的“照顾”。

  那么,范跑跑为什么要“如此说”?这可能又牵涉到近30年来中国现实的一个困境。从我个人的经验说起,我上大学时,就曾被突然抛入一个完全不同以往的思想环境里,一种彻底的“反叛”油然而生,反M反马也反鲁,反所有被意识形态认可的东西。当时承认“自私是人的本性”几乎是一种时髦,而且附加着强烈的价值感。也许只有中国式的历史情景才会产生如此结果:把一种事实判断豪迈地置换成一种价值判断——尽管自己在具体行事时并不那么“自私”。这是一种“青春期反叛”。但我后来发现,这种“反叛”并不一定因青春期的消失而消失,它在不同的人那里有不同的延续或中止。甚至它还与情景有关,当一个人的周围环境总是复现他少年时代的可恶情景,那么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把“青春期”式的反叛无限延续,或者他只有在这种情景中才“复发”他的“青春期”式反叛。“存在决定意识”的命题是不错的,只是不要简化“存在”。

  这一“青春期反叛”以不同方式延续的情形,在其结构上,与当代中国许多困境性问题非常相像。启蒙/反启蒙,自由主义/新左派,资本主义/反资本主义,乃至胡适/鲁迅,如果剔除其中对“主义”或“对象”的教条主义理解,那么背后都粘合当事者不同的经验和目的,并取决于当事者的具体“存在”。而中国之大,现实之复杂,问题之繁复交叉,任何人的当下经验,甚至他立足于某一区域的整体性经验,都无法等于完整的“中国经验”。换言之就是,我们无法拥有一种彼此相等的“社会存在”。对于来自不用区域、不同阶层、不同群体者的问题及关于问题的发言,我们唯有理解了他所置身的具体“存在”,才能明白这些被当事者表达的问题(有时经常仅仅是言辞)的具体所指。

  所以对于范跑跑,我才倾向于在做“判定”时,首先理解他的具体“存在”,切莫以自己的存在代替他的“存在”。所以,我才加入了对他的同情。我知道他的表达是偏颇的,是不对的,但假如这“偏颇”和“不对”有其针对性,有它未出场的上下文,那么我就不会拿自己的生存处境置换他的语境,我也会相对化自己对他言辞的直观反应。愤怒是没用的,而且容易愤怒错了对象;让“主义”免于“污染”也是没用的,因为“主义”在一块陌生的土地上需要经历它应经历的所有命运沉浮,人为保护也是保护不了,它需要自己去面对难题,并最终“在地化”和血肉化。如果不教条主义,不简化从问题到结论的无数中间项,那么唯有体味他人的境况,体味问题产生和延伸的所有具体情景,才能避免远离真相、也远离真理的过于主观化的判断,才能使各种表面看起来彼此冲突的经验达到应有的融通。至于我们所担心的文明与道德底线,它与更复杂的政治社会情形千奇百怪地连接在一起,我们抓到的触目的“线下”事例,有时反而不在底线之下;而我们平素心安理得的犬儒主义生活,有时却并不在底线之上。谁能说在良知事情上,在对强大之物的依赖上内心的羞愧感越来越少,在身边悲剧性事件越来越多时闭目塞听、心安理得,就一定是在底线之上?

  2008.6.19

   (编辑: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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