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卫江
这几天,全国民众为5·12汶川大地震所震撼、所悲伤、所怜悯。当数百万四川同胞正落难于大救助的非常时刻,全体国民的道德情怀被高温热锅熏蒸似的激发起极度亢奋的状态,人们感受到了同胞们的心灵之间是那么地相通,真有全国(环球)同此凉热之感。于是乎,有不少国人头脑热乎乎起来,期盼着靠国民道德力量的提升去拯救国难,为此歌唱起种种道德高调来:“地震引爆中国人心底大爱 民众燃起捐献援助热潮”。同时将陈年老调弹起:“爱国”、“统一”、“大团结”等等,甚至抬出作家冰心的话语:“一个人只要热爱自己的祖国,有一颗爱国之心,就什么事情都能解决,什么苦楚都受得了。”(中国评论新闻:《总有一种坚不可摧的民族精神在震动!》)
对于中国政府和人民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热情、勇气和毅力,国内外的赞誉声一浪高过一浪,信息复反馈到全体国人心灵,于是又激荡起飘飘然的陶醉逸乐,然则我却渐渐地感受到了一种潜在的威胁,使得我不得不警惕起来,唱些不合时宜的反调来。
培根在《论称赞》中论述道:“最廉价的品德最容易受到称颂;稍高一点的德行也能引致庸众的惊叹;但正是对于那种最为上乘的伟德,庸众却是最缺乏识别力的。”我们也可倒果溯因,作反思:称赞得最多最泛的美德是否必定具有高层次的价值?属于上乘的伟德?
首先,本土的泛道德主义不知何物可作为理想世界的参照者,可总是喜欢在尘世中摆设些“高大全”的偶像,于是极力将各种凡夫俗子提拔成圣化特质的模范。如今国难当头时刻,国人纷纷慷慨解囊赈灾,这在泛道德主义鼓吹者看来已经是非常了不得了“大爱”了。那么冷静观之,国人赈灾所表现出来的道德境界是属于何种等级层次的德行?
伦理学上认为,道德行为主体的德行状况与其行为的自由度密切正相关,具有了相当的个人自由,譬如赋予了公民的正当权利,行为主体才会自愿、自觉地去志愿奉献,去践行善行、善举。个人自由度大,意味着责任性大,行善或者作恶的可能性也都会增大,道德践行之善与恶的阈值呈现放大,反之亦然。作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体现,生存与群体/集体主义的社会政治体制中,中国国民个人的行动自由度其实是很小的,比如赈灾募捐,有相当多的场景是出于强制或半强制性质的。即使不直接有强制或半强制性的场合,国人们之所以能做出很大的捐款善举,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模仿而相互攀比,因为这次大量赈灾募捐是特大群体的,中国人的集体主义生存方式强化了这点,因为真正出自于个人独立的自由意志来理性判断行善的只占很小的成分,更因国人行事处世总是期盼由长官或由其支配的宣传媒体来开导指引。所以,其善举大都只停留在低级德性的“前习俗水平”和“习俗水平”阶段(科尔伯格语),难以企及至高层次的“超习俗水平”,其道德的品行在集体生活中顶多只是希冀做一名“乖孩子”的趋向而已,所以说,今天就算有这样的大规模善举远够不上是高层次的崇高的境界。
但是在中国当今的泛道德主义看来,足可以拿起鸡毛当令箭,认为是高得不得了的德行了,足可以利用之而发扬广大,这样就堵塞了国民通向道德精神高境界之路径。
领导者与百姓之间构成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可呈现出同一事物性质的另一个侧面。鲁迅早就看出了我们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这样的群体性国民中自然难以产生出象辛德勒那样的纳粹党人异己分子,挺身而出拯救犹太人;也无法诞生出象史怀泽那样的博爱胸怀,去敬畏生命;也莫能培育出象维特根斯坦那样的精神伟力:出于对精神性事物的厚爱而赠送的大量钱财给予艺术家、诗人和作家等精神财富的劳作者,而自己过着非常简朴的物质生活;中国人从来不需要有普罗米修斯那样的英雄带来光明的火种,所需要的只是迷信起那些制造火灾危害的人,反而献之以敬畏,崇祀纵火者为“火神”(鲁迅:《关于中国的火》)。即使举个简单例子,有一群体性的危难事件发生了,譬如遇见一持刀歹徒抢劫,当时并无领导在场作指挥,需要有孤胆英雄或者涉及到个人安危的英雄挺身而出时候,对于国人来说始终是莫大的考验。——本土的泛道德主义所声张的只是一种唯上是从的义务论,它是建立在社会发展水平低级的群体性道德观之上,它不涉及个体性的道德问题,也就使得个人与群体/集体的矛盾处于低级幼稚的理解水平上。[NextPage]
从行为客体方面说,道德行为又是与道德情景密切相关的,特殊的情景决定了采取特殊的行为,这特殊性却不能主观任意地去泛化为普适性。从前孟子仅从经验直觉出发作论证:人们见到婴儿掉入井内,便会有怵惕恻隐之心,因而人心本是善良的。以此作为“端”而发轫,将其“扩而充之”,便使得“人皆可以为尧舜”,最终会开拓出“内圣外王”之道,这样幼稚肤浅的思路延续到了今人。如今泛道德主义以为:既然国难当头,国人善心大发扬了,便是“万众一心、同心同德”,便可勇往直前,一直保持着,就可以去解决一切灾难和困境。譬如这次抗震救灾的前几天里,政府只委派缺乏专业技术和抢险经验的军队进入灾区(当然比较之唐山地震的救灾,已经进步了许多)。在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性的那种泛道德主义倾向:革命干劲高于专业技术、动机态度重于功利效果,在宣传上一再夸大“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道德力量。所以难怪,我国政府起初羞羞答答地谢绝境外技术能力强的专业救援队入境,在此可以看到传统的泛道德化的影子“以理制欲”在回光返照,究其实质还是“镶外必先安内”——借革命的名义进行建制的军队突出其泛道德主义倾向:组织性和纪律性,亦即绝对服从性——向上效忠,以官为本,乃赋予了首要的倚重。
乃因我们的国民心理积淀成太浓厚的“性善论”群体下意识,它一旦进入特殊境遇,如现今的空前大灾难场面便会大发“恻隐之心”,其时相契合而产生共鸣,“扩而充之”被激化成强烈的道德诉求:贤人政治、圣人当道、民生高于一切(隐含着高于民权!)。领导同志不失时机地表演一番亲民秀。有了如此感人的场面,被救助的灾民自然会发自内心高呼“万岁!”而垄断媒体也会抓拍如此好镜头来向大众传达出灾民的强烈意愿:团结在党的周围!——如此等等恰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宪政之路成南辕北辙。
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的社会,具备市场经济活力的社会其征服自然的能力必定大为增强,从而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竞争成为日常生存活动的中心内容,在此情景下,对待凝聚社群共同体德性的“神圣大序”,如“大一统”、“国家至上”、“集体主义”、“义务论”、“动机论”、“道义目的论”等等必须予以脱魅、降价,取而代之的是发展起权利——责任伦理,其诉求即如在灾难发生时候,该考问社会成员在自己的岗位上是否尽守尽责?该责问:我们国家已经历经过多次特大地震的磨难,为什么现今的地震工作人员还是未能预报出这次震度达里氏八级的汶川5·12地震?为什么灾区当地几乎所有学校的教育楼和住所楼都会甭坍的?如何保证政府官员履行责守?责任伦理的诉求内在地会引出相应的制度性建构的要求,因此“只有在每一个政府官员必须就自己的每项决策和行动对民众承担政治与法律责任的时候,他才能够把民众的生命置于其他价值之上。”(秋风:《评论:地震检验国人精神体系 公益之心何以持续》)
但是泛道德主义的诡计在于,将公民的权益替换成了道德主义名义的民本论“以人为本”的恩赐品,公民欲获得该恩赐品惟有尽了义务方可换取到,起码也得三谢其恩。
(编辑: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