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京华时报》报道:今年6岁的小如,出生后一直都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直到今年8月中旬,才到浙江乐清与父母团聚,不料,因遭受“狼爸”父亲的“管教”,被体罚6小时致死。
“狼爸自己现在也后悔”,这是一些网友们的看法。这也许是事实,但又不是事实的全部。后张某将女儿抱到了附近的乌牛山上,放在路边大树旁,自己回了家。由这个情节看来,这位做父亲的并没有太多的悔意,也没有太多的亲情、儿女情。假如真的在打孩子过程中不慎出现了致孩子受伤的情况,则作为父母者至少应当痛悔,而这位父亲则选择了弃女儿于山上路边,这种弃置,又作何解释?
狼爸的悲剧,需从家庭“子女私有”封建思想找根源。国人的思维意识当中,子女属私有,甚至视为“私有财产”。将子女视为“物”而非人格独立的人,尽管当下人们逐渐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家庭民主意识,但至少一部分家长仍然不能摆脱数千年来封建家族、家庭“子女私有”意识的影响,对自己的子女动辄施以拳脚、体罚。名为管教,实为无理施虐。
防止家庭出现虐待子女现象,首先需要的就是对国人封建思想的清洗。让做家长的从思想根源上改变“子女属私有财产”意识,还子女法定的人格权——至少子女不是父母养的“私有动物”,而是具有人格意义的人,如此,才不会出现随手即打,开口即骂的恶劣习惯。
其次需要长期对家庭普法,而这种普法往往可以从娃娃抓起。让儿童从学生起即树立人本意识,法律意识,而不是子女属私有财产意识。如此一来,现在的儿童在将来成为父辈的时候,才不至于堕入打骂体罚子女的恶性循环。之所以“狼爸”现象频发不断,正是因为在国民意识当中,没有剔除某些封建意识。
再次法律应当对“狼爸”予以严惩。将类似的“狼爸”现象作为教科书和反面教材,用反面教材对国民进行普法教育。进行必要的婚前家庭警示教育,抚养善待子女属义务教育。如此多措并举之后,就会从根本上改变家庭虐待子女恶行。
(实习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