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金华八婺大地独特民俗风情与人文景观,通过摄影艺术的广泛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挖掘和丰富金华农村民俗文化内涵,提升婺城的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特举办“长湖杯”八婺民俗摄影大赛,作为今后每届婺城区民俗文化艺术节的主要内容之一。
一、活动名称
婺城区“长湖杯”八婺民俗摄影大赛
二、举办时间
2014年10月15日-2015月9日30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婺城区委宣传部、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婺城区乾西乡人民政府、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摄影部
四、大赛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视角,充分体现金华八婺大地不同的民俗风情,展示婺城丰富多彩的农村民俗文化。
五、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要求:
(1)围绕主题,参赛作品必须在金华境内(含各县、市、区)拍摄,反映金华各地不同的民俗风情、农村人文景观和节庆集会活动等,要求配文字说明。
(2)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加人员必须用相机拍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照片单幅一律为10英寸(长边),方片8×8英寸,组照每张为8英寸,每组限4~8张(用透明胶带连接);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同时必须附数据光盘,每幅作品电子文件量不低于3MB(JPEG格式)。
参赛作品也可登陆金华新闻网(http://www.jhnews.com.cn)“金报摄影”版块注册后在线投稿。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拍摄时间、地点等,来稿一律不退。
(5)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使用于展览、画册、图书和报刊杂志、网络及媒体报道等非营利性的相关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6)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六、投稿时间
大赛征稿时间:自发通知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外地来稿以邮戳日期为准。网络投稿以投稿日为准。
七、展示和评选
2015年10月25日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组,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在婺城区民俗文化艺术节期间颁奖、展出。
八、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作品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作品5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作品8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作品50名(奖金各200元)。奖金的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婺城区乾西乡人民政府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