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我市摄影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充分展现铭湖国际旅游景区的自然人文资源和休闲文化氛围,特举办2014年“爱在铭湖”摄影大赛。
参赛要求:作品以铭湖秋季自然山水、休闲娱乐为主题,艺术、真实的再现铭湖国际旅游景区风貌。凡投稿者视为接受本次大赛“参赛细则”。
主办:《大连晚报·大旅游》专刊、铭湖国际旅游景区
活动时间:2014年9月17日-2014年12月31日
第一轮作品征稿截止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30名:奖励铭湖国际旅游景区温泉消费门票5张,价值650元(有效期一年)。
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须在铭湖国际旅游景区内拍摄,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并未经公开发表。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反转片和数码拍摄的作品必须制成照片参赛,来稿一律不退。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
3、作品尺寸限定10英寸,不须装裱。每位作者限送5幅作品,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每组不超过6幅。
4、作品背面请注明参赛标题、相机、镜头、拍摄地点(含作者认为必要的文字说明)、时间、曝光参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5、本次大赛的全部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不在另附稿酬。
6、本次大赛的全部获奖作者在领取奖金及奖品的同时,必须提交作品的底片或电子文件。胶片扫描后的电子文件必须清晰。
7、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着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8、参赛作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所有投稿参赛者都必须保留其作品的原始文件及底片,作品一旦获奖,作者需提供原始文档及底片。
9、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责任,请作者自留底稿。
参赛期间,参赛者的摄影作品自下周起将在每周三《大连晚报·大旅游》专刊选登,11月初通过专家评选,将选出100幅入围作品,并评出各奖项。入围摄影作品展览时间初定于2014年11月,获奖作品及部分入围作品主办方拟出版画册。
参赛作品请送(寄)至:大连市普湾新区炮台街道铭湖国际旅游景区营销部
邮编:116000e-mail:mhgj999@163.com
(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