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用影像记录展现我国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风采,秉承中国精神,倡导中国风格,弘扬文化正能量,同心共筑中国梦,特举办“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全国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
中华文化促进会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中华文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湖南省群众艺术馆
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湖南省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一、征稿细则
1.凡反映我国各民族文化风采的摄影作品,包括文化活动、文化人物、文化遗产、文化现象及各民族民俗风情等均可投稿。
2.拍摄手法应尊重摄影艺术规律,拍摄内容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3.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对于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但只能获一项等级奖。
6.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网络投稿和纸质作品投稿;同一件作品不得在网络投稿和纸质作品投稿交叉投送。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8.凡投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组照:6幅-12幅)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 网络投稿:
⑴投稿作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全国摄影大展活动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漏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⑵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控制在600—1000像素之间,每幅作品均需填写简短文字说明。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评的,由投稿者负责。
⑶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
⑷网络投稿联系人:刘彦宁,电话:010-64959004。
3.纸质作品投稿:
⑴作品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边),异型片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请自行粘好,每一单幅或系列作品背后需粘贴《“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全国摄影大展”作品登记表》,并用中文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⑵纸质作品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湖南省群众艺术馆美术书法摄影部(注明“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作品投稿,邮编:410004,联系人:何东安,电话:0731-85286152。
⑶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⑷作品入围后,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三、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3幅(组),稿酬各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等奖:6幅(组),稿酬各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三等奖:9幅(组),稿酬各2,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优秀奖:20幅(组),稿酬各500元,证书一册;
入选作品:100幅(组),证书一册;
特别奖:10幅(组),证书一册;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截稿日期
2013年10月31日截止(纸质作品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实习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