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中央文明办
主办单位:新华网、中国文明网
评审单位: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中央文明办、新华社摄影部、新华网、中国文明网、《摄影世界》杂志社等
参赛者资格
本次大赛面向中国地区(含港、澳、台)的网友广泛征集摄影作品(新华网、中国文明网员工及其亲属除外)。
参赛作品形式
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参赛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反转片、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作品请勿装裱。
上传的非手机拍摄数字作品,长边要求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参赛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内容分专题为:
1、“美丽中国”专题摄影比赛:展现身边城乡建设、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的点滴变化,展现祖国的大好河山、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新风貌新时尚。
2、“新农村·新梦想”专题摄影比赛:展现新世纪以来,中国农村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以新视角反应农业的新发展、农村的新风貌以及农民的幸福生活,聚焦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建设成就。
3、“智慧生活”专题摄影比赛:展示科技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影响,传播“科技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信息时代的特征,从智慧城市、信息化、智能化等多侧面反映人们对科技生活的美好期盼和向往。
4、“幸福一家”专题摄影比赛:聚焦家庭和个人这一社会最小单元,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举动、一个表情、一张全家福或者一个场景,展现百姓的幸福生活。
5、“青春校园”专题摄影比赛:“少年强则国强”,以学生视角观察中国发展和民族复兴,从校园出发,以纯真的视角和独特的感悟,展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展现“少年中国梦”。
本次大赛增设“手机摄影”特别比赛,凡是手机拍摄作品,通过微博、论坛等方式上传,并注明报名内容均可参赛。
本次大赛特设“校园摄影比赛”专区,全国高校大学生可前往官网比赛专区投稿。
参赛作品资格
图片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并且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
每类别投稿数量不限。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截稿日期
自2013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结束。(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北京大兴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13号楼3层“我的中国梦”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162
网上投稿:请登录新华网“我的中国梦”大赛专题页面。
评选办法
作品将从创造性和拍摄质量两方面进行评选。初赛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7月后公布,复赛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10月公布,大赛决赛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12月公布。请关注大赛官网的获奖公告,请勿以电话、微博、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评选信息。
奖项
大赛初赛:将按照各个专题摄影类别的参赛作品总幅数,选取20%的作品进入复赛。
大赛复赛:将按照各个专题摄影类别,每类别选取30幅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大赛决赛:将全部复赛优秀作品统一按照创造性、立意和艺术性进行评选,决出大赛特等奖作品1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8000元或等值奖品;一等奖作品5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各50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作品10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各20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作品30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各1000元或等值奖品;网络人气奖10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各1000元或等值奖品;优秀奖作品100幅,颁发获奖证书及稿酬各200元或等值奖品。
规则
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
参赛者认知大赛进行期间,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不另付稿酬。
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参赛者同意大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编辑:李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