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大赛以“和谐静海 幸福家园”为主题。通过基层群众的视角,透过点滴的镜头语言,讲述身边的春节趣事、民俗风情,民间绝活,旧风新貌等,反映人们对美好精神家园的热爱和向往。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静海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静海县新闻中心
承办单位:静海县文化馆 静海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静海文汇报社 静海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三、活动细则
1、静海人及在静海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年龄不限,职业不限。
2、参赛作品应符合本次摄影大赛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客观真实。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具有相应的艺术特色和水准。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1张为1幅作品)或组照(1组为1幅作品,1幅不超过4张)不限, 每位参展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幅。
4、参赛作品原始图片使用数码设备拍摄(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手机均可),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G,每张容量不小于2M。
5、作者提交参展作品时,应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简要文字说明,于2013年1月20日至2月30日将参赛作品上传静海县文化馆邮箱:jhxwhg2558@163.com
6、参展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但允许提交的作品通过软件作适当的后期处理。
7、参展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以任何形式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一旦核实非参展者本人的真实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8、活动聘请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专家进行评审。
9、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与2013年2月26日(正月十七)至3月4日(正月二十三)在县会议中心展出。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佳作奖20幅,优秀奖80幅。
五、相关事项
1、鉴于本次活动的公益性质,主办组织单位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提交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联系方式
静海县文化馆
地址:静海县东方红路春发胡同2号
电话:022-28942558 13752787333
联系人:田红梅
静海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3年1月29日
(编辑:李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