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八大,打造新的城市旅游品牌,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对外开放度,推动旅游文化产业提档升级,促进经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由哈尔滨市旅游局、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市文联主办,哈尔滨市摄影家协会、中央大街管理处承办的“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摄影大赛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10日,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
一、作品内容
以2012年“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 “湿地节”、“啤酒节”、“哈洽会”、“哈夏音乐会”、“五花山赏秋”为主要题材的人文景观和秀美风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胶片、数码摄影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7英寸照片(同时附照片电子文件光盘),勿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参加。
2.所有作品均需在背面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3.作品截稿日期:
“迷人的哈尔滨之夏” 文化旅游摄影大赛截稿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
作品寄送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9号哈尔滨报业大厦7楼,哈尔滨市摄影家协会,邮编:150018(信封上注明:“迷人的哈尔滨之夏” 文化旅游摄影大赛)。
联系人:陈 钢
电 话:84890818
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为本人原创,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拥有展示和使用权。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三、作品评选及奖励
参赛作品在征稿结束后,由省、市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届时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另评出参展入选作品284幅,每幅付稿酬100元。
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将在中央大街展出。
咨询影赛有关事宜请加哈尔滨市摄影家协会QQ群:242362351。
(编辑:李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