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县县委宣传部
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0年迎春摄影展赛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通知》(开委办〔2009〕122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2010年新春到来之际举办迎春摄影展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滨湖开州刘帅故里——2010年迎春摄影展赛
二、作品内容
以开县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劳动场景、人文景观等内容为题材,以摄影艺术的形式,用新的视角、新的感受、新的创意,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新时代我县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新变化和广大群众艰苦创业的新风貌、新生活,展现开县景观美丽、人民安康的面貌,体现开县人民奋力拼搏,自强不息,迎接新挑战的精神。
三、展赛细则
(一)征稿对象:全县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数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不限,一律以照片形态(请勿装裱)和电子版应征(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和借用它人的作品不能应征),要将作品以JPG格式存为电子版,图片数据大小必须在1M左右,以便用于扩充放大展览。作品要有时效性。
(三)作品规格:每位作者对同一类题材的作品投稿数量控制在3幅—5幅,每幅照片尺寸为7英寸(长边尺寸),组照为5英寸。以个人为单位上交作品。
(四)投稿地址:县委宣传部宣教科。电子邮箱:
kxwh218236@126.com。联系人:李行行,电话:52218236, 13594460904。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展赛将聘请县外有关人员当评委,按内容、技巧、创意、色彩、构图等方面对投送稿件进行评选后,从参赛作品中选出200幅进行展览。
(二)本次展赛设一等奖3个,奖金1000元/幅;二等奖10个,奖金500元/幅;三等奖20个,奖金300元/幅;优秀奖50个。对以上获奖作品的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活动时间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2010年1月20日截止。
(二)评选时间:2010年1月21日——1月23日。
(三)展览时间:2010年2月1日——2月7日。
(四)颁奖时间:待定。
六、组织机构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开县县委宣传部、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开县摄影家协会
(二)成立“滨湖开州刘帅故里——2010年迎春摄影展赛”组委会,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协调。
主 任:赵远坤
副主任:李永吉、张重新、姚光银
成 员:郑小林、段家成、李从高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宣传部,由李从高任办公室主任,吴晓明、陈胜利、李行行为成员,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乡街道、部门以及县摄影家协会立即通知到摄影爱好者,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开州日报》、县电视台、开县之窗网站等县内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所有热爱摄影的人员参加展赛活动。
(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人原创的合法作品。参赛者保证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人承担。
(四)作品原则上专人专送,标注好参赛人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常用的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
(五)参赛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获奖后,展赛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如有发现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出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收回奖金及证书。
(六)展赛组委会不公开或泄露参赛人资料,但有权将此次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览,不付稿酬。活动结束后,参赛作品可原样退回,确保作者的著作权不被侵犯。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滨湖开州刘帅故里——2010年迎春摄影展赛”组委会所有。
中共开县县委宣传部
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9年12月29日
(编辑:李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