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首府——福州,是有着22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改革开放30年来,以其亮丽的丰姿成为海峡西岸一颗璀璨的明珠。为大力宣传福州30年来的建设成就,由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和第三届海峡摄影艺术节组委会共同主办的“改
革开放30年中外摄影家看福州摄影大赛”即日起向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细则如下:
一、征稿内容:
凡反映福州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经济、文化、自然、生态、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建设成就均属征稿之列。
二、作品要求:
1、来稿题材、体裁和数量不限。
2、影赛接受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反转片和数码照片。
3、参赛照片规格8寸以上均可,数码拍摄的照片,要求压缩成JPG格式,但不得小于3MB并洗成照片,反转片拍摄,请洗成上述规格照片。组照作品每组不超过6幅。
4、影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5、每幅(组)作品都要注明拍摄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6、参展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7、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权在除商业广告之外的展览、出版、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凡选送作品参加比赛,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比赛征稿简章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评出入选作品200幅,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2幅 奖金各 10000 元
二等奖 5幅 奖金各 5000 元
三等奖 10幅,奖金各 2000 元
优秀奖 20幅,奖金各 500 元
三等奖以上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发获奖证书,入选作品发入选证书。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画册,每位入选作者均获赠作品集一册。
四、作品评选
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时间拟定2008年11月16日,2009年元旦前后在福州画院举行大赛作品展并进行颁奖活动。
五、截稿日期
即日起征稿至2008年11月15日(以收件时间为准)。
六、送稿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11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秘书处(信封上请注明“中外摄影家看福州”字样)。邮政编码:350025,收件人:王宁、傅勇,咨询电话0591—83710843。
(实习编辑: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