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境永安,绿都燕城。素有“金山银水”之称的福建省永安市在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笋竹之乡、中国竹子之乡、国家地质公园等荣誉称号之后,又荣鹰“ CCTV2006 中国十佳魅力城市 ” 称号。为了向全国展示魅力永安秀美的自然风光,丰厚的文化底蕴,优雅的人居环境,和谐的社会景象,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和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盛世桃源杯”魅力永安风光风情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1 、主办单位
永安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2 、承办单位:
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福建华盈盛世桃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市邮政局、永安市文联、永安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魅力,反映永安自然风光、城市形象、建设成就、风土人情、文物古迹和永安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等。
三、参赛对象
国内所有专业摄影人士和业余爱好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和职业,均可参加。
四、作品征集须知
1 、应征作品必须是在福建省永安市内所拍摄的照片。
2 、参赛作品须为彩色照片,胶片、数码照片均可。每人限送 20 幅。作品一律制作成
3 、参赛作品需按统一格式填写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并黏贴在作品背面。作品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可复印。
4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稿。(需退稿者请注明,并交 20 元邮资费)
5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五、特别约定
1 、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包括展览、出版物、纪念邮册、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2 、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均由提供作品者本人负责。
3 、凡已在县(市、区)级以上(含本级)宣传、文化、文联、摄影协会主、承办的影赛、影展中获奖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赛。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发现获奖作品违反本规定即取消获奖资格。
4 、所有获奖作品可作为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5 、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特别约定。
六、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获奖作品 98 幅,其中
金奖 1 幅 奖 金 10000 元 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银奖 2 幅 奖金各 5000 元 奖杯一座、证书一
{ 银奖 2 幅其中外地作者不少于一幅 }
铜奖 5 幅 奖金各 1500 元 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优秀奖 90 幅 奖金各 200 元 证书一本
(注:优秀奖视参赛作品数量酌定,原则上不超过征集参赛作品总数的 5% )
获奖作品的奖杯、证书及奖金在 2007 福建永安笋竹文化旅游节期间颁发。( 10 月 18 日)
七、作品评审
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评委会,根据大赛活动主题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公正评审
八、作品邮寄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新安大院市文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参赛作品)
邮 编: 366000
联系电话:0591 —— 83710843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0598 —— 3856415、3810437、3887665、3666466 (永安市文联、永安市摄影家协会)
九、其它事项
1 、大赛期间凡持有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创作人员可凭证免费进入市内各景区、景点拍摄,组委会指定的住宿宾馆给予五折优费。
2 、外地作者到永安创作,须永安市摄影家协会提供帮助的可通过电话联系和咨询。
3 、大赛组委会将优选部分获奖作品制作出版《魅力永安风光风情全国摄影大赛纪念邮册》,凡作品入选纪念邮册的作者可获赠纪念邮册一本。
十、本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编辑:金子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