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木林
眼看华语电影市场风起云涌,广电总局也没闲着。在5月10日发出的《关于电影全面实行“一备二审制”的公告》中指出,电影“一备二审制”须在2010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工作和电影片初审工作。所谓电影“一备二审制”,也就是说之前由广电全权负责的电影立案、审查工作从7月1日起开始有条件的下放,省级广电部门将负责备案和初审工作。同时吉林、广东、浙江、陕西、湖北省和北京市等六省市还具有部分电影的终审权。关于公告的具体规定,这里不再赘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询。
实际此番广电关于电影的“一备二审制”,主要就是原本属于广电总局的备案、审查工作,现在开始下放到各省级的广电总局,最大的作用便是增加行政程序,以及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分就业岗位。那么对于电影创作与产业而言究竟是利还是弊?现在下结论是言之过早,但是这不妨碍我们从中加以猜测。
首先,原本广电的备案与审查变成制片单位的属地备案和初审。无形中,使得影片能否上映要经过两层审查(属地初审和广电终审),因此看似权力下放,实际上是审查收紧。因为一部影片在与观众见面之前就要经过至少两拨人的审查,可想而知其中过审难度。
其次,国内并无一个硬性的标准来核定什么电影可以拍,什么电影不可以拍。只是由部分少数人掌握着生杀大权,存在许多的模糊和灰暗地带。比如近期闹的沸沸扬扬的某部被毙电影,就是因为其他审片人员无法反驳其中一位审片所提到的“违反生活真实,人物太灰,故事色调太黑。”的理由而使其将面临被禁的命运。那么请问什么是生活真实?什么是人物太灰?这都很难界定,当没有一把客观的尺子的时候,审查与审查人员的主观意志是息息相关的。
那么,再说各省的审查尺寸也将因为审查人员的各异出现审查尺度不同的情形,也就是说同一部电影可能在A省无法过审,换到B省就可顺利通过。以致是否会出现为了方便审查,一些制片公司去某地注册的现象呢?不用怀疑,一定会有公司去试探着去做的。还有由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的以及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电影制片单位不在此列,仍由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审查。那么是否出现挂靠在这些制片单位的情形,比如一些国家级制片公司为地方级制片公司“保驾护航”的现象呢?不用想,只要有捷径,一定会有人去做的。那么对于这两种可以预见的情形,实际已经隐藏着貌似“权力寻租”的隐患,你有电影,我有便利(特权)嘛。随之也将造成电影制作成本的增加。
还有,对于当出现相同的题材,分属不同的属地审查时,又将如何避免撞题材的现象,都将是对于电影“一备二审制”的考验。
那么最终对于广电新规:电影的“一备二审制”,其影响将会如何,套用咱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老话吧:听其言,观其行!
(编辑:王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