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汉的故事普罗们太熟悉,没读过侠盗文学,也看过动画片和电影。诺丁汉舍伍德森林里的快意恩仇,雷德里·斯科特避过不谈,这一次的《罗宾汉》是前传,有关罗宾落草以前。传奇还来不及开始,电影就结束了。
电影拍得很规矩,甚至是太规矩。舍伍德森林里的罗宾,本来是个闪躲在真实和幻想边界上的人物,在历史的坐标系里找不到位置。而现在,斯科特要把他梳理进正史的脉络:在成为罗宾汉之前的罗宾,亲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见证狮心王理查一世的死,在12世纪末年的英国内乱和英法对峙中扮演了乱世英豪的角色,说到底,也是“宁有种乎”,在庙堂上起伏过,他的终局,是一个被辜负的英雄,被体面地清出了历史的正册。故事讲得也规矩,有正义也有不义,有阴谋也有信念,有兄弟手足也有红袖添香,有挑逗有算计也有真心相托,大阴谋衬着小浪漫,锦书山盟的柔情点缀着铁马金戈的梦想,剧情片该有的元素一个没拉下。
坦白说,不难看,好歹斯科特的镜头语言是块砸不掉的铁招牌。不过大部分时候我有那么点疑惑,斯科特究竟想说什么呢?时而是在命运大河里随波逐流的男人,时而是山雨欲来的阴谋和背叛,时而是峰回路转又一种人生,再夹带着一对男女渐行渐进的俗套爱情。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倒像机器猫的口袋,什么东西都能掏出来。直到罗宾被唤起一段尘封的回忆,在父亲死去的地方一度迷茫的儿子终于找到自己的方向,这时,这电影的眉目终于清晰。哎,仍是一个男人自我的寻找和拯救。等到英法军队海边决战时,斯科特的意图就再明白不过:个体的救赎成全了集体的升华礼。借着一段英国人已经淡忘的历史,最终还是完成了一场美国特色的国家主义净化礼。名义上是拍《罗宾汉》,其实绿林不曾存在过,编剧和导演扼杀了我们对于江湖之远的所有浪漫想象,甚至最后上演的所谓逆转,罗宾是因为国王的背信弃义才被迫远遁密林,那一刻,庙堂和江湖不动声色地完成了置换。
诚然,借着《罗宾汉》,斯科特以挺负责的态度给全世界观众上了一堂金雀花王朝的扫盲课:譬如理查一世的东征,譬如英王和法王菲利浦之间血雨腥风的争斗,譬如一世盛名的狮心王竟是死于无名小卒的箭,譬如彼时欧洲政权和教廷的胶着关系……然而镜头掠过英格兰北方的山川,我却看不出,这个世界和《角斗士》的罗马或《天国王朝》的耶路撒冷有任何区别。至于主演罗宾的拉塞尔·克劳,他和斯科特十年里五度合作,成了斯科特电影的图腾,一张雄性美学的名片。十年前的角斗士和十年后的罗宾汉,唯一的区别,只是身材肥了三两圈。
戛纳电影节选了《罗宾汉》做开幕片,要的是主演拉塞尔·克劳和凯特·布兰切特在红毯上的分量,而历史啊价值观啊终究是些虚妄的概念。当然,对人民来说这电影也不是全无彩头——来不及开始的演绎,就是续集的预告呀。不过我很担心,未来的罗宾,很可能是一个“侠之大者”的故事。
(编辑:王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