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季冰
据报道,备受争议的范美忠受邀参加将于下月举行的北京798双年展。上海《东方早报》一篇题为《“范跑跑”跑进798双年展》的报道说,策划者“试图以这种类似于解构的方式来刺激中国当代艺术圈”。而他的受邀辞为:“鉴于您在公民社会进程发展中的事迹,遵循‘人人都是艺术家’的原则,特邀您参展该项目。”
如果艺术是一个时代的人类精神——包括情感、欲望、观念、思维方式等等——的典型化呈现的话,那么我认为范美忠的确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普遍意义的“艺术家”。或者说得更彻底一点,人性的时钟现在恰好转到范美忠的时刻。
在去年此时,范美忠的批判者、理解者、辩护者、支持者以及他本人都动用了一般读者不容易理解的大量哲学、政治学和伦理学概念,以便把他在地震那一瞬间的“跑跑”行为剪裁成各自信奉的“主义”的注脚。
“范跑跑”之辩的核心是“善”和“权利”的关系问题,非常意味深长的是,两者在英语里是一个词:center(鉴于“权利”总是复数状态,所以当人们说什么东西“好”、“对”和“善”的时候用的是“center”,而当他们说到“权利”的时候用的是“centers”)。事实上,这决非偶然,这个词的意义演变深刻地揭示了古代与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的转换。当代著名德裔美国犹太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曾经深入研究了古代社会的“善”是如何逐渐转变成现代社会的“权利”的。
简言之,无论是基督教欧洲还是儒家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石都是“善”。为了达到人人向“善”的理想,古代社会毫不犹豫地实施强迫。现代社会是以对“权利”的尊重为基础的,而“权利”的本质就是免于受到强迫。的确,在对“古代”的反抗中,“现代”大获全胜。因为所谓“善”在很多时候是相对的,不同的人很难达成共识——古往今来人们为了达到“善”而犯下的罪行难道还少吗?而将一切诉诸“权利”就简单得多:只要不损害到别人的相同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
问题在于,从“善”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现代人很快就忘记了这一点,用“权利”来取代“善”只是一种避免专制和争端的无奈的权宜之计。只要人没有降低为兽,就永远要面对善恶问题,“现代”的解决方案并不能消除这个人类根本问题,只是将它悬置起来而已。列奥·施特劳斯一语中的:“‘现代’建立在稳固但低级的基础上。”
像范美忠这样饱受“现代启蒙”的知识分子,当然不会把“跑跑”的“权利”等同于“善”,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假如人人都能充分尊重他人的权利,这个社会就会自动实现古代依靠强制从未实现过的真正的“善”。靠着这样一个逻辑,他们自信地认为已经在“权利”与“善”之间架起必然的桥梁。这个逻辑的力量是如此巨大,对于经历过极端年代的中国尤其如此。这就是我说这是范美忠的时刻的根源。
然而,权利的普遍落实真的能够与善画等号吗?当范美忠仓皇“跑跑”时,鼻梁上戴着的那副眼镜享受到了与武警第一艘进入映秀镇的冲锋舟、坠毁的邱光华直升机组的残骸一视同仁地被收藏进汶川地震博物馆的同等“权利”以后,这个曾经困扰过无数哲人的问题仍然需要被一再追问。
(编辑:范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