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云峰
在中国,关于文化问题的争论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看起来,这场争论还远远没有到他结束的时候。
争来争去,我们争的是什么?——大家都觉得自己的主张见解最正确,可是,谁曾经成功地说服了对方?
我想起来:在关于自然科学问题的争论上,类似的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地球和太阳谁围着谁转,进化论和神创说哪一个更合理,大家很容易就选择了站在正确的一方。有些问题暂时还没有最终的答案,我们学会了存疑;我们与那些跟自己观点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方向上共同努力,为的是早日达到那个最终的真理。当别人以无懈可击的证据证明某种观点是正确的,尽管这不是我的观点,我们也只好接受。这就是科学。科学上的问题是有答案的,尽管我们可能暂时并不知道。
以我们人类的智慧水平,对于解决自然科学方面的问题,似乎是胜任有余。
但是,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历史方面的争论,似乎从来都是各自表述、互相否定、互相攻讦,谁也说服不了对方。
为什么?——或者说:关于人来社会和文化历史方面的问题,本来就不存在永恒的真理?
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是大多数人都接受的人来社会普遍真理。然而,是谁并且用什么样的论证方式来向我们证明:这些就是普遍的真理?洛克的观点能经得起严格较真的论证吗?——不能。伏尔泰关于自由的见解也不是出自于他对真理的热爱。自由、平等、民主、人权,这些对人类来说最美好的东西,与其说他们是来自思想家或哲学家的深刻严肃的思考论证,不如说他们是来自诗人和预言家的呐喊和爱心。微积分和元素表可以被证明出来,但自由和民主就无法被证明,它只能被接受。
欧氏几何中有几条公理。公理是不需要证明的,但你必须接受它,否则数学上的推理就无法展开。那么公理为什么不需要证明呢?——因为公理是自明的,你找不出任何一条证据来证明公理不能成立。
可是,在人类社会生活领域当中,似乎不存在自明的真理,只存在某些大家公共同认可的原则。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也不是公理,因为他们经不起论证和推敲。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处在罗网之中;平等是相对的,不平等却是绝对的;民主是一种制度安排,但民主选举了独裁的领袖;至于人权,每个人的权力似乎都受到另一个人的威胁。我们接受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原则,并且把它们“视同真理”,但它们仍然不是真理。
真理是冰冷无情的。没有人仇视真理,反对真理,或是无视真理的存在。我们也不会爱真理,我们只是渴望知道事实的真相,因为这样做对我们有利无害。如果我们违反了事物的真理,我们立即就受到真理的惩罚,我们的船会开不动,我们的种在地里的庄稼会不能生长,我们的身体会失去健康。可是,我们会因为违反了某些“社会真理”而受到惩罚吗?——不,正好相反,我们会因为违反了“社会真理”而使自己受益匪浅,为我们的错误付出代价的不是我们而恰恰是别人。
专制、独裁和压迫,除非是超过了某个极端的限制,否则,他们是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代价的。如果专制能够平稳地过度到民主,所有的专制受益者都不会受到惩罚。即使发生了惨烈的暴力革命,专制制度的受益者也只是部分地受到惩罚,而且,惩罚他们的是人而不是“社会真理”本身。
一种专制被推翻了,新的专制随即建立起来。新的专制者不是不能从旧的专制者身上汲取教训,相反,他们得到的教训是:专制对自己更有利,未来可能降临的惩罚永远也比不上它此前曾经获得的好处。
“社会真理”显然不是真理。如果它是真理,最高的惩罚就应该降临到违背“社会真理”的人身上。然而,所有的事实都表明:违背了“社会真理”的人不会受到惩罚,他们总是使别人代替自己接受惩罚。
“社会真理”并不存在。那么,自由、平等、民主、人权,这些对人类来说至为美好的东西,他们究竟是什么呢?——他们是最普遍最充分的人类之爱。
不要试图证明自由民主等美好的东西是真理,所有的证明都是苍白无力的。我曾经看过欧洲启蒙运动时期论说自由平等的文章,说的最好的是诗人而不是哲学家。我也看过胡平先生论说自由平等的文字,胡平先生的观点我记不清了,好像是说:自由平等符合人性,自由平等中包含着所有人的幸福,自由平等可以实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然而,残酷的社会现实是:所有主张自由平等的人都为自己的思考付出了代价。
回到关于文化问题的争论上来。为什么这种争论总是没有结果?——因为:社会真理并不存在,因而也无法被证明。
但我们仍然愿意把“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看作是“社会真理”,因为,它们是最普遍最充分的人类之爱,是对人的价值的最普遍的肯定,它预示着所有人的最大限度的幸福。如果每个人都是个体自私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就是所有人的集体的自私,是人类的集体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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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如何来关心自己、组织自己,人类如何才能够生活得更合理、更幸福,人类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和人类的未来命运,这些就是文化讨论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一种思想之所以被称之为文化思想,是因为他思考并且试图来回答这些问题。但我怀疑,社会真理的发现可能不是出于某种思想而是出自某种人格。社会真理能不能被发现不是取决于人的思考能力而是取决于思考者的胸怀,不是取决于思考者的文化知识而是取决于思考者的观察位置。第一个被人类发现普遍真理——平等,就不是出自一个渊博的学者或是一个睿智的哲人。根据可以考证的资料,佛陀、墨子、基督,都在很大程度上缺确认了人类平等的价值,墨子和基督两人出身微寒,佛陀背叛了自己的贵族身份,这似乎预示着:人只有站在大多数人或者说是被压迫者的位置上,才能够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真理。另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佛陀、墨子、基督,都具有一种悲天悯人的博大胸怀,都具有一种蔑视权威的傲岸品格,都具有一颗我们难以理解的近乎纯粹的高尚灵魂。这就再次验证了“社会真理”的真实本质:所谓的社会真理是一种人类之爱,它们只能出自一颗博大、崇高、纯洁而且傲岸的人类灵魂。
你爱人类,你才能发现并且勇于坚持那种具有普遍价值的社会真理。你很容易就可以看到:真理(实际上是真爱)是不能拿来换饭吃的。真理如此美好,但又如此沉重,发现他的人通常要准备做真理的牺牲品而不是做真理的占有者。真理对人类有价值,对人类社会中因为不公正的制度安排而付出牺牲的被压迫者有价值,对坚持真理的人却没有什么价值——或者说只有为他付出牺牲的价值。
所有的社会真理其实质都是一种人类之爱。那么,能不能爱人类并且在多大程度上爱人类,愿意不愿意为了承担这种人类之爱而付出牺牲,就是能否发现并且引领人类走向真理——走向人类的普遍幸福——的关键。
孔子爱人类吗?或者换句话说:儒教是一种人类之爱吗?——回答是否定的。
孔子心胸狭隘,灵魂卑怯,精神猥琐,品格懦弱,他也只能在仁义礼智信的小圈子里兜来转去,他绝不可能跳出这个狭隘的、低价值的小圈子,像一个先知先觉的预言家那放声呐喊:兼爱。
兼爱,或者说博爱,只能出自一个真正博大的人类胸怀。兼爱,是所有社会真理的出发点和源泉。
孔子只能说仁爱——一种自上而下俯视着别人时的道德情感。
仁爱并不坏。当你有幸能够自上而下地俯视着别人的时候,你的心中怀着一颗仁爱之心,你感觉到自己的道德责任,你能够主动地去关心他们、照顾他们,这的确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但是,这种道德情感很狭隘,绝不博大,也不崇高。而且,你如果不能在某种程度上站在被你俯视的人的立场上来反省自己,你的仁爱就很容易流于虚伪。你如果试图在你和被你俯视的人之间划上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你的仁爱就不但是虚伪的,而且是卑鄙的,而且是懦弱的。
仁爱是孔子的道德情怀,礼是孔子所信奉的总体原则——或者说是孔子所坚持的“道”。有人认为仁义道德是孔子所坚持的“道”,这是错误的。汉武帝和董仲舒比我们更理解孔子,董仲舒的灵魂和孔子的灵魂是真正相通的,所以汉尊儒术,把三刚放在五常的前边。三纲就是礼。三纲是崇高而不可怀疑的,而五常则允许通融权变。三纲是道,五常是道和术的混合物。五常中的任何一常都没有资格被称之为“道”。
礼确定了上下尊卑秩序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中国社会自从春秋时期礼乐崩坏之后,礼几乎已经被人们忘记了。如果不是孔子崇礼,儒家传礼,具有鲜明的原始文化色彩的“礼”,不会被复兴在后来的中国社会里,并且使中国社会成为闻名世界的“礼仪之邦”。而所谓的礼仪之邦,我们今天知道,那不过是丑陋和愚昧的一个代名词。
把一种本属于原始文化的价值观念复兴在汉以后的中国社会里,这就是孔子和儒学对于中国社会的最大伤害。周礼这个东西,从他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丑陋的,原因很简单:礼本是一种低价值的文化观念,却被抬升到文化的核心位置上。如果我们把全部的文明要素看成是摆放在餐桌上的食物,礼就是食物中的调料,它能给食物增色,却不能代替食物,而周礼却把调料当成了主食,把一种低价值的文化元素提升到文化的核心位置上。周礼对于中国文化的伤害本来是偶然的,孔子和儒家对礼的成功复兴,却把这种偶然的伤害永久化了。
合情合理的礼是人类社会所需要的。但是,违情悖理的礼就严重地伤害了人类的道德情感。所以直到今天,中国人仍在治疗自己从“礼”那里所得的创伤。
孔子和儒家对中国社会的第二大伤害就是仁的道德观念的引入。礼不是孔子发明出来的,仁也不是孔子发明出来的,但孔子对仁完美注释使仁成为最核心的道德观念。注意礼和仁的不同。礼首先是一个价值观念,其次是一个道德观念;仁首先是一个道德观念,其次是一个价值观念。礼的文化价值始终在仁之上,而仁却占据着道德上的制高点。礼是丑陋的,并且是反文明的,仁却具有文明的内在价值。但仁的道德价值和文明价值是非常有限的,仁远不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道德情感。君主应该对他的臣民仁,上级应该对自己的下级仁,官吏应该对自己所管理的人民仁,地主可以对自己佃役仁,我们大家都可以对乞丐仁,士兵可以对自己的俘虏仁,但这些话反过来说就不能成立。某些却情况之下,仁也可以用来表示平等身份的人相互之间的道德情感,但这种表示是不充分的,否则的话“义”这种道德观念就不会产生。事实上,“义”才是表示身份平等的人们相互之间的道德情感。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儒家偏重于“仁” ,而墨家偏重于“义”。
那种具有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人类道德情感,才是真正文明、并且具有永恒价值的人类道德情感。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仁、义、礼、孝、忠,都被赋予崇高的道德价值,而又互相区别,这恰恰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那种具有普遍价值的文化道德观念,我们一直就没有找到。
具有普遍价值的文化道德观念,从文化的核心意义上说,只能是唯一的、并且是不能被分割的,这就是爱。
社会上同时存在多重的核心道德观念,向我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这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不同的道德价值观念是为了适应不同的地位身份。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关心自己的传统文化,这不让我感到奇怪。奇怪的是:两千五百年前就该被埋进坟墓里的礼、一百年前就该被送进博物馆里的仁和义,竟然被许多人再次发掘出来,并试图用它们来指导中国人未来的精神生活。
一些新儒的断章取义的手段已经不能用恶劣来形容。比如他们说:礼是永恒的,因为人不可以不讲礼。——人当然要讲礼,但文明人讲的是文明礼貌的礼,这种礼与儒学的具有制度和等级规定性的“礼”没有半点关系。难道人类社会之中只要还存在着礼仪和礼貌,就得去感谢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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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人懂得要遵守礼仪和礼貌,但文明人更知道:礼仪、礼节和礼貌问题,不具备核心的文化价值。
仁和义也是一样,他们并不具有普遍的文化意义和普遍的道德价值。仁与平等相抵触;义与自由相违背。仁和义尽管具有一定的文化道德价值,但是与平等自由相对比,他们仍然是低价值的文化价值观念,而且,他们还与高价值的文化价值观念相抵触。
文化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对人的价值的最普遍的肯定。自由平等民主博爱,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最普遍的肯定。一种文化思想,如果不是建立在“对人的价值的普遍肯定”的基础之上,它就是反文明的。
一种传统的文化思想,如果它不是指向着“对人的价值的普遍肯定”,甚至是引领人类走向相反的方向,它就是反文明的。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文化传统,给人类指出的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黑暗道路。儒学的那些文化道德观念,没有一条适合于文明社会的需求。
一个问题:如果不是西方文明传到中国,中国文化可能通过什么途径实现自我启蒙?——我相信,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对儒学的批判和反求,并且,重新回到两千年前墨子的道路上来。
文化是一种人类之爱。在中国,只有墨子的胸怀中存在这种人类之爱。西方文化启蒙打着文艺复兴的旗号,中国的文化启蒙也只有墨学复兴这一条路可走。
自由、平等、民主、博爱,这些具有普遍价值的人间真理,在墨子的胸怀中已经孕育了两个。中国社会曾经离真正的文明如此切近,然而,我们后来却离开文明的道路越来越远。
文化是一种人类之爱。具有普遍价值的文化观念,是文明的核心和基础。自然真理是冰冷无情的,但是,社会真理却包含着温情,并且使所有的人感到同样的温暖。
普遍的文化价值观念必然被所有的人所普遍接受。它意味着对人类自身的最大关爱,人类没有理由拒绝他。它是对人的价值的最普遍的肯定,绝大多数人必然会拥护它。
不同的社会不会因为接受了相同的文化价值观念而变得面目一致。在许多地方,不同的社会仍然会表现出不同的面貌或品格。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博爱,只是具有普遍价值的核心文化观念,在这些价值核心的周围,不同的社会可能选择不同的次级文化价值观念。仁和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些次级价值观念的候选之一。
但我怀疑,真正给不同的社会打上品格烙印的,不是这些次级文化价值观念,而是某些具有文化品格的个人。
给基督教社会打上深刻的品格烙印的,第一个人无疑就是耶稣基督。西方文化被称为基督教文化,其实,基督给西方社会留下了什么?基督的思想,基督的价值观念,除了一个“爱人”之外,已经被后人丢弃得差不多了。后人理解中的爱与基督理解中的爱也已经相去甚远。但是,基督的品格却被完美地保存下来,并作为一种文化品格深刻地影响着基督教社会,很可能,还将继续甚至永久影响着基督教社会。
基督的品格力量来自于基督的胸怀、精神、灵魂。从许多方面来看,基督的胸怀和精神是不可超越的,基督的灵魂是无比纯洁的。基督可能并不存在,但这并不重要,文化本来就是一种人类之爱,人们给自己编造和创造了一个基督,就是为了通过它来爱自己。只要这个形象编造的完美,人类就不妨继续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只要这个形象还能够继励人、安慰人、甚至在人类绝望的时候“拯救”人,人类就继续需要他。
孔子的思想肯定已经过时。所有的思想都会过时,这是思想的宿命,因为思想总是新的比旧的更好。问题是:孔子会像基督一样给我们留下一个文化品格吗?
在论坛上,许多中国人一提起孔子来就恨得咬牙切齿,骂孔子得人把他说成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奴才小人。一个文化名人被自己的后人如此侮辱谩骂,这已经向我们透露出一个信息:孔子的品格不可能成为一种文化品格。文化品格的基本要求就是必须能得到一致的文化认同。而要想得到一致的文化认同,这种品格必须是异乎寻常地崇高、博大、纯洁、傲岸。可惜,孔子在这些方面一条也不够格。
尊上卑下,三讳三畏,蔑视生命,在王公大人面前战战兢兢、卑躬屈膝,孔子的人格,低贱到连热爱孔子的人也无法替孔子辩解。孔子的品格属于封建等级制社会里家臣或家奴的品格,而且离臣较远,离奴较近;孔子的品格无论如何也无法成为平等社会里自由人的品格象征。在几乎所有的论坛里,替孔子辩解的声音总是被攻击孔子的声音所淹没,而问题的关键却是,所有的辩解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孔子的思想留不下,孔子的人格也站不住,孔子还能为后人留下什么?——只会留下深深的历史遗憾,证明着在中国历史上某一段时期,曾经有一个叫孔子的人,用他美丽动人的言辞编造了一个弥天大慌,并且成功地引领中国人走向被人奴役地黑暗深渊。
我分明地感觉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许多人将从孔子的人格中反求出一种人格:你卑躬屈膝,我偏要唯我独尊,你三讳三畏,我偏要无讳无畏,你仁义道德,我偏要自由任性。这种反求出来的人格倾向,难免又走向另外一种偏激。
还是想想墨子吧。墨子可不是一个被人编造出来的善意的谎言。做为一个中国人,你可以不知道墨子的思想,但请记住墨子的品格:崇高、博大、纯洁、傲岸,像一棵参天的大树巍然屹立在地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到这棵大树底下来乘凉纳荫。墨子是为了供人景仰而出生的人,你可以企望超越墨子的思想,但几乎没有人敢企望超越墨子的品格。摩顶放踵,赴汤蹈火,这两个成语就来自墨子。我有时怀疑,墨子和孔子这两个如此截然不同的人,竟然是诞生在同一块文化土壤里,莫非,中国文明本来还可以走向另外一个方向?
无论如何,墨子的品格如果有幸成为中国的文化品格,中国人的精神品格就会变得博大而且傲岸起来。像基督一样,墨子的品格是无法被诋毁的。攻击基督,你不忍;人家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还说要“饶恕你们”,你如何忍心来攻击他?攻击墨子,你不敢,也不配;“摩顶放踵,赴汤蹈火”,这可不是说说而已,墨子终其一生就是这样来做的,不服你也来试一试?
我有时觉得:思想真的很不值钱。基督说要“爱你的邻人”,墨子说要“兼爱”。但是,真正使他们屹立不倒的根本不是他们的思想,而是他们心中的那颗真诚的爱人类之心。正是靠这颗真诚的爱人类之心,他们发现了永恒的人间真理。也是出自这颗真诚的爱人类之心,他们的行为也是那么崇高而且傲岸。他们的品格应该做为一种文化品格被继承下来,激励着后人向着不测的未来昂首前行。
(实习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