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熊舞形成的原因有2个,一是人们模拟黑熊在搏斗时的一种动作,较粗犷简单。二是由于鄂伦春人早期对熊的崇拜,认为熊和他们有着血缘关系。鄂伦春人对熊不能直呼其名,要叫“雅亚”即祖父 或“太帖”即祖母 ,有的地区又称熊为“阿玛哈”即舅舅或伯父之意 。过去对熊也有禁猎的习惯,猎人为了自卫打死熊,也要举行一套完整的风葬仪式进行祭祀。
鄂伦春人对熊的崇拜遗迹,尚有许多还保留在传说和现实生活中。如述说有一猎人被一母熊抓去,居山洞多年,并生下一只小熊,猎人想逃走,但母熊严加看守难以脱身。于是猎人生出一计:每当外出砍柴速去速回,时间长了母熊防范稍懈,猎人乘机逃至江边,自制木筏顺水而去。黄昏时,母熊返回,见猎人逃走,即带小熊顺足迹追至江边,顺水奔跑,追上猎人吼叫不止,任母熊怎样呼喊,猎人也不回头。母熊跳不上木筏,一怒之下竟将小熊撕为两半,一半扔向猎人,一半抱在怀中哭嚎许久。被撕成两半的小熊,随母者为熊,随父者就成了鄂伦春人了。这虽然是一个传说,但过去的鄂伦春人确信他们与熊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在图腾崇拜全盛时期,鄂伦春人是不猎取熊的。后来随着人们宗教观念不断发展变化,尤其从饲养生畜后,鄂伦春人对禁止猎熊的习惯就逐渐放松了。所以每当人们跳起黑熊搏斗舞时,是有多种复杂思想感情的,正因为如此,该舞盛行至今。
斗熊舞的基本步伐
民间舞蹈作为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其重要价值就是它以一种舞蹈的形式记录了鄂伦春人从狩猎和采集的原始生态发展、演绎的进程。鄂伦春族斗熊舞正是以这种模仿动物形态的舞蹈,弥补了鄂伦春族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斗熊舞为我们提供和印证了弥足珍贵的鄂伦春原始狩猎时代的基本生产生活形态特征,为研究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历史学、民族宗教学、人文艺术等社会学科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民俗行为艺术的宝贵资料。
斗熊舞的基本步伐有拖步、搏斗士步伐等,一般为二人对舞,模拟黑熊形象。斗熊舞多与歌谣相连,舞蹈者一般不用伴奏,边歌边舞。舞曲经常以“额呼兰德”、“额乎德乎”、“介边介回”等词为衬词,同时还以“哲黑哲”、“加黑加”、“达乎达乎”之类衬词作为伴奏的节奏呼号。斗熊舞也可由三人表演,不分性别,也不论年龄和社会地位都可以跳。舞蹈开始时三人站成品字形,其中,左右二人面对面站立,上身略向前倾斜,两膝略向前屈,两手放在膝盖上,两足跳跃不息,同时两肩和头部左右摇摆,嘴里发出“吼吼吼”的粗重声音。第三个人在旁也以同样的动作参加进去,并劝解两个正在用下巴做出袭击对方肩部的舞者,情绪高昂,动作勇健有力。黑熊搏斗舞产生较早,流传很广泛,逊克县新鄂村、呼玛县十八站或鄂伦春族自治旗境内各猎民村都有人会跳这种舞蹈。斗熊舞是一种集体育、舞蹈、美学与童趣为一体的民间表演形式,动作既优美又稳健,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