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任何城市转一圈,都能看到大妈们在街头空地、商业广场、住宅小区的绿地等处载歌载舞。对“广场舞”,媒体一般把它当作社会管理问题或民俗文化现象来报道,却错过其背后隐含的制度经济学的问题。
“广场舞”制造冲突的缘由之一是:大妈们的活动时间超长或与其他社会活动的时间表发生重叠。换言之,大妈过度使用活动场地这一“公共资源”,活动超过了场地能够承载的能力。这是经典的“共享资源的悲剧”。
冲突发生的第二个缘由是多头管理权的矛盾。场地可能属于小区,可能归属城管管理,也可能是商家店铺的外围。即使在有私权的场地上活动,声音和舞蹈形式对周边可能产生影响,以至于要求公共机构来干涉。这是第二个经典的制度经济学问题:集体行动的困境。研究说明,当集体行动受多重辖区和治理权管制的时候,就会出现要么过度管理,要么扼杀活力的现象。
第三个缘由是使用广场的大妈不愿意维护场地的资源价值,例如安全、清洁和方便等。因为没有人鼓励,没有人监督整理工作,还因为整理的成果是大家共享,自己只能部分受益,但付出的劳动却100%是自己的。结果,来跳舞的人都想最小成本、最大收益,都希望别人整理,自己享用,以至于广场的环境资源越来越糟糕。这又是一个经典的制度经济学问题:囚徒困境。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广场舞的社会意义。一般以为,广场舞带来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应该予以取缔。但很少人去思考大妈们群聚在一起所体现的社会和谐以及社区文化生命的活力。大妈们都是我们的妈妈,我们不仅希望妈妈晚年快乐,还盼望她们的活力舞蹈给社区睦邻关系增光添彩。大妈不能走,广场舞还要跳。
怎样才能“舞照跳,人人乐”?产权经济学家会开出私有化、产权明晰的药方。但以欧玲(E.Ostrom)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家反对简单套用产权论。这位2009年的诺贝尔奖经济学家号召大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鼓励各方找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只要充分沟通,相互尊重,办法一定比问题多。
例如,1.让居住在小区内的大妈担任组织者。她们有动机维护管理跳舞的时间段和音乐声量,因为她们的亲属就在受影响的范围内;2.让拥有场地的商家与组织者沟通,划分拥有权、仲裁权,和友好使用时段及权利。3.让居民区的城管调查和管理周边空地的情况,罗列出能够活动的时间和规则,参与者签署协议,愿意共同接受城管的管理;4.让周边大单位出租场地给大妈。出租的形式可以是“物物交易”。作为回报,大妈组织起来,清洁场地,维护共同资源的价值。
在社会治理讨论中,素质问题频繁被提及。南加大邓穗欣教授指出,这是个设计的挑战,但不应该成为不作为的理由。首先,社会治理应该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低度的执行条件。其次,社会规则越容易理解就越能够符合设计目的和获得执行效果。所以,“素质”是个懒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向善于创作浅显诗歌的白居易学习,和广场大妈一道来设计容易执行的管理规则。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