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将追究“授权单位”责任 作家社表示“奉陪到底”
书生公司侵权案追踪报道
近日,书生公司律师表示,由于部分作家网络刊登的图书来源于作家出版社授权,而书生公司“发现作家出版社其实并不拥有作者授权”,并起诉了作家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社长何建明表示,“将奉陪到底。”
书生公司起诉作家社
据《出版商务周报》报道,书生公司在近日的一份声明中称,已起诉作家出版社。书生公司称其刊登在网络上的作品是出版单位正式授权书生使用的,在诉讼过程中,书生公司“发现作家出版社其实并不拥有作者授权”。本报记者拨通了书生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作家社称将反诉
著名作家、作家出版社社长何建明则对书生公司的行为表示了愤慨,“我没有找他们,他们倒找上我了。”谈到书生公司和作家出版社的签约时,何建明说,作家社以前的签约人被书生公司骗了,一千多本书被书生公司拿走使用,至今仅收到三四万元钱。何建明说,“我对他们起诉作家社表示欢迎,正好可以把这个可笑的合同公诸于众。而我已经让律师在收集属于侵犯我个人作品版权的证据,不久就起诉书生公司。”
与此同时,书生公司还起诉了作家李鸣生,书生公司称李鸣生擅改协议。
本报曾报道李鸣生等告书生网站未经许可提供作品下载侵权一案,经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北京书生公司对上述七位作家的作品构成侵权,赔偿七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8万多元。
(实习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