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
备受学术界与教育界关注的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与北师大在读博士杨伦抄袭事件在发生一周之后,事件重要当事人陆杰荣终于露面为抄袭行为道歉。辽宁大学就陆杰荣“涉嫌抄袭”事件召开学校党政领导、校内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专门会议,就此进行反思。此前一直未对此事进行公开回应的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就“涉嫌抄袭”事件作了情况说明和个人检查,并表示自己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辽宁大学此次跟抄袭事件相关的内部工作会议基本内容日前张贴在辽宁大学官方网站上。陆杰荣表示,“在抄袭事件中,集中反映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导师修养的缺失,负有重要的、不可推脱的责任。”此外,他还向被抄袭者王凌云和《哲学研究》致以歉意,因为给“王凌云在著作权益等方面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害”,“给《哲学研究》杂志甚至是哲学界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这次会议上,辽宁大学校长程伟也对此次抄袭事件予以了回应。在之前的校方回应中,认为陆杰荣不负直接责任,但辽宁大学校长程伟这次认定陆杰荣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程伟说,《东方早报》6月15日刊发“辽大副校长哲学论文涉嫌抄袭”一文之后,陆杰荣于当日在出差途中向校党委书记王山和校长程伟作了电话汇报。王山同志和程伟同志听闻此事,高度重视,约陆杰荣同志谈话,详细了解情况,并及时就此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学校于6月17日-18日先后召开书记办公会、党政班子会和党委常委会,并决定于18日下午4时召开关于陆杰荣同志“涉嫌抄袭”事件专门会议。
程伟表示,目前辽大初步的处理意见是:第一,陆杰荣同志在“涉嫌论文抄袭”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第二,这一事件在教育界、学术界以及社会中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原作者和相关单位造成伤害,也极大地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学校党委要求陆杰荣同志从中记取深刻教训,认真反思,深挖思想根源,作出深刻检查。第三,事件虽然出现在陆杰荣同志身上,但对学校班子全体成员是一个重要的警示。
严格意义上而言,此次内部会议更像是一次检讨会,校方也暂时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理,不过陆杰荣“请示,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对于陆杰荣迟来的回应和道歉,被抄袭者王凌云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陆杰荣通过云南大学哲学系系主任转达他的歉意,我对他的道歉表示接受。毕竟,两位抄袭者都付出了代价,也算是给大家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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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杨伦被注销学位,陆杰荣向当事人及外界承认负责并道歉,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事件”算是落下了帷幕,现在就只差辽宁大学校方如何给予陆何种处理。不过就像很多学者说的那样,此次抄袭事件能以这么快的速度给社会一个交代,算是一种进步,但学术圈内此类抄袭事件实在太多,要想基本肃清学术界的抄袭腐败现象,还有非常长的路要走。学者界内部形成学术道德规范是一方面,弱化数量指标化的学术成就考核是一方面,对于学术腐败者给予严厉的惩罚也是重要内容。与国外抄袭者被查出抄袭后就基本上结束学术生涯相比,中国教育界的处罚实在太轻,抄袭风险成本也实在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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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早报文化版独家曝光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和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在读博士杨伦,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论文《何谓“理论”?》涉嫌抄袭云南大学哲学系讲师王凌云2002年论文。
6月15日 杨伦向外界承认抄袭,并向王凌云道歉。
6月16日 北京师范大学注销杨伦博士学位;辽宁大学回应抄袭事件,认为陆杰荣不负直接责任。
6月18日 辽宁大学召开专门内部工作会议,陆杰荣陆杰出作回应和道歉。
(实习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