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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蛋糕”怎么切?

2009-05-14 09:51:07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08年的最后一天,超过10万的读者发现,他们每天追着看的网络小说《星辰变后传》突然停止了更新。这一天晚些时候,刊登《星辰变后传》的书生读吧网贴出了一份官方声明,称由于作者受到盛大文学公司的胁迫,暂时停止了创作。此事成为网络文学领域的焦点事件。

    4月20日,书生公司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通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书生公司告盛大起点(盛大文学下属网站)垄断一案,并称此案是“上海首例以反垄断法为诉讼请求依据的反垄断纠纷案件”。

    一篇《后传》引发的争议

    这一场已经足足持续了四个多月的争议,起因应当追溯到一部名为《星辰变》的小说。这部由笔名为“我吃西红柿”的作者创作的小说,去年在盛大文学下属的起点中文网上连载,非常火。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曾向媒体描述说:“连续两个月都排在百度关键词第一,现在半年没更新,仍然在小说榜的前十名。”

    但是,这部小说结尾之后,其铁杆读者李亚鹏和寇彬觉得仍有遗憾。为了弥补遗憾,2008年4月,二人最早以“不吃西红柿”为笔名,在百度贴吧中开始了《星辰变后传》的写作。后来,书生读吧网找到他们,二人开始在读吧网上更新作品。读吧网也一直让网友免费阅读这部小说。没想到,《星辰变后传》依然大红,成为2008年度百度小说排名前十位中唯一的非起点中文网作品。

    2008年的最后一天读吧网发表声明:“起点盯上了受用户喜爱的《后传》,并试图阻挠《后传》的创作,胁迫《后传》作者,将会立刻封杀作者在起点的账号及作品。”

    2009年1月7日,起点中文网在其网站首页发布了“《星辰变后传》作者的致歉信”,致歉信表示创作《星辰变后传》是侵权的,为此向原著作者和起点道歉。

    之后,盛大文学和书生读吧的口水战不断:盛大要求保护版权、保护作者权益,用更开放和有建设性的举措推动中国网络确保中国创意产业的原动力;书生读吧要求维护作者自由投稿的权利,要同行和谐发展、百花齐放,要求盛大起点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对于“胁迫”一事,盛大文学法务总监陈明峰说:“我们只是告知两位作者,他们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两位作者也是完全自愿改到起点中文网上来续写作品,我们是正当合作的关系。书生读吧在偷换概念。”

    陈明峰认为,说书生读吧侵权,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后传写作应当首先尊重原著作者的意愿;第二,后传作者用“不吃西红柿”的笔名,高度模仿原著作者“我吃西红柿”的笔名;第三,后传的情节和人物都延续或使用了原著中的内容。虽然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没有对续写作品做出规定,但是以前有过相关的判例,说明书生读吧的这种行为是侵权的。“而且它是组织别人写,是一种商业行为,应当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络文学模式之争

    对于这场争论,媒体曾一度认为实质上是网络文学模式之争。

    目前,网络原创小说的阅读存在两种模式:收费阅读与免费阅读。免费阅读模式,就是读者可以自由阅读网站内容,网站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阅读的商业模式源自起点中文网。读者可以免费阅读前半部分作品,但如果要看后半部和最新章节,就需要支付每千字2分钱的阅读费。收入由起点和作者共同分成。通过这种模式,起点中文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起点中文网成立于2002年,当时网络文学网站大多都是免费阅读模式,或者付给读者极低的稿费。这样,要么网站自身的生存难以维持、难以调动作者的积极性,要么对作者没有足够的吸引力、难以吸引主流写手加入。起点的收费分成模式,则相对更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取得了成功,被其他文学网站纷纷模仿,成为网络文学的主流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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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续写作品是否侵权的问题,就连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的郭禾教授也无法给一个确定的答案。因为,即使是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这个问题也一直是有争议的。之前有过的案例,判决的结果也各不相同,认为侵权和不侵权的学者都有。认为续写作品侵权的一方,主要理由是,续写作品使用了原著的主人公、原著的情节、影响力等等。认为不侵权的一方,主要理由是,续写作品也属于原创,作者本身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但是这可能确实涉及不正当竞争。

    很多人提出,难道高鹗续写《红楼梦》也算侵权吗?答案很简单:在曹雪芹和高鹗的时代,还没有著作权法。现在有了《著作权法》,还有了互联网,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

    蛋糕究竟有多大

    网络文学的市场究竟有多大?这场规则之争到底有多重要?如果你认为网络文学只是“90后”孩子手里的小玩意儿,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2008年的畅销书你能说出几本?《明朝那些事儿》、《杜拉拉升职记》等最早都是在网上连载的。中国图书商报社社长、总编辑孙月沐说:“几年前,说网络原创作品对图书出版市场的影响是个伪问题,但是现在,它真是一个问题了!有一些出版社专门有一些编辑整天趴在网上,死盯住网络原创作品,一旦相中,立即谈版权,出纸本,打广告,做推广。”

    去年大卖的职场小说《浮沉》,就是其责任编辑张应娜从天涯社区的“职场天地”板块“盯”来的。她差不多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在起点中文网、新浪、天涯等网站上搜索,寻找选题。“网上的选题能占一多半。”

    孙月沐告诉笔者,对全国579家出版社所出的所有作品来说,由网络原创作品变成纸质书的,目前绝对量还是比较少的。虽然少,一本书照样能赚很多的钱。比如,安徽文艺出版社的一套《鬼吹灯》,差不多能占到全年总销售额的30%~40%。《盗墓笔记》、《明朝那些事儿》都很畅销。这些由网络原创出版而最终又出了纸本书的作品,就像当年的纸本书《哈利·波特》,有时简直可说是出版社的印钞机。

    这么多的书也并非“90后”小孩的专利。《明朝那些事儿》就席卷了几乎每一个年龄层,《杜拉拉升职记》更是为白领量身定做。就连孙月沐自己也和很多“90后”一起追着看一些小说,并且夸作品“想象丰富、很有意思”。

    除了把网络书变成纸本书能卖钱,盛大创造了更多的商业模式。《鬼吹灯》就被授权改编成电影、动漫、网络游戏等多种形式。

    孙月沐说,“而从长远来看,网络原创作品还将对出版业产生较大的、实质性的影响。”有资料表明,荷兰一直是专业杂志出版大国,但是从2002年起,它停止发行纸质期刊,而全部采用网络出版的形式。著名传媒大亨默多克在接受白岩松采访时,也直言“数字媒体绝对是未来,我们要应用数字媒体,采取新的方式做现在的事。”

  (实习编辑:李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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