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外媒体报道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掀起一股莎剧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斯称莎剧作者乃另有其人,是十七世纪的牛津伯爵爱德华·德维尔,而且有几位大法官,不分意识形态,都认为史蒂芬斯的判断有凭有据。
只是最高法院的意见与文学界的主流见解相左。文学界认为,否认莎翁剧作的作者是莎士比亚,等于认同地球是平的。听到史蒂芬斯大法官的高论,美国莎士比亚学会会长兼布朗大学英语文教授卡恩教授惊呼:“喔,天哪!这些论调可不会有人加以推崇。”
不过自十九世纪以来,就有人主张唯有贵族人士,才可能写出像莎剧那样的文学作品,因为莎剧充满细腻的宫廷生活描写,还有远在英格兰之外的异国场景。主张此说者表示,因为与娱乐界沾上关系在当时被视为有损尊严,作者才把自家作品交给莎士比亚发表;莎翁是当时伦敦“环球剧院”的演出班底。
报道称,史蒂芬斯是在1933年参加芝加哥世界博览会时,才特别对莎士比亚感兴趣的,那里的环球剧院的复制品每天都在上演莎士比亚的戏剧,他的父亲在旁边经营一家餐厅。史蒂芬斯从1987年开始思考莎剧出自何人手笔的问题,他曾与另两位大法官布列南及布叶莱克门举行模拟审判,想裁定谁才是莎剧作者,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史蒂芬斯指出,所有迹象都显示德维尔伯爵才是莎剧的真正作者。史蒂芬斯称,德维尔年轻时的监护人伯利勋爵一般被认为是《哈姆雷特》中饶舌的老廷臣波洛尼厄斯的原型。
史蒂芬斯说,莎士比亚把两首叙事诗献给南安普敦伯爵亨利·赖奥斯利,而赖奥斯利“也是一个受伯利勋爵保护的人,且成长于同一家庭”。他说:“这些巧合实在令人吃惊。莎士比亚与这位贵族毫不相识,为什么要把这些作品献给他呢?很多人喜欢把这些作品归功于莎士比亚,因为他们喜欢‘一个普通人变成伟大作家’的神话。”
(实习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