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莫言的责编拉着我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莫言军艺的同班同学李存葆就曾在我面前预言:莫言将是中国最好的作家之一。那次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他居然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莫言的作品我最先读过的是《红高粱》,这个小说把文法规范句式“拧巴”着使,比如,“高粱爱情激荡、高粱高密辉煌”,太有诗意了,虽然看上去东拉西扯的词堆在一起,但真能搅和得你心旌摇曳。我觉着,这就是语言才能。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他说,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心里想,八匹马拉车都跑不出你们村五里地。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莫言是个温吞的性格,说他温和厚道没错,说他有些窝囊也不过分。出版社欠他稿费,他顾着朋友面子不愿去要。熟人帮他找人装修房子,4万块钱把卫生间装得跟胡同里的公厕似的,他也不抱怨。自个儿再请山东老乡来装修吧,十几个人开着两辆大卡车,把所有的材料都拉进屋,水泥地换成木头的,墙刷白了走人。我说,就这装修队伍,一准把你家弄得跟农村大队部一个水平,还好意思请大江健三郎到家吃馅饼哪。莫言挺会解释:大江也是农村出来的,都对物质生活没有什么追求,吃饱穿暖有地儿住,挺好。
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紧接着我的话茬说,我是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他娓娓道来,我笔走龙蛇。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衣着审美水平可以说“相当凑合”。但很多和莫言接触过的人都承认,他是中国作家中修炼得最像名仕的“农民”。
莫言“五张”了,还跟小孩儿似的贪玩,只要一坐到电脑前,不是浏览网站就是玩游戏,一个游戏玩下来,半个字没写就该睡觉了。他为了解释自己不会打字,竟然说,为了严格自律,尽量抛开电脑用笔写作。还说,一部书脱稿后就发现,小说写得不怎么样,但是字写得挺不错,《生死疲劳》手稿被朋友用10条中华烟换走了。瞧,莫言这嘴,明明扬长避短也不让人讨厌。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名人效应”,混到这份上,别说用手写,就是用脚写,也可以换烟抽,可以卖钱。
莫言确实有本事把自己的“缺陷”说成花儿,就说他在大学当客座教授吧,总拿自己只有小学五年级的学历说事。其实他军艺毕业算是“大本”,还读了什么研究生班,但他依旧称自己是“小本”。他越这么说,听课的大学生们越佩服得不行。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莫言好脾气,“地球人都知道”,但山东大葱味儿仍然去不掉。中国文学的大奖——茅盾文学奖他总是没戏。我就问他,不想得“那个”?他挺冲地说,如果我说不想,那我太装孙子了!能得百万奖金有什么不好?就说《檀香刑》吧,有些人说我丑化义和团运动,你说,得什么得啊。
莫言一天到晚笑呵呵,大肚皮里挺有量。那次他和一位批评火力很猛的青年评论家在一个会上发生了争论,会场上针锋相对,唇枪舌箭,第二天早上见到莫言时,他却是神情落寞,郁郁寡欢,说自己没修养,影响了会议。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他的说法,他认为这样的争论很无谓,没有争论在文本上。等《生死疲劳》出版后,我特别注意到字里行间“的”、“地”、“得”的使用很考究了,这说明莫言也不是听不进批评的人。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编辑:李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