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戎
在中国的文学和电影里,我们会注意到存在着“普通题材文学、电影(非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和“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题材电影”这种多少带有制度化的区分。1990年代以来政府专门设立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奖项“腾龙奖”和“骏马奖”。在我国的“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无论是故事的主线还是主要角色都必然是少数民族,而在“普通题材电影”中,观众则很少见到有少数民族身份的角色。这样一种区分,显得政府特别重视和突出了我国的各少数民族,但在文化娱乐领域中的这种以民族为对象的制度化区隔,对我国各族民众加强对“中华民族”的共同认同和促进各族和谐共处,究竟有什么利弊,也许是值得分析和讨论的。
电影里随处可见的“多民族”
譬如,美国是世界上一个多种族-族群的大国,但是美国似乎就没有“少数种族题材电影”和一般(白人)电影这种区分,当然,美国也有少数以黑人、印地安人生活或人物为主线的电影,但是其他绝大多数影片(特别是1960年代“民权运动”以后拍摄的电影)都包括有不同种族的角色,如果一个电影是描写两名英雄警察,通常一个是白人,另一个是黑人,如果还需要一个角色,那很可能是个亚裔。如果描写一名英雄警察或法官,当警察是白人时,他的上司通常是黑人,或者相反。近30年美国拍摄的电影几乎找不到纯白人角色的电影。在美国的电视新闻和其他节目的主持人中,也有相当的比例是黑人。这样的影视节目使得美国民众(包括白人、黑人和其他群体)在日常娱乐生活中每时每刻都会感受到一个印象,那就是美国是一个多种族社会,白人、黑人和其他群体天天生活、工作在一起,他们之间最重要的认同就是“同为美国公民”这个身份的认同。
美国电影里的城市背景,有时选在“唐人街”,当主角们需要进餐时,很可能会进入一家意大利餐馆或中国餐馆。电影编剧、导演们和电视台的主管人员会很注意在方方面面的细节中使自己的节目在观众面前展现出一个多种族、多元文化的社会,让人们把“多种族社会”这一观念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美国的文艺界、影视界在这些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对美国种族关系的改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在美国旅行或生活,很容易就会注意到,美国的广告几乎时时处处都在展现出这是一个多种族社会,在各类商品和服务业的广告中也大量使用黑人,一方面是为了吸引黑人消费者的关注,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美国这个社会的多种族性。如果你要去问美国学者什么是“美国精神”,他在介绍美国价值观时一定不会忘记谈到美国的多种族社会和多元文化。
“多民族国家”体现在日常生活中
在中国,电影被区分为“普通题材电影”和“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两大类。在“普通题材电影”,几乎看不到少数民族角色,甚至连广泛混居在汉人城镇中的回族、满族角色也看不到。如果几个年轻人或警察去餐馆就餐,不太会出现这样的镜头:其中一个人提醒同伴,今天一起吃饭的有一位回族,我们最好去一家清真餐馆。我们也看不到这样的镜头:几个女士去商店购物,一个人评价同伴的服装品位时,会开玩笑地指出这与她的满族文化传统有关。而在许多美国电影里,都会看到对黑人、华人、意大利人、西班牙语裔文化习俗的似乎不经意的说明和关注,有时在对话中也会显示黑人、亚裔或其他族群的英语口音,不仅达到一定的娱乐效果,客观上也在提醒美国社会中宗教传统、文化习俗、方言和口音的多样化。
除了个别西部旅游区和民族医药等广告会出现少数民族形象外,我国电视上最普通的广告(汽车、服装、化妆品、食品、电器等)中很少能看到少数民族形象,电视主播人、大众娱乐节目主持人中的少数民族比例也很低。我国以“民族”为界限对影视作品进行分类,在大众影视节目、文学作品和广告中缺乏少数民族人物所带来的后果是:我国民众在日常文化娱乐中不太容易感受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多民族社会”这样的重要信息,更没有通过这样的文化娱乐节目来了解各少数民族的历史、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的机会。这就使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这些相关知识的积累甚至基本意识,如果来到西部城镇寻求就业机会,他们对于少数民族知识的极度匮乏很容易使他们产生对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化误解、大汉族主义心态和心理隔膜,这对当地的民族交往和社会经济发展,无疑都是非常不利的。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宪法上保障民族平等的多民族国家,各族民众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和公民权利的一视同仁,是提高国家凝聚力和对外竞争软实力的最重要的基础。
多了解,才能更好沟通
有人也许会从另一个角度提出问题,因为过去有个别文艺作品或出版物的内容被一些少数民族认为是对自己所属民族历史、传统、宗教、习俗的不尊重或侮辱,导致了这些民族的民众上访告状或抗议,最后这些出版机构和当事人都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处罚。发生几起这样的事件之后,广大汉族文艺工作者和出版社为了“少惹麻烦”,尽量拒绝或回避与少数民族有关的创作内容。而政府主管部门也为了较少可能的矛盾,不鼓励下属的文艺工作单位去碰“少数民族题材”。[NextPage]
如何来看待这类事情?我想,一是汉族文艺工作者需要对占我国总人口近10%的各少数民族有更多的了解,要多与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交往,尽量避免发生因为缺乏知识或文化误解所带来的矛盾;二是出版机构、主管部门要聘请熟悉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人员来做相应内容的编审,发现有可能导致误解的内容时,与创作者沟通来共同修订;三是少数民族读者和观众也需要把心胸放开,要欢迎汉族来关注少数民族题材,对这样的创作要有一个更加宽容的心态。
我总觉得,本心就是要恶意诬蔑和侮辱少数民族的汉族知识分子和作家是没有的。在今天的中国,谁会去做这样的事呢?假如真有这样的人,那他就一定是蓄意以破坏民族关系作为目的的。如果我们的读者看到这样的内容后,真的去上街示威游行,就是帮助这种人达到他的破坏目的。对于一些人由于无知而产生的民族偏见,通过政府或民众的教育和耐心纠正都是可以逐步改变的。当然,对于极个别蓄意挑动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关系的人,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公敌,必须及时揭发并依法惩治。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各族民众都把心胸放得宽广一些,对一些很可能是无心的言辞不那么计较,或者善意地提醒对方今后注意,而不是马上就采取激烈的行为,其实许多矛盾都是可以避免和化解的。
(编辑:崔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