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歌曲”的初衷是想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向幕后,让人们去关注更接近音乐本质的内容。从这档节目来看,这个目标只达成了一半。“好歌曲”的确开始让大众意识到艺术创作的重要性,意识到词曲作者、编曲的重要性。但是从节目呈现来看,目前节目只能帮助唱作人,而不能帮助所有作者。就节目本身来看,唱作俱佳的选手显然更占便宜,像霍尊这样的唱功,即便是没有创作能力也一样会吸引眼球,但是像柳重言这样没有突出唱功的作者就会很吃亏,更多没有音乐功底的观众并不能在最短时间领会词曲的奥妙。或许节目应该改名叫“中国唱作人”比较恰当。
事实上很多来参赛的选手之前也曾经参加过各种比赛,但是显然平台和平台是不一样的,有些平台可以让人一夜成名,有些平台上即便拿了冠军也还是没什么影响力。就央视的影响力来说,“好歌曲”的平台高度绝无问题,但是这个节目还缺少平台的味道。什么是平台?平台就是一种价值,可以提升展示效果的价值,这意味着能登上这个平台本身就是效益。这种价值可以抑制平台的运作成本。所以,为什么不能把作品分成两个层次的选录呢?第一个层次可以沿用制作人导师制,用推杆方式盲选入围作品。然后导师可以决定唱作俱佳的作品留用,剩下一些进行第二轮拍卖,邀请几位当红歌手竞拍,由他们对作品进行重新演绎。这岂不是两全其美么?
再说周末这次所谓的决赛,应该说从根本上违背了节目的初衷。在节目开始时,我们说要追求音乐的多元化,所以我们看到了各种中国风、摇滚、民谣、RAP、Blues等等,开眼界、长知识、增见识。但是到了最后环节,居然要在这里面选出一个第一来?说实话,不同曲风进行PK,这是不是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况且,曾经说好的多元化哪儿去了?冠军之争后引发了多少争议?争议也就罢了,争议可能吸引眼球,但是别忘了争议还会杀伤美誉度呢。我个人不赞成最后搞出一个什么总冠军来,真的没有意义,没有人认为莫西子诗就比霍尊差多少,喜欢马上又[微博]或者玲凯的更是大有人在,冠军出来了,结果大家纷纷吐口水,这对冠军难道不是一种伤害?
不过总决赛中也不乏亮点,一个是四位导师的新作亮相,主打创作牌,这跟节目的主旨是相匹配的,而且确实好看。另一个是引入合作机制,比如刘欢和张岭合作的《喝酒Blues》,虽然Bules并不是刘欢的长项,但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合作,十足十是在玩音乐,把音乐的乐趣和魅力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种情况下,还要想着PK长短,实在是大煞风景。怎么就不能把最后一期节目做成一个音乐欢乐汇呢?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