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选拔
到2015年,新提拔市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公推直选
争取到2015年,有一定数量的镇实现党委班子成员公推直选。
昨日,在广州市组织部长会议的分组讨论上,与会人员热烈讨论《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当中规定:到2012年,广州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以外,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2/3处级干部应具基层经历
《实施意见》稿提出,加大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到2012年,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以外,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到2015年,市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区(县级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镇(街)、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
中层以下领导竞争上岗为主
《实施意见》稿指出,将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每年拿出若干党政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或公推公选,机关中层以下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逐步做到竞争上岗为主要选拔形式,到2015年,新提拔市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实施意见》稿提出,探索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条件成熟时,开展新进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实习编辑:刘菲菲)